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7 11 : 37 來源: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象山縣水利和漁業局、市海洋與漁業研究院:
現將《寧波市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方案(2020-2022)》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0月13日
寧波市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方案(2020-2022)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2020年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的通知》(農辦漁〔2020〕8號)和《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等10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實施意見》(浙農漁發〔2019〕12號)精神,結合《寧波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2020年寧波市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行動等五大行動方案〉的通知》(甬農發〔2020〕67號) 的要求,紮實推進我市水產養殖用藥減量增效工作,促進漁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綠色水產養殖業,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圍繞「提質增效、用藥減量、質量安全、綠色發展」目標要求,按照「摸清底數、試點先行、多措並舉、穩步推進」原則,以主導品種和特色品種為重點,建設一批減量用藥示範區,試點推行綠色養殖、生態防控、精準用藥和統籌監管,著力構建各主導特色品種病害防控和用藥減量技術模式與管理體系,輻射帶動全市水產養殖實現用藥減量增效,有效保障漁業生產安全、水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水產養殖用藥減量活動,全市健康養殖示範縣和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的生態防控、科學用藥水平明顯提高;水產用獸藥使用量平均減少5%以上,抗生素類水產用獸藥使用量減少10%以上;在全市形成一批可複製、操作性強的用藥減量化技術模式,提高依法、科學用藥水平,有效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三、重點工作
根據我市水產養殖病害發生特點和防控實際,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使用優質苗種減少用藥
逐步推進苗種產地檢疫試點工作,嚴格控制苗種質量,對於採購外來苗種,養殖企業要採購具有生產許可證且信譽好的單位的苗種,優先選用國家審定水產新品種或經當地驗證具備優良性狀的水產苗種。對於自繁自育的苗種,如梭子蟹,養殖企業要嚴格按照育苗相關操作規範生產,做好親本選育和病害防控等技術措施,保障苗種質量優質安全健康。發揮水產苗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自律,規範生產和經銷行為。
(二)控制病害發生減少用藥
繼續做好病害測報工作,開展水產養殖病害監測,掌握病原分布、流行趨勢和病情動態,科學研判防控形勢,及時發布病害預警;強化疫病淨化和突發疫情處置,避免藥物濫用,創建無規定疫病水產苗種場、省級良種場、國家良種場,從源頭控制病害發生,降低濫用藥風險。
(三)依法精準用藥減少用藥
嚴格遵守《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等,逐步開展由執業獸醫出具處方箋,並在其指導下使用,依照處方劑量和次數施藥,避免盲目加大施用劑量、增加使用次數。開展水產養殖動物病原菌耐藥性監測,編制適合當地的水產養殖用藥抗菌譜,對症開方,依方用藥。實施對養殖示範基地的定點跟蹤監測,建立規範、科學用藥制度,提高用藥性價比。加大依法、科學用藥技術的宣傳與指導,把法律和技術送到養殖者手裡,深入基層、深入池塘進行現場指導。
(四)推廣生態養殖減少用藥
以生態循環、質量安全、集約高效、節能減排為導向,集成和示範推廣一批用藥量少、質量可控、操作簡便、適宜推廣的用藥減量技術模式。大力推廣使用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尾水生態治理、以漁淨水等生態減藥關鍵技術。示範推廣尾水處理、水體清潔過濾等養殖裝備。因地制宜示範推廣稻漁綜合種養、多營養層次綜合養殖、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抗風浪大圍網網箱養殖等先進養殖模式,提升水產養殖業的提質增效、防病減藥水平。
(五)加強日常管理減少用藥
指導養殖企業自身加強養殖管理,健全內部管理等各項制度,建立從苗種質量、養殖環境、水質監測、密度控制、病害防治、獸藥使用、產品檢測等貫穿生產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控體系,完善水產養殖生產和用藥記錄製度。各區縣(市)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大水產養殖生產的監管力度,監督投入品規範使用,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用藥行為。
四、進度安排
行動分2020-2022年三年實施。寧波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轄區內行動工作的總體部署和督促實施,各區縣(市)負責本轄區行動方案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一)先行試點階段(2020年)
開展全市上一年度用藥情況摸底調查,掌握各主導品種、各養殖模式的發病和用藥情況。每個區縣(市)建立1個以上示範點,圍繞主導品種選擇健康養殖示範場開展試點,基本形成主導品種用藥減量方案和路徑。
(二)擴大試點階段(2021年)
在先行試點基礎上擴大應用範圍,形成一批漁藥用量減量化技術模式。指導推廣點建立水產養殖減量用藥技術模式,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養殖生產和投入品使用記錄。
(三)全面開展階段(2022年)
以示範點為重點,進一步擴展應用範圍,輻射帶動全市水產養殖用藥減量增效,全面鋪開用藥減量行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農業農村局統一領導,市漁業技術推廣總站配合組織實施,並指導各區縣(市)水產技術推廣機構實施行動,做好行動的調度和總結匯總等工作。實施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是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快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認真研究,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水產養殖病害發生情況和水產養殖用藥情況,制定推進水產養殖減藥工作指導意見;各區縣(市)要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實施方案,確保行動順利實施並取得成效。
(二)爭取政策扶持
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政策支持,探索建立以工作實效為導向的激勵獎補機制。統籌整合健康養殖示範創建資金,重點支持用藥減量行動,明確工作任務,加大對試點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實病害監測和質量檢測資金,推動減量行動落實落地。按照浙江省物價局《關於完善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浙價資〔2015〕114 號),積極幫助試點企業申請用電優惠政策。優先推薦全域推進用藥減量的試點縣申報健康養殖示範縣,優先推薦參與行動的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和個體養殖戶申報健康養殖示範場。
(三)強化技術指導
各區縣(市)要結合實際,儘快制定適合本地的用藥減量技術路線和推廣應用方案,同時做好用藥減量行動技術支撐,成立技術工作組,採用「技術推廣機構+專家+技術員+企業+漁民」模式,開展「一場一案」分類指導和服務,確保各項關鍵技術落實到位。集成示範各主導品種養殖模式的機械配備、設施改造、放養模式、苗種質量、水質調控、病害防治、精準用藥等技術,形成簡便有效、適宜推廣的用藥減量技術模式。
(四)廣泛宣傳引導
各區縣(市)要將水產養殖規範用藥科普下鄉活動作為重點工作,充分利用網絡培訓、科技下鄉等形式,探索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宣傳培訓模式,大力宣傳《獸藥管理條例》《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水產養殖用藥明白紙》等規章制度。通過發放資料、推送微信和播放視頻等現代化手段來傳播綠色防控技術和規範用藥知識,提高廣大養殖業主用藥減量的責任意識和技術水平。及時總結用藥減量好做法好經驗,以點帶面,推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全域開展。
請各區縣(市)於 10月 20 日前上報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並於 11 月 30日前上報年度工作總結、用藥減量技術模式和典型案例。
六、聯繫方式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漁港管理處,聯繫人:楊亞妙,聯繫電話:0574-89187022。
寧波市海洋與漁業研究院,聯繫人:斯烈鋼,聯繫電話:0574-87465703,電子郵件:siliega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