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當!歡迎來到吳曉波頻道新欄目《小巴說法》。不管是生活還是職場,你總會遇到一些「奇葩」事,這些事背後有「情」、有「理」、有「法」,還有一些你從未了解過的知識。有趣的生活總能給我們很多「教訓」,你能從中學到什麼呢?且聽小巴慢慢道來。
保險已經成為新中產家庭資產配置中的基石配置。如果一個家庭中沒有保險配置的話,幾乎不是一個現代家庭。
——吳曉波
文 / 巴九靈
女企業家突然身亡,2000多萬元的保險金,最後會落入誰手?親戚爭相搶奪,誰能成為最後「贏家」?這一切,到底是不是財富主人的本意?
歡迎收看今天的《小巴說法》。
1
法定受益人的巨額保單
2010年10月21日,浙江王女士因心臟病身故。隨著她心跳的停止,兩張保單、2000多萬元的身故保險金浮出水面。但這筆錢該給誰,卻懸而未決。
遺憾的是,這兩張保單的受益人是法定。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這種情況下,王女士的法定繼承人是受益人,有資格取得這筆錢。
考考你,法律規定誰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然而,王女士的家庭關係錯綜複雜。
王女士去世時,母親仍健在,後於2013年去世。王女士與丈夫沒有領結婚證,生有一女兒。王女士的丈夫之前還有兩次婚姻,兩任前妻的孩子也和他們一起生活。其中,大女兒與王女士一起生活時已經超過15周歲。
2
遺產爭奪戰
一塊價值2000多萬元的肥肉懸在空中,引來了家族成員的競相爭奪。
梳理下來,爭議有以下幾條:
1. 這張保單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嗎?
2. 沒領結婚證的丈夫算王女士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嗎?繼子女算繼承人嗎?
3. 母親繼承的財產怎麼分?
4. 因客戶的家庭原因遲遲不能理賠,保險公司該不該承擔利息?
3
小巴說法時間
Q1. 這張保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陳鳳山:本案中,王女士2000多萬的身故保險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身故受益人(如:受益人提前過世、未填寫受益人、找不到受益人等情況),保險金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按照遺產繼承程序繼承;如果有身故受益人,保險金將支付給身故受益人。
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保險合同上受益人為「法定」也是屬於有身故受益人,身故受益人就是《繼承法》當中規定的繼承人。本案中正是這種情況,所以2000多萬的保險金屬於王女士的繼承人,並不是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保險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實不同情況下都有不同的結果。因為一份保單涉及的利益很多,買保險時交的保費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保險合同生效後的現金價值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保險事故發生後的保險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這些都涉及很多因素:比如你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買的保險、是用你個人的錢繳費還是夫妻共同財產繳費、是給自己買還是給孩子買等等,不同情況的答案都是不同的。
具體的知識點咱這裡不展開,你可以點擊連結收聽《離婚時,保單要分嗎?》了解詳情,來自我們的課程《我的保險計劃》。
Q2. 沒領結婚證的丈夫算王女士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嗎?繼子女算繼承人嗎?
陳鳳山:在這個案件裡,法院通過一系列複雜的取證,認定了王女士和丈夫是事實婚姻。也就是說,雖然沒有領證,王女士丈夫也是有資格分遺產的,且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除了配偶,父母、子女(包括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但是,在本案中,王女士丈夫與第一任妻子的女兒由於和王女士共同生活時已滿15周歲,且無法提交與王女士形成撫養關係的證據,所以根據法律規定,無資格領取王女士的遺產。
所以,王女士的丈夫、母親、親生女兒和繼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分保險金,各領取1/4。
Q3. 母親繼承的財產怎麼分?
陳鳳山:王女士母親繼承的1/4,由於母親身故,由母親的繼承人來繼承,請注意,這裡是繼承財產,而不是領取保險金,雖然是同一筆錢,但法律關係不同。
至於是否只有盡了照顧義務的最小的子女有權參與分配,不一定,因為扶養義務(扶助的「扶」,特指晚輩對長輩的照顧)並非法定繼承的唯一條件。
王女士的母親去世的時候,其第一順序繼承人仍然在世的只有王女士的5個兄弟姐妹。另外,王女士本人、王女士的大哥、王女士的大姐雖然已經先於母親過世,但根據《繼承法》,如果直系子女先於母親身故,由直系子女的子女代位行使繼承權。
也就是說,王女士兄弟姐妹一共8人,每人可以從母親這裡分得這份保險金的1/32。其中,王女士及其大哥、大姐先於王女士的母親過世,因此,這3個人的份額由他們的子女代位繼承。
Q4. 保險公司該不該賠利息?
陳鳳山:法院認為要賠。
本案當中,最後法院要求按照五年定期存款的利率支付這筆保險金8年間的利息。
但我個人對此持保留意見,因為這8年的拉鋸戰並非保險公司的本意,也並非保險公司的過失造成的。
本案當中,保險公司對此也提出了異議,主張按照活期利率支付利息,但並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後,保險公司一共補充利息約79萬元。
而且,「有意思」的是,保險公司不僅要付利息,還要支付訴訟費。
1. 王女士的法定繼承人有其丈夫、母親、女兒、繼子(丈夫與第二任妻子的兒子),每人分得保險金的1/4,此時,他們的身份是保單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2. 王女士的母親過世後,她的1/4由其8個子女平分,每個人1/32,此時,8個人的身份是王女士的母親的繼承人。由於王女士及其大哥、大姐過世,每人的1/32由子女代位繼承,大哥的3名子女每人各分得1/96,大姐的女兒得1/32,王女士的女兒、繼子還能各分得1/64。
長達8年的拉鋸戰宣告結束,但是,這個案子真的讓我們沉思:
1. 這筆錢分給這麼多人,是不是王女士的本意?她更想把錢留給誰?
2. 長達8年的財產糾紛,親人之間還能和睦如初嗎?
3. 王女士身故之後,這麼多的事實被公開,是否能讓逝者安寧?
其實,只要保險業務員當年提醒王女士一句話,就能讓錢給到她想給的人,更不會有8年的財產爭奪影響親人和睦——
保險是財富傳承當中特別靠譜的工具。但是,「靠譜」的前提是有一個靠譜的保險服務人員設計了一份靠譜的保險計劃。
但如何辨別服務人員是否靠譜?買保險時還有哪些事情一定要留意?如果你有關於保險的挑選、購買、理賠等方面的疑惑,歡迎訂閱課程《我的保險計劃》,從挑選到理賠,解決全家全套保險問題。隨課程還贈送老師團隊的一對一保險諮詢,滿足你個性化的保險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