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檢察院製作的反腐宣傳漫畫
浙江在線杭州6月24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施宇翔 通訊員 劉波)去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張新濫用職權、受賄、貪汙一案備受關注,據悉,張新的落馬和群眾對他的舉報密不可分。
「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293件380人,其中廳級幹部4人,處級幹部53人,科局級幹部89人……」,在24日召開的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新聞發布會上,該院新聞發言人向記者亮出了杭州市檢察機關2013年以來的反腐「成績單」。
發布會上,杭州市檢察院首次系統公布杭州千島湖「陽光水岸」系列案件,8名淳安縣領導幹部涉案,引起了媒體的關注。
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長張新濫用職權、受賄、貪汙一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去年11月20日,杭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新濫用職權、受賄、貪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新自1997年12月起,在先後擔任杭州市建設委員會相關領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等職務期間,為請託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和非法收受請託人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24億餘元。
杭州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表示,張新一案的「東窗事發」和群眾對他的舉報密不可分。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之中。
發布會上,杭州市檢察院還首次系統公布杭州千島湖「陽光水岸」系列案件,該案的成案,與人民群眾的舉報也有著直接的關聯。
涉案的淳安縣8名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接受東方巨龍投資發展(杭州)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餘進的請託,為該公司開發的千島湖上坑塢北島項目建築容積率提高、項目推進違規提供幫助等,並收受財物。
記者了解到,涉案的8名淳安縣領導幹部中,有原淳安縣委常委、人武部部長章貽慶受賄113萬元,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原淳安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汪建華受賄158萬餘元,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原淳安縣建設局長餘路成受賄443萬餘元、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土地出讓金4732萬餘元,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該案的案發,引發了淳安縣政界的一場「地震」,而東方巨龍投資發展(杭州)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餘進涉嫌行賄案,已由淳安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法院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