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0號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發布文號】公告2019年第220號【發布日期】2019年12月26日【實施日期】2020年1月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對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進行調整,現公告如下:對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裝、紡織機械、冷軋鋼板等199個HS編碼的商品,取消監管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2號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發布文號】公告2019年第62號【發布日期】2019年4月4日 為配合減稅降費措施實施,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自2019年4月10日起,進出口企業、單位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我要查」或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94號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發布文號】公告2019年第194號【發布日期】2019年12月13日【實施日期】2019年12月13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阿根廷鮮食葡萄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阿根廷鮮食葡萄進口。現將進口阿根廷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見附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9號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發布文號】公告2019年第69號【發布日期】2019年4月22日【實施日期】2019年4月2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2號)有關規定,海關總署制定了《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現予以發布。
-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0號(關於中國與印度尼西亞原產地電子聯網...
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進口申報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簡稱「進口人」)在貨物進口時憑印度尼西亞籤發的原產地證書或者流動證明申請享受《中國東協框架協議》協定稅率的,在貨物進口時應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51號(以下簡稱「51號公告」)和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67號(以下簡稱「67號公告」)的有關規定,在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貨物備案清單
-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96號(關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2019年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9號令公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現就海關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類範圍的國內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上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和配套件、備件,除相關《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列商品外,按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和海關總署公告
-
...2014年3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18號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
2020-12-23 08:54:26來源:FX168 中國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已於2020年12月11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
-
海關總署第245號令(關於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
海關總署第245號令(關於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的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已於2020年12月11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2008年12月29日海關總署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同時廢止。
-
海關總署第245號令丨關於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
海關總署第245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已於2020年12月11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9日海關總署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同時廢止。
-
海關總署第247號令(關於公布《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海關總署第247號令(關於公布《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的令)《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已於2020年12月11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署長 倪嶽峰2020年12月23日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民法典所涉相關法律規範的清理要求,海關總署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監管辦法》等3部規章進行修改,具體內容如下: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9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5
-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20號(關於發布《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20號(關於發布《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修訂內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信息分類: 文件編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13號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文號】公告2020年第13號【發布日期】2020年6月5日【實施日期】2020年6月8日2008年6月8日,商務部發布第4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丙酮實施最終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自2008年6月9日起5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37號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文號】公告2019年第37號【發布日期】2019年9月3日【實施日期】2019年9月6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8年3月26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歐盟、韓國、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決定所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均從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入境。現公告如下:一、自3月23日零時(北京時間)開始,所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始發客運航班均須從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東、濟南、青島、南京、瀋陽、大連、鄭州、西安12個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入境。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網上查詢。二、乘坐上述國際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點實施檢疫並辦理入境手續,行李清關。
-
海關總署答網民關於「海關為保2019年稅收績效要求稅額超過10萬的...
來自湖北武漢的網民「報關員」(手機尾號1747)說:尊敬的總理您好!我是一名工作近六年的報關員,在基層親身見證和經歷了國家海關及進出口業務這塊的改革和變遷,成果毋庸置疑。但是年關將至,關務圈傳遞出海關總署2018年12月18日開始對單票進口關稅稅額超過10萬人民幣的報關單需要走保證金手續的消息,其目的是為了2019年稅收績效任務數據。這給我們企業和基層報關員帶來很大的工作困難,更沒想到的是這種做法比往年更加誇張,全國都是這樣。有詢問過其他關區的同行朋友,的確是影響企業生產運作。對於12月24日至28日能夠申報的進口報關單,卻要拖到2019年元月來操作。
-
海關總署:2019年中國對美國進出口下降10.7%
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14日電 海關總署14日公布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31.54萬億元人民幣,比2018年增長3.4%。其中,出口17.23萬億元,增長5%;進口14.31萬億元,增長1.6%;貿易順差2.92萬億元,擴大25.4%。
-
海關總署署長倪嶽峰 指揮「藍天2020」 專項第二輪集中打擊
11月3日6時,在海關總署署長倪嶽峰指揮下,廣東分署和湛江、深圳、天津、大連、哈爾濱、南京、廈門、青島、廣州、汕頭、黃埔等11個直屬海關,在天津、山東、廣東等8個省市統一開展「藍天2020」專項第二輪集中打擊行動,一舉打掉涉嫌走私犯罪團夥2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61人,查證廢礦渣、廢五金等走私廢物42.5萬噸。
-
午間要聞|海關總署允許美國大麥進口;樂視控股:賈躍亭早已不實控...
事件關注【海關總署: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美國大麥進口】5月14日,海關總署公告稱,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美利堅合眾國農業部關於美國大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美國大麥進口。
-
2019年中國海關準許82個國家地區的77種食品農產品輸入 立案偵辦...
國際在線報導(記者 魏宇晨):中國海關總署16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海關共立案偵辦走私犯罪案件4198起;中國海關還準許82個國家地區的77種食品農產品輸入,有力支持市場保供穩價。海關總署相關負責人表示,2020年,將保持打擊走私高壓態勢,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
海關總署新規今起實行!
不過,"海代"如火如荼的同時,財政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其實已經表明,"已經購買的離島免稅商品屬於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即對代購行為作出了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