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酒駕被交警追趕,交警追丟後,4社會青年駕車「接力」追趕。追至村支書所在村子時,4青年與村民對峙,並自稱是輔警。雙方對峙期間,村上一名六旬老人倒地身亡。目前,當地警方調查已接近尾聲,結果將很快發布。
村支書酒駕,4社會青年追至村子
馮先生是湖南省嶽陽市汨羅市(縣級市)白塘鎮某村人。12月21日上午,提起父親半個月前意外身亡的事,馮先生情緒低沉,悲傷不已。
「我父親是普普通通的農民,今年67歲。」馮先生介紹,他們村緊挨高速公路出口,他在村口經營一家小超市,父親平時在店裡幫忙照看。12月8日晚10時30分許,馮先生正在家裡睡覺,突然接到村民電話,說他父親出事了。「我趕到超市附近時,父親已經倒在地上,人沒了意識,氣息非常微弱,眼睛也閉上了。」
馮先生和隨後趕到的表哥立即將父親送往醫院搶救,「送醫途中,我感覺父親快不行了,到醫院時,醫生說人已經走了。」馮先生後來獲悉,案發當晚,他們村村支書馮某某涉嫌酒駕被交警追趕。交警追丟後,4名社會青年駕駛一輛社會車輛繼續追趕。追到村口時,馮某某下車跑至他家超市門口,大喊開門。「我父親當時已經休息,聽到呼喊後,就開門查看情況。」
老人生前照片
馮先生的父親開門後發現村支書馮某某右腿受傷,「村支書先是說有人將他的腿打傷,後又說有人追他,腿是自己不小心摔傷的。」見狀,馮先生的父親立即呼喊周圍村民幫忙。之後,又有人在村民群裡讓村民趕緊往村口走,說村支書被人追打到村裡了。村民陸陸續續趕往現場。很快,追趕馮某某的四位社會青年(三男一女)也駕車趕到現場。下車的3位男子稱,他們是輔警,是交警讓他們追趕馮某某的,希望村民不要阻止他們執法。村民讓3青年拿出證件,3青年拿不出,雙方因此對峙起來。
村民與3青年對峙期間,67歲老人倒地亡
馮先生稱,與村民對峙期間,雙方是否發生衝突,他不在現場,不得而知。但村裡有人說,對峙期間,一位青年用胳膊肘推了他父親一下;也有人說,馮先生父親被一位青年打了兩棍,往前走了幾步就倒在地上。「因為冬天穿得厚,我們在父親身上沒有發現傷痕。」
馮先生的表哥和馮先生住在一個村子。馮先生的表哥告訴華商報記者,他也是事後聽村民說,案發當晚,他舅舅勸幾位青年快點走,幾位青年不願意,和舅舅發生了衝突。村民與3位男子對峙期間,車上的女青年向交警打了電話、發了定位,交警很快趕到現場。
村民拍攝的視頻顯示,案發後不久,當地交警趕赴現場
之後,他和表弟將舅舅送往醫院,但舅舅已不幸去世。從醫院回到村子後,馮先生表哥發現追趕村支書的四位社會青年被村民留置在一家飯店,警方及鎮政府工作人員也已趕到現場,承諾一定會調查事件真相,給村民及死傷者家屬一個交代,四人才被帶走,但車仍留在村子。
馮先生說,4名社會青年開的車目前仍在他們村滯留
馮先生介紹,幾天後,當地警方告訴他,經初步調查,馮先生父親是心臟猝死,與四位社會青年關無關。「我父親身體硬朗,平時沒生過什麼病。」對於警方給出的初步結論,馮先生和家人不予認可。12月9日,馮先生家人同意為父親做屍體鑑定,「目前鑑定結果還沒有出來。」
馮先生介紹,經警方檢測,村支書馮某某確實系酒駕,目前人還在醫院接受治療。涉案4位青年並非交警或輔警,已被釋放。「後來村民在他們的車上發現了甩棍,也交給了警方。」
4青年開的車裡有反光背心
警方:調查接近尾聲,結果將及時公布
12月17日下午,馮某某的兒子告訴華商報記者,父親確實是酒駕,但馮先生的父親究竟是怎麼死的,他和父親當時都不在現場,具體情況並不了解。「我父親是在去醫院的路上知道馮先生父親出事的」。至於父親是怎麼受的傷,其不願多說。「我爸剛剛動過手術,恢復得還不錯,酒駕的事情傷好後才能處理。」
涉案4名社會青年與汨羅市交警大隊有無關係?是不是輔警?12月21日下午,對於華商報記者的提問,汨羅市交警大隊辦公室相關人員未予回復。
汨羅市白塘鎮相關負責人告訴華商報記者,據他了解,4名青年是社會青年,與汨羅市交警大隊沒有關係。目前,當地群眾情緒平穩,秩序井然。
汨羅市刑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案情不便介紹,採訪需與政工部門聯繫。汨羅市公安局政工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華商報記者,目前,公安機關對案件的調查已接近尾聲,全部調查結束後,將通過官方媒體對外發布調查結果。
「涉案4位青年到底是誰,我們不知道;父親是不是被他們打死的,我們也不知道。希望相關部門能徹查此案,給我們一個交代。」馮先生說道。
律師:涉案青年是否承擔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介紹,如果馮先生的父親確係3青年毆打身亡,3青年將涉嫌刑事犯罪,至於是故意傷害罪致死還是故意殺人罪,則需區分4青年故意的內容、手段、情節、力度等,綜合認定構成哪個罪名。
如果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根據刑法,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如果最終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趙良善稱,如果3位青年沒有和老人發生肢體接觸,老人系自身疾病意外死亡,則屬於民事糾紛。至於涉案青年是否就民事部分承擔賠償責任,關鍵要看涉案社會青年的言辭、行為是否能誘發、刺激、促使老人的疾病。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編輯 高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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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源:華商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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