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77號

2021-01-08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公告2019年第77號

【發布日期】2019年4月30日

  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決定自2019年5月20日起,全面推廣原產地證書自助列印。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產地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網際網路+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列印海關審核通過的版式化原產地證書,列印證書種類詳見附件。

  二、原產地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列印前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網際網路+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上傳原產地證書企業聲明欄所需的電子籤章和申辦員電子籤名。操作手冊可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自行下載。

  特此公告。

  附件: 自助列印原產地證書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2019年4月30日

(稿件來源:海關總署)

 附件

  自助列印原產地證書種類

  1.  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2.  中國—紐西蘭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3.  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4.  中國—智利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5.  中國—瑞士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6.  中國—冰島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7.  中國—喬治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8.  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9.  中國—韓國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10.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產地證書

  11.  《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輸韓國)

  12.  非優惠原產地證書

  13.  菸草真實性證書

  14.  轉口證明書

  15.  加工裝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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