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東陽女子喜得法拍房,不料錯裝他人屋,結果……)
「東風吹,戰鼓擂,
裝修離不開黃大錘。
砸了這家砸那家,讓我砸誰我砸誰!」
……
還記得春晚小品《裝修》中,
黃宏的經典臺詞嗎?
都說小品來源於生活,
這不
在東陽,
裝錯房子的真實版上演了!
東陽女子買了一處司法拍賣房,
卻錯裝了隔壁鄰居的房子,
從而被鄰居連環索賠。
近日,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8年初,東陽市民樓女士從法院買到一處司法拍賣房,這是一處建於上世紀90年代的老房子,面積不大,經過數十輪激烈的競拍,樓女士最終成了房子的主人。然而正因為房子老舊,門牌號碼也不完善,馬虎的樓女士難以分清東西南北。隔壁房子的主人孫先生並未居住在此房中,樓女士認為法拍房沒有鑰匙也正常,於是便撬門進入了孫先生房中進行了大張旗鼓的裝修。此後,孫先生猛然發現自己房屋的水電費金額不斷飛升,懷揣疑問回來查看,發現有人對自己的房屋進行裝修,於是孫先生立即向轄區派出所報了警。
經一番解釋,樓女士才發現自己裝錯了房子。孫先生於是向樓女士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樓女士卻認為自己花了這麼多錢為孫先生進行了裝修,還隔出了原本沒有的衛生間,自己的損失也很大,並不需要對孫先生進行賠償。雙方各執一詞,爭論不下,孫先生最終選擇將樓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騰退房屋並賠償損失。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雙方對案件基本事實無異議,樓女士表示會儘快騰退,但因為自己已承受巨大損失,無需也無力賠償孫先生的損失。基於樓女士確實付出了巨大的金錢代價,法官對房屋進行現場查勘後組織雙方對裝修物品進行折價調解,最終,孫先生同意給樓女士一個月時間騰退,樓女士裝修部分中的空調、廚房用品、梳妝檯等可移動物品由其自行搬走,而進行拆除後會造成房屋二次損傷的房門、牆面、地磚、衛生間等不予拆除,樓女士也無需再對孫先生進行賠償。本案到此告一段落。
誰料想,一個月後樓女士騰空了上述房屋,孫先生卻再次向樓女士提起了訴訟。原來,孫先生稱樓女士並未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規範拆除,而是拆除了許多不能拆的部分,如護牆板、移門、窗戶等 。樓女士認為,自己留給孫先生的裝修已足夠抵消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也未達成一致,經鑑定法院確認孫先生的損失為5000餘元。最終法庭作出判決,確認樓女士應向孫先生賠償上述5000餘元,樓女士予以履行。因錯裝修他人房屋而引發的系列糾紛至此得以化解。
記者 吳嘉沁 通訊員 陸承煥
本文編輯:黃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