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苑微信號:famlaw
專注於婚姻家事繼承訴訟實務研究,分享中國婚姻家庭法制建設及理論研究資訊動態,致力於推動家事訴訟程序立法及完善,共建特定專業領域內法律職業共同體陽光下業務研討、正當、正常交流的和諧平臺。
家事無小事,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和萬事興,共同關注,共同學習,共同努力!
本平臺分享信息均註明作者、出處及原始連結,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跳轉至源網頁!
《「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資訊簡報》於2008年2月15日創辦,嘗試搭建與律師同行、學者、法官、公證員、房管、媒體、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組織進行業務研討、正當交往、信息共享的橋梁與平臺,共同促進中國婚姻家庭法制建設。獲取方式:
1)簡報電子版下載:http://www.famlaw.cn/download.aspx。
2)專題資料:家事訴訟程序立法及完善相關資料、繼承法修改專家建議稿及爭鳴專題資料、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一周年專題資料、2008全年合集精編版、2009年全年合集、2011年全年合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的理解與適用爭議專題、全國首例冷凍胚胎權屬案專題特別版、夫妻婚內確認財產所有權訴訟問題之探討資料專題、家事法實務沙龍夫妻財產約定、贈與辨析專輯等,下載網址:http://www.famlaw.cn/download.aspx。
「家事法苑」家事法主題QQ群(群號:171337785)---即時分享交流中國婚姻家庭法制信息動態,須以「城市+單位+姓名」實名申請、交流,只接納法律職業共同體專業人士。
「家事法苑」家事法實務交流微信群群規則
(2015年11月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實務交流微信群,群主:楊曉林,管理員:段鳳麗、侯曉婷、鄧雯芬、王志鋒、徐文麗、楊竹一、何顯剛、陳建宏、李煒、辜其坤、李丹、谷友軍、季鳳建、嚴健、麻長春、王欽、李琳。
1、建群宗旨
家事無小事,真誠歡迎對婚姻家事繼承法領域感興趣的朋友,律師、法官、檢察官、學者、公證員、房管、民政、學生、媒體、婦聯等政府公務人員、法務工作者及其他法律從業者加入,即時分享最新中國婚姻家庭法制信息動態,家事審判動態、典型家事案例、立法動態、理論研究動態,共建陽光下專業領域內法律職業共同體業務探討、正當、正常交流的和諧平臺。
本群主題為婚姻家事繼承法及家事訴訟程序,交流範圍僅限與主題相關的實體及聯繫密切的訴訟程序理論與實務問題,定位為特定專業法律領域主題群,學習型群、興趣群。
本群無意走向綜合群,其他如刑事、商事、勞動、交通事故等其他領域話題可另行解決。
2、入群方式
為保障本群安全、質量及可持續發展,防止群友濫加群,本群對外不作任何宣傳,群規則只刊發於「家事法苑」微信公號自定義菜單及每期公號推文的籤名文件中。
為保證群的質量,本群一律由群管理員專人統一審查、邀請新人入群,未經群主同意,嚴禁擅自拉人進群,擅入者立即清退;
請入群者先添加群管理員鄧雯芬助理(微信號:18612522122)個人好友,請註明:城市+單位全稱+姓名,申請加入家事法實務微信群;新群友閱讀群規,承諾遵守後,管理員方可拉其入群。
3、實名交流
本群實行實名(真實身份)交流制!
群友入群後應馬上修改群暱稱,不接受實名規則免入,經一次提醒不配合的勸退。
律師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律師,如:山東淄博徐文麗律師,群暱稱中不得顯示電話、律所具體部門職務、業務方向及其它帶有商業營銷色彩文字。點擊群界面右上角兩小人頭標誌,向上划動屏幕,出現「我在本群的暱稱」點擊即可修改。
公證員署名方式:城市+姓名+公證員,如:上海公證員李**;
學者、學生署名方式:學校簡稱+姓名,如「南師大趙莉」,廣西師大李**。
法官(檢察官)署名方式:省份(城市)法院+姓名的方式,如果確有難處不願意實名,可採取省份(城市)+法院+真實姓氏+法官(身份)的方式,如北京法院李法官、如宜昌法院王禮仁,檢察官署名方式相同。
民政部門、婦聯、媒體等其他界別群友參考前列署名方式,省份+城市+職業+姓名,如:北京婦聯***。
4、尊重群友
尊重群友,未經事先允許、不得隨意添加其他群友為個人好友,
嚴禁擅拉群友、加入自己設立的其他群,一經接到舉報,立即清除出群;
5、基本設置:
如群消息過多,影響本人工作、學習及休息,可在手機右上角,點開群設置界面開啟「消息免打擾」,定期瀏覽群信息、參與互動即可;
如群中有太多不熟悉的面孔:可在群系統設置界面打開「顯示群成員暱稱」;
6、友善發言
本群群友來自於法律職業共同體較廣泛領域,大家非常難得聚攏在同一平臺上!特別要注意維護自身形象,互相尊重,發言交流,要注意顧及他人感受,不要有任何人身攻擊、貶低他人人格或由個案引申對其他群體的上綱上線的言行。
本專業群,除大年三十至初二三天及八月十五中秋節外,不允許在群內發紅包;嚴禁閒聊;嚴禁轉發招聘、推銷、心靈雞湯、投票、優惠券、政治性等帖子。
7、鼓勵、提倡交流
本群鼓勵、提倡群友開展與主題密切相關的理論與實務的互動交流。
本群定位為專業領域內的學術及實務交流群,非低級的當事人諮詢群,嚴禁群友不加任何思考、只用三言兩語提過於簡單的問題;
群友不宜就過於具體的個案展開交流,應先概括基本事實,從中提取有理論及實務研討價值的一個或幾個問題集中深入交流。
群友探討交流問題的方式建議為,自己發現問題,先主動查找資料,一次性把基本案情敘述清楚(不要再讓群友追問事實)並註明自己的看法,能附上相應的法律法規法條及司法解釋等依據最佳,拋磚引玉,希望再聽取群友的意見和建議!如此這樣,真正達到大家共同探討、共同交流、共同學習、共同進步的本群建群目的!
群友互動反饋也同樣宜先思考,較系統闡述自己的觀點,不要採用漫無邊際地三言兩語聊天式交流,以免影響群友。
群友可在群內暢所欲言,僅限個人觀點交流,嚴禁群友未經發言群友同意、不管基於什麼目的截屏在群外分享。
8、鼓勵、提倡分享
本群鼓勵群友分享與本群主題相關的各種審判動態、典型判例及最新法律法規及地方法院審判意見,鼓勵分享自己原創的相關實務研討文章,包括上傳在自己個人網站、博客、微信公號上的上的,但頁面上儘可能不要附有較為明顯的營銷宣傳文字及聯繫方式;
本群謝絕律師普法、營銷、單純表現訴訟技巧類文章;
群內嚴禁功利性的推銷個人網站連結、博客連結、微信公號名片、個人微信名片、微網站名片及連結,嚴禁將相關資訊貼到自己的個人網站、博客上再推薦網頁連結的變相以提高點擊率、博粉為目的功利性商業推廣做法(「家事法苑」公號famlaw已做到了去商業化,如果分享可參考),請群友自律!
9、尊重智力勞動成果
尊重智力勞動成果,群內資訊信息僅供群友學術實務研討交流用,資訊搜索、編輯、整理需日復一日,耗費相當時間與精力,正常情況下,我團隊每天收集、分享、推送的資訊信息,月底彙編起來就是每月的「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資訊簡報(下載:http://www.famlaw.cn/download.aspx)!
希望群友不要經常性地或整體利用本群資訊信息取材上傳網絡(個人網站、博客、公號)、經常性轉帖到其他微信群、QQ群或為其他非研究用途使用。如確需經常性轉發使用,則宜註明轉自「家事法苑」家事法實務交流微信群。
10、違規及處理
群友應自覺遵守本群規則並接受群主及管理員的善意提醒及勸告;
對於違反群規的行為,群主或管理員有權、有義務即時制止。
群友違反群規則經提醒一次不改,勸退,務必不要在群內與管理員爭執、造成刷屏,影響其他群友,但允許私信方式向群主及管理員團隊提出申訴,集體商量給出最後處理結果。
11、關於入群開通微信實名認證、綁定銀行卡問題的說明
承蒙大家支持、參與,我群學術實務專業交流氛圍越來越好。不少群友也積極推薦相關朋友入群,但 請群友推薦介紹新人入群前務必提前說清楚:
騰訊公司目前對微信群管理政策,500人為上限,前40位無論群主其他群友可直接拉人入群(無需經過其同意),第41—100位,需發邀請經受邀人同意方能入群,而第100位以上入群者需要先進行"實名認證",即開通微信支付功能,綁定一張銀行卡。這是其通過此手段綁定用戶的功利做法、也涉嫌利用壟斷地位強迫"消費"行為、涉嫌違法,已有外地律師代理此類公益訴訟,希望能儘早糾正霸王條款。
因微信本身是免費使用,也不必跟它計較,可按照提示要求關聯綁定一個銀行卡(如過分擔心,可綁定一個不常用、沒錢的儲蓄卡)即可, 微信支付功能是大勢所驅、非常時尚、非常方便,也很安全,如消費仍需再次輸入密碼,開通無妨,並不是加群收費,不輕易消費即可。
綁定銀行卡、開通微信支付的方式也很簡單:
①用戶點擊微信界面下方的【我】,即可找到並進入【錢包】。
②然後依次點擊頁面右上角的【…】,在彈出的選項中選擇【添加銀行卡】。
③按提示填寫銀行卡號(收發紅包僅支持綁定借記卡)、該卡銀行預留手機號等信息,銀行將發送驗證碼至該手機號。
④填寫銀行卡信息,並設置6位數的支付密碼,二次確認支付密碼並支付即可。
良好的群的氛圍,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共同呵護!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建專業領域內陽光下學者、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婦聯、媒體及其他所有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正常、正當交流的和諧平臺!
「家事法苑」微信群管理員團隊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