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應該體面
誰都不要說抱歉
何來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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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唱得好
可生活中總還是有那麼多痴情人
拿得起,放不下
甚至作出過激的行為
近日
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觀音橋派出所
就辦理一起因「放不下前任」
引發的案件
2020年12月24日,觀音橋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轄區有人被毆打。接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了解,孫某與前女友陳某分手後,一直對其念念不忘。當日,孫某發現陳某坐在另一男子車上,便尾隨他們,被發現以後,雙打發生了爭執,情急之下,孫某打了陳某一耳光。民警隨即將兩人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考慮雙方是昔日的戀人,派出所民警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中,派出所又了解到另一個新情況,雙方分手以後,孫某經常以「我要殺你、我永遠也不會放過你」等恐嚇簡訊威脅陳某及陳某家人,對陳某及陳某的家人造成了很大影響。
2021年1月16日,觀音橋派出所經多次調解無果及多方調查取證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孫某因毆打他人和恐嚇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昔日戀人或夫妻分手後,希望雙方能夠做到好合好散,雖然不期望,再見還是朋友,但,最好不要反目成仇,說話做事,要有分寸。一旦行為過激,做出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不管你用情多深,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終審 | 王東 編審 | 雪小張
來源 | 觀音橋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