最近,各地交警在開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時發現,有不少駕駛人安全意識薄弱,非緊急情況、車輛無故障,也未發生事故,在無任何安全防護的情況下,不顧危險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比如——
5月20日,凌晨1點。湖北高速交警三峽大隊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一輛麵包車停在季家坡隧道應急車道內,未開雙閃燈、也未設置任何警示標誌。走近後才發現,車內所有人員都處於熟睡狀態,其中前排女子還懷抱著一個剛滿月的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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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立即將一家人叫醒,引導該車駛離高速後對他們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依法對駕駛人處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5月24日上午10:30分許,滬渝高速北河收費站出口幾十米處。湖北高速交警仙桃大隊民警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停在應急車道上,雖然打著雙閃,但後方並未設置任何安全警示標誌。上前查看才發現,車內是一家四口,其中駕駛人睡得正香,口水都流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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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引導該車到前方收費站安全區域進行詢問,得知駕駛人李某一家去往武漢,早起太早,途中犯困,覺得疲勞駕駛挺危險,便讓老人注意著後面來車,自己睡一下,卻絲毫沒意識到在高速上停車同樣是極度危險的行為。
交警問他:再走幾十米就是可以從收費站下了高速找個安全地方休息,為什麼非要在高速公路上這麼危險的地方停車睡覺?
李某稱:「因為我不從北河這兒下高速。」
最終,李某因在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內停車,被處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上面兩個案例,均屬於非緊急情況下佔用高速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再加上未按規範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一旦後方有其他車輛不小心撞上,極易造成車毀人亡的慘劇。
即便是車輛故障、發生事故等緊急情況,不正確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後果同樣不堪設想。比如下面這個案例,就值得包括上面兩位駕駛人在內的所有人吸取教訓。
5月24日上午,G1513溫麗高速過青田西收費站約1公裡處,一輛轎車由於故障無法行駛,駕駛人沒有按照「車輛無法移動的情況下,人員迅速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規定撤離,而是掛著空擋,自己站在車輛左側將車往應急車道上推。不幸的是,後方駛來的一輛大貨車避讓不及撞了上來,這名駕駛人被捲入後輪當場死亡……
這令人心痛的一幕,被大貨車以及另外一輛小轎車的行車記錄儀拍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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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悲劇,我們曾經多次進行過警示,且就在前段時間我們還曾推送了相似的警示案例:高速上違法停車,結果:死亡……
所以,所有上高速的駕駛人,都一定要記住:
第一,非緊急情況,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包括應急車道、行車道)停車。
第二,確實出現車輛故障、發生事故等緊急情況,若車輛還可以移動,要牢記「車靠邊 人撤離 即報警」九字警示,快速把車輛轉移至右側應急車道、硬路肩等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在設置好警示標誌後,人員轉移至護欄外報警求助;如果車輛無法移動,人員更要轉移至安全地帶,切不可在現場停留、不要留在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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