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兩頭婚」的消息頻上網絡熱搜,所謂「兩頭婚」就是沒有了嫁娶的說法,夫妻生育兩個孩子,分別跟男女雙方的姓。孩子跟誰姓真的那麼要重要嗎?近日,浙江台州三門,一位剛結婚三個月的23歲媽媽因和丈夫在孩子姓氏上達不成共識,鬧上了法庭。
小林和丈夫小陳戀愛3年,在得知小林懷孕後,雙方辦理了結婚手續。
可隨著肚子一天天變大,小林開始憂慮。早在戀愛期間,她就表示自己家中沒有兄弟,父母有意將自己生的一個孩子跟女方姓。小陳想著將來生兩個孩子,一個跟媽姓一個跟爸姓也是常事,就答應了,不過小陳並沒有和他父母溝通。
這段感情在孩子出生後發生了變化。孩子出生當天,小林父母就提出了孩子要跟女方姓的要求。沉浸在喜悅中的小陳父母聽後,臉色突變,認為小陳並非「上門女婿」,第一胎就要跟女方姓豈不是要成了笑話,礙於親家情面他們當場先含糊回應了。可回家後,小陳父母不斷地給小陳施壓。
還在醫院休養的小林一氣之下,拋下襁褓中僅出生3天的孩子獨自回了娘家。「只要孩子跟我們家姓,其他事情都好說,不然我父母就要勸我離婚了。」小林也充滿無奈。
不久後,小林「先下手為強」,在沒有和小陳商量的情況下就給兒子登記了「林」姓,至此兩家吵得不可開交,升級為兩個家庭的「搶娃」鬧劇,小兩口關係也愈加惡化。
現行的婚姻法及即將施行的民法典中,並未對子女跟誰姓有著明確規定,父母可以自行選擇,但這一選擇理應由夫妻平等協商而定。而且,因「孩子跟誰姓」問題達不成共識並非離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因顧慮雙方結婚僅3個月且孩子尚未滿月,承辦法官協同村幹部對進行多次勸解,但也無法修復雙方家庭的裂痕。
近日,小兩口最終還是在長輩們的激烈爭吵中選擇協議離婚,孩子歸男方撫養,這結果不免讓人唏噓。
「這也不是我碰到的第一對因為孩子跟誰姓而離婚的案件了。」承辦法官介紹,目前已碰到了三四起類似案件,主要以90後年輕夫妻為主。「夫妻倆本身是沒有矛盾的,他們對孩子的姓氏也比較隨意,不過有些家長將孫輩的姓氏看得很重。」法官建議,在小兩口結婚前就商量好後續孩子姓誰的問題,能避免此類矛盾的發生。
來源:西湖之聲、三門縣法院、浙江法制報平安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