餅乾到底誰吃的夫妻為此鬧離婚
民法典為「衝動型離婚」設立離婚冷靜期,法官耐心調解促複合
廈門網訊 據泉州晚報報導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從互不相識到比翼雙飛,往往需要付出許多努力,這樣的感情需要珍惜。可有些人為一些小事,一時衝動選擇了離婚,給雙方甚至兒女帶來痛苦。這不,安溪法院的這起離婚案,起因僅僅是一塊餅乾。
□本報記者黃墩良通訊員蘇亞東
因餅乾少了爭吵「90後」夫妻鬧離婚
小麗(化名)與小明(化名)系一對「90後」夫妻,雙方婚後育有一兒一女。小麗對於子女的教育一直較為嚴格,而小明則較為寬鬆。
近日,小麗發現家中餅乾少了一些,懷疑是子女偷吃,就詢問小明是否有吃餅乾。小明誤以為小麗質問其是否吃了餅乾,便與她發生爭吵。
其間,夫妻雙方互有推搡。小麗賭氣到安溪法院起訴離婚。
草率離婚不值得法官調解促夫妻和睦
承辦法官通過對案情的了解發現,小麗和小明的矛盾系因生活瑣事而起,並無其他原則性問題,若能剖析清楚、工作到位,仍有和好可能。
對於這起「衝動型離婚」,法官決定通過調解方式努力促成雙方和好。調解過程中,法官認真分析了小麗與小明婚姻糾紛的焦點,抓住他們夫妻感情無原則性的大問題,究其離婚的原因,僅僅是雙方因誤會產生口角的一時衝動,影響了家庭和睦。二人的矛盾並非不可調和,感情也沒到破裂地步,草率離婚對家庭不利,對孩子也是極大的傷害。法官希望小兩口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給孩子一個完整有愛的家,最終促使雙方同意和好並握手言和。
「衝動型離婚」不少見民法典設「離婚冷靜期」
近幾年來,隨著人們婚姻觀念的變化、社會生活壓力的上升,婚姻家庭生活中任何衝突都可能導致非理性的輕率離婚。特別是對於一些年輕夫妻,在面對衝突和矛盾時,往往會將注意力集中在婚姻的消極方面,錯判離婚能給自己帶來的真實效用,在憤怒等情緒的影響、支配下做出錯誤的選擇。司法實踐中,年輕夫妻因為子女教育、生活習慣磨合、性格磨合等問題而離婚的現象越來越多。
該案中,小麗與小明因子女教育問題,糾結於誰吃了餅乾,最後導致雙方鬧離婚,是一起典型的「衝動型離婚」。
為了減少因「一時糊塗」「意氣用事」等導致的輕率離婚,給當事人一個理性思考的機會,民法典中專門設立了「離婚冷靜期」制度。根據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離婚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後並不會立馬為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而是給予30天的離婚冷靜期。這期間,任何一方均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若是沒有任何一方撤回申請,則冷靜期屆滿後,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官提醒,婚姻自由並不意味著婚姻可以隨便,而是一旦作出選擇就要受到相應的束縛。這種束縛既是忠誠、包容和理性,也是慎重、責任和成熟。夫妻因瑣事發生矛盾本為生活常態,雙方應理性面對,本著對家庭、對子女負責的態度妥善化解,離婚並非解決夫妻矛盾的最佳辦法。因生活瑣事過多的爭執對錯,並不利於增進夫妻感情,也不利於家庭和睦,反而容易使彼此隔閡越來越深。夫妻雙方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給彼此溫暖才是正確的相處之道。
法條 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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