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哪個新聞,讓人看得如此心疼
一個剛剛六歲小女孩,本應該像花兒一樣的成長在大人佑護的花園裡,可這個小女孩著遭到的卻是鐵鉗拔牙、針刺大腿、火燒嘴唇、滾水澆頭、掰斷胳膊……這些似乎只能在電視劇中看到的慘無人道喪心病狂的事情,現在竟然活生生的出現在我們面前,想想都讓人心顫!
而對小女孩下此毒手的除了養父,另一個竟是孩子的親媽。
對孩子來說,這一切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傷害將會伴隨她的一生。
後經撫順市公正司法鑑定所的傷情鑑定結果如下:
(1)被害女童體表燙傷評定為重傷二級(用開水燙後再用涼水衝,再用開水燙後再用涼水衝,反覆三次);
(2)頭部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
(3)胸部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右側肋骨3、6、7、9骨折,左側 7、8、9、10、11肋骨骨折,共計9根肋骨骨折)
(4)骨盆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骨盆多處骨折)
(5)胸椎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胸椎3、4椎體壓縮骨折)
(6)右肱骨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
(7)左股骨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股骨頸骨折,成年後更換人工股骨頭)
(8)牙齒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用鉗子拔孩子的牙)
(9)右尺骨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
(10)右大腿異物評定為輕微傷;體表皮膚其他部位損傷評定為輕微傷(扎入5釐米鋼針三枚)。
看著孩子滿身的傷痕很讓人心痛。
比起身體的傷痛,虐待帶來的身心殘害更嚴重,更持久。
毆打只是立馬見效的。而虐待是日復一日舊傷加新傷,幸運的是,這個孩子被救下來了。可怕的是,這只是一個被看到的孩子………
10月27日,新京報記者從小女孩家屬處獲悉,因父母離異,2020年2月至5月,孩子與生母劉某彥及其男友陳某威生活在一起期間發生的這種事情。
又是一個因離異引發的殘忍虐童案例。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黑龍江4歲的女童茜茜的案例,同樣是父母離婚,撫養權判給了父親,但讓人痛心的是,茜茜並沒有被父親的新家所接受。繼母也帶著一個8歲的兒子,茜茜成了這個新家的「入侵者」。
4歲的茜茜成了繼母情感發洩的工具,用開水燙,用菸頭燙,拽著茜茜的頭髮往門上撞,甚至用剪刀剪爛她的嘴唇!!!
如此慘絕人寰的虐童行為和開篇提到的撫順6歲被虐女童案如出一轍。
更讓人氣憤的是,茜茜唯一的依靠,他的親生爸爸竟然默許縱容繼母的暴力行為,甚至加入到施暴者中。
孩子是無辜的。可往往有些人要把成人間離合的痛楚與對錯放在孩子的身上,讓這些年幼的孩子身心遭受著和她們年齡不相稱的痛楚。
每一次虐童事件發生,都讓人感覺到無比憤怒,然而長期以來,虐童事件屢有發生2017年,山東省臨沂市女子劉某某將其2歲繼子李某航,用毛巾捂壓口鼻致其窒息死亡後拋屍;2017年,雲南省昆明市女子張某因瑣事毆打繼女楊某,致楊某胰腺破裂大失血休剋死亡;2018年8月,雲南昭通鹽津縣,8歲女孩劉某雨遭後媽殘忍虐殺……。
我國《刑法》對虐待被監護、看護人做出了相關的刑事處罰規定,但是為何虐童事件依舊不斷發生。到底是法律的缺陷還是人性在泯滅?
綜上所述大多數虐童事件的起因和父母離婚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根據民政局部數據,我國離婚率連續15年上漲,由1987年0.55‰上升到2018年3.2‰。那麼由離異間接引起的虐童事件也一定會持高不下。
孩子沒有權利決定父母的婚姻,但父母的決定卻有權利毀掉孩子的一切。
回不去的原生家庭,融不下的新家」。是每一個離婚家庭孩子最深的痛,最無奈的現實。
所以說善待自己的婚姻也是善待自己的孩子,不要讓孩子成為你們離婚後受到傷害最大的那個!
今天借著4歲女童被繼母虐傷的事件在說一下:如果你有孩子,如果你身為人父人母,那麼就請你在這個年紀,在你這個身為人父人母的身份上,在選擇離婚事情上,請你自重、請你多為這個家和孩子做些考慮。不要讓你們自己的一時衝動,讓孩子為你們的行為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