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是一種在圓條狀長杆上裝有銳利尖頭的兵械。
槍的使用可追溯至原始社會。最初的槍僅需將木桿頭削尖就製成了。東漢服虔著的《通俗文》說:「剡木傷盜曰槍。」後漢時的槍與矛的形制相似,多以長木桿或竹竿為杆,裝上銳長槍頭即成。諸葛亮制的木柄槍長達2丈,竹柄槍長達2丈5尺。故後世有「器名槍者,即古之丈八矛也」之說(見程宗猷《長槍法選·長槍說》)。古代還有鐵頭、鐵柄合鑄一體的「鐵槍」。五代後梁王彥章持鐵槍騎馳,人莫能御,「軍中號王鐵槍」(見《新五代史·死節傳》)。宋代李全用的鐵槍,杆長七八尺,重達20多公斤(見周密《齊東野語》)。不同用途的槍,槍桿的長度不等。用於車戰、騎戰的長,用於步戰的短。用於守城御寨的長,用於進攻的則短。長者可達8米餘,短者可為1.3米多。
槍的種類也很多。
宋代有雙鉤槍、單鉤槍、環子槍、鴉項槍、素木槍、錐槍、太寧筆槍、短刃槍、短錐槍、抓槍、蒺藜槍、拐槍等。明代有長槍、鐵鉤槍、龍刀槍等。
清代有蛇槍、鉤鐮槍、火焰槍、長槍、釘槍、十字鐮槍、虎牙槍、雙鉤鐮槍、雁翎槍等。
近現代武術運動中的槍,以明清時形制簡單的「長槍」為基本形制。這種槍的頭以鐵(鋼)製成,尖頭形似鐵,後有錐圓管安裝於木柄上,圓管名「槍庫」。與木柄裝合時,柄頭處微留「空庫」,其中置1一3枚鋼珠,能隨槍動作響。槍庫尾端縛系槍纓,纓多以犀牛尾、犛牛尾或人發染色製成。槍柄以白蠟杆製作為最佳。
槍的長度和粗細不等。《手臂錄》載:「沙家竿子丈八至二丈四……敬嚴木槍長九尺七寸」。後世習者一般以「丈八大槍」「七尺花槍」「六尺雙槍」為度。
現代武術運動中演練槍術競賽套路用的槍,全長不能短於本人直立直臂上舉時從腳底到指端的長度。槍桿(除槍尖)中線以下任何部分的直徑不得少於:成年組男子為2.29釐米,成年組女子為2.13釐米;少年組男子14歲以上為2.13釐米,以下為2.03釐米,少年組女子14歲以上為2.03釐米,以下為1.9釐米;兒童不受限制。
槍各部位名稱
槍各部位包括:
1.槍柄:槍的木桿部分。
2.槍頭:裝於槍柄上的帶尖刃的金屬頭。
3.槍尖:槍頭端尖銳部。
4.槍庫:槍頭尾段錐形圓管。
5.槍纓:縛於槍頭尾端的紅纓。
6.前段:槍柄靠近槍頭的三分之一段。
7.中段:槍柄正中三分之一部分。
8.把段:槍柄靠近把的三分之一段。
9.把:槍柄的底端。
10.把端:槍柄把段靠近把的三分之一部分。
附:《槍各部位名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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