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於《文藝爭鳴》201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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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5月,魯迅的小說《狂人日記》刊載在《新青年》第4卷第5號上,它的一聲「仁義道德」「吃人」吼聲,震醒了冬眠已久的中國文學,並推動中國文學開啟由傳統走向現代的新紀元。魯迅本人在1935年回顧《狂人日記》等作品的創作時說它們因「表現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別」,「頗激動了一部分青年讀者的心」,他還透露,「《狂人日記》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
《狂人日記》彰顯了同中國傳統文化切斷精神血脈關係的決然姿態,鐫刻了藝術審美上的崇高創新尺度。由於它發出新文學第一聲嬰啼的歷史地位,由於它交織著新文化和舊文化豐富複雜的關聯網落,更由於它面世後對中國文學的經典性影響力量,在《狂人日記》發表100周年的當下語境中,重審它與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層關係,有著重要的學術意義。
猶如個體生命的成長常常以兒子挑戰父親的權威(審父),乃至顛覆父親的權威(弒父)一樣,中外文藝史新時代的來臨,一般都伴隨著後繼者對前驅者的精神叛逆和弒父行動。美國學者哈羅德·布魯姆指出:「美學領域裡每一次重大的覺醒似乎意味著越來越善於否認曾經受到過前人的影響;與此同時,一代一代的追逐名聲者不斷地將別人踩翻在地。」《狂人日記》表現年輕的狂人對傳統文化父親的叛逆,也書寫傳統文化捍衛者們試圖吃掉狂人的各種表演和說辭,作品還在文言序言中讓狂人復活並與傳統文化父親進行意味深長的新角逐。
一、塔布與禍祟
魯迅等新文化運動活躍分子挑戰傳統文化的叛逆言行,曾經被文化保守主義者視為「鏟倫常」、「禽獸行」。《狂人日記》的主人公正是這類挑戰和顛覆傳統文化「逆子」的典型,魯迅藉助於自己的第一篇白話小說,開啟了對中國傳統文化的顛覆行動。在魯迅筆下,狂人生活在「無父」的家庭中;但是在狂人的生活中,父系的權威並沒有缺位。一方面,狂人有一個大哥,按照傳統家庭倫理,父死,長兄為父;另一方面,作為讀書人的狂人,傳統文化就是他的文化父親。
狂人與傳統文化父親長期處於壓迫與反壓迫的劇烈衝突狀態。20年以前,狂人「把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腳,古久先生很不高興」。狂人腳踹的雖是傳統經典,但挑戰的更是這些經典的護法者古久先生,這位古久先生事實上就是狂人的文化父親之一。在《狂人日記》裡,古久先生只是在20年前帶著肉身顯現了一次,他更像是至聖先師孔子和文昌帝君等古代讀書人的保護神。傳說中文昌帝君曾經降筆寫下《勸敬字紙文》,隨後在中國傳統社會有了敬惜字紙得善報和不敬字紙得惡報的信仰。狂人腳踹「陳年流水簿子」,就是不敬聖人和神靈,褻瀆讀書人的圖騰,觸碰文化的禁忌(塔布taboo)。
弗洛伊德指出,塔布(禁忌)既具有神聖、獻祭的含義,又具有神秘可怕、危險、被禁,以及不法和邪惡的含義。一旦「冒犯了某些塔布禁忌」就會「引起社會危機」,於是「全體社會成員——即使他們沒有全部受到傷害」,就會聯合起來對冒犯者「實行懲罰」。《狂人日記》主人公狂人冒犯古久先生和傳統文化的禁忌,因此雖然趙貴翁不認識古久先生,「一定也聽到風聲,代抱不平」,而且「約定路上的人」一起與狂人作對。這些路人原本與跟狂人並無冤讎,其中的多數屬於受壓迫者:「他們——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佔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在趙貴翁的邀約下,這些路人加入到圍攻狂人的行列中來,這些路人自己被欺壓時的的臉色,「全沒有昨天這麼怕,也沒有這麼兇。」
狂人一時間成為了社會公敵,更讓狂人難以理解和痛苦的是年輕人甚至孩童也加入到迫害他的陣營中來了。在第一個夢境中,狂人與20歲左右的年輕人辯論吃人的對錯,那位年輕人認為吃人屬於「從來如此」的事,狂人認為如此吃人的壞心思「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還怕已經教給他兒子了;所以連小孩子,也都惡狠狠的看我」。狂人第一次上街上時就發現,「前面一夥小孩子,也在那裡議論我;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臉色也鐵青」,這真的讓他百思不得其解,「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麼仇,他也這樣」;「但是小孩子呢?那時候,他們還沒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睜著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這真教我怕,教我納罕而且傷心。」後來,狂人終於了悟:「我明白了。這是他們娘老子教的!」
狂人冒犯了禁忌,就成為了不祥之人。「任何做了被禁的事情的人,即冒犯了塔布的人,他自己就是塔布」;「任何冒犯塔布者自身將成為塔布,是因為他擁有誘惑別人仿效自己的危險性質:為什麼他可以做別人被禁止的事情?他因此便是真正具有傳染性的,因為每一個例子都會鼓勵人們的模仿,他本人正因此而必須隔離開來」。在大街上,從老到少、從富到窮,周邊的男男女女聯合成一體,變成了「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鬨笑起來」來圍攻狂人。傭人陳老五硬把狂人拖回家中,「家裡的人都裝作不認識我;他們的臉色,也全同別人一樣。進了書房,便反扣上門,宛然是關了一隻雞鴨」。狂人被社會和家庭關了禁閉。
狂人被關了起來,但人們並不敢隨意加害他,因為如上文弗洛伊德所說的「冒犯了塔布的人,他自己就是塔布」,而且人們「殺死一個人也要受制於許多包含在塔布習慣中的禁忌」。狂人似乎也看到了這一點:「我曉得他們的方法,直捷殺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禍祟。」禍祟,舊時人們認為是鬼神所興的災禍,漢代王充的《論衡·辨祟》有言:「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歡笑,皆有所犯。」古人相信鬼神能造成災禍,人患疾病和死亡,經歷苦難和受到懲處,受別人譏笑和侮辱,都是因觸犯鬼神所導致。狂人觸犯了傳統文化的禁忌,他本人也成為這個禁忌的一部分,這真是意味深長的一個轉換。狂人周邊的人不敢直接加害他這個禍祟,於是想到了軟刀子殺人:
他們大家連絡,布滿了羅網,逼我自戕。……最好是解下腰帶,掛在梁上,自己緊緊勒死;他們沒有殺人的罪名,又償了心願,自然都歡天喜地的發出一種嗚嗚咽咽的笑聲。否則驚嚇憂愁死了,雖則略瘦,也還可以首肯幾下。
狂人勸說大哥放棄吃人的心思而改正自新,大哥惱羞成怒罵他是「瘋子」。狂人立即明白大哥和社會上的盟友們加害他的巧妙布局了:「預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將來吃了,不但太平無事,怕還會有人見情。佃戶說的大家吃了一個惡人,正是這方法。這是他們的老譜!」狂人又被陳老五關進黑屋,「屋裡面全是黑沉沉的。橫梁和椽子都在頭上發抖;抖了一會,就大起來,堆在我身上。萬分沉重,動彈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在社會群體成員的合力圍堵下,狂人面臨著滅頂之災,身陷於成為大夥餐桌上的食物之危機中。
二、食人祭宴的鋪開
狂人在大哥和社會上的人們聯合迫害下,不斷深陷夢魘而又從夢魘中驚醒,他聯想到前幾天佃戶說過狼子村的人們合夥吃了惡人的事件,他意識到自己將成為公共祭祀宴席上的下一個被吃對象。
社會有如叢林,它有著自己的吃與被吃的食物鏈條。幾千年來,中國社會叢林中的人們攀附在吃與被吃的食物鏈上苟延殘喘地活著。魯迅沉痛地分析了社會叢林生態及其人們的苟且僥倖心理:「因為自己各有奴使別人,吃掉別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卻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將來。於是大小無數的人肉的筵宴,即從有文明以來一直排到現在,人們就在這會場中吃人,被吃,以兇人的愚妄的歡呼,將悲慘的弱者的呼號遮掩,更不消說女人和小兒。」《狂人日記》同樣也寫了社會叢林食物鏈上人們的悲慘處境和人們的複雜心思: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別人吃了,都用著疑心極深的眼光,面面相覷。……
去了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飯睡覺,何等舒服。這只是一條門檻,一個關頭。他們可是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師生仇敵和各不相識的人,都結成一夥,互相勸勉,互相牽掣,死也不肯跨過這一步。
《狂人日記》對家庭和社群成員吃人心思的把握,對吃人者面相和情態的刻畫,成為研究20世紀初中國食人社會學的良好樣本,顯示了魯迅與文化人類學深刻的對話關係。
文化人類學區分出了兩類食人傳統,即求生性食人和習得性食人。美國學者鄭麟來指出,「導致求生性食人的環境有兩種:一是天災,……一是人禍,包括對內戰爭、對外戰爭或被長期圍困等」;「可以導致習得性食人的環境因素有多種,諸如憎恨、熱愛、盡忠、盡孝、品嘗人肉佳餚的欲望、懲罰、戰爭、對偉人肉有醫療功效的信念、盈利、精神錯亂、高壓統治、宗教、迷信,如此等等。」
《狂人日記》述及的吃人事件,幾乎全都是習得性食人。據狂人回憶,在他四五歲與家人在堂前乘涼時,「大哥說爺娘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才算好人」。割股療親盡孝在中國頗有淵源,至少隋唐時已有人奉行,到了宋代更是成為一種社會風尚。據《宋史•選舉志一》載:「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越往後世,割股療親越發變成了道德表演,而且蛻變成了道德吃人的藉口之一。
狂人最初接觸吃人是在童年時期,大哥吃掉了小妹妹:「那時我妹子才五歲,可愛可憐的樣子,還在眼前。母親哭個不住,他卻勸母親不要哭;大約因為自己吃了,哭起來不免有點過意不去。如果還能過意不去,……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親知道沒有,我可不得而知。」狂人並未交代大哥吃掉妹妹的緣由,中國傳統社會倒是有溺死剛出生女嬰的惡習,那一般都發生在窮人家裡,狂人家是富人家庭,且他妹妹養到5歲了才死去,她的死因讓人費解。狂人翻看史籍,並聯繫他身處的現實,發現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就是一部綴滿吃人事件的史書:
易牙蒸了他兒子,給桀紂吃,還是一直從前的事。誰曉得從盤古開闢天地以後,一直吃到易牙的兒子;從易牙的兒子,一直吃到徐錫林;從徐錫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
狂人把春秋時代易牙烹製兒子的肉拿給夏商兩代暴君桀和紂吃,是時空大穿越式的誤指。易牙是齊桓公的御用廚師,據《管子·小稱》:「夫易牙以調和事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嘗』,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易牙為了討好齊桓公竟然把自己4歲的小兒烹製成主子的盤中美食,這是臣民向君主盡忠的變態方式。文化人類學著作對這類事多有記載,原始部落子民會把嬰兒少女獻給酋長食用,這都是盡忠道德話語掩蓋下的殘酷吃人事實。
狂人提到的徐錫林,應該是徐錫麟。1907年7月6日,徐錫麟在安慶刺殺安徽巡撫恩銘,並率警校學生起義失敗被捕,被清廷處死後他的心肝被恩銘的親兵挖出炒菜吃了。學者鄭麟來認為,「很多部落還相信食人肉是對死者表示尊敬或蔑視,故而食某人肉既可能是對其追贈榮譽,也可能是對其發洩仇恨」。恩銘的親兵們在炒吃徐錫麟心肝行為中表達他們對主子恩銘的忠誠和尊崇,同時表達他們對徐錫麟的褻瀆和復仇。
狂人提到的「去年城裡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吃人事件,在魯迅小說《藥》中有藝術的展示,社會變革先驅者夏瑜被清朝地方政府抓獲並處決,劊子手康大叔用饅頭蘸他的鮮血,城市貧民華老栓資買下人血饅頭給得了癆病的兒子小栓當良藥。迷信人血、人肉的治病神效,是自原始時代開始就有的習得性食人習俗,中醫典籍有過一些這方面記載。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人部第五十二卷「人血」條審慎地記載了人血的療效:「時珍曰∶肉乾麩起,燥病也,不可卒潤也。飲人血以潤之,人之血可勝刺乎?夫潤燥、治狂犬之藥亦夥矣,奚俟於此耶?始作方者,不仁甚矣,其無後乎?虐兵、殘賊,亦有以酒飲人血者,此乃天戮之民,必有其報,不必責也。諸方用血,惟不悖於理者,收附於下。」李時珍認為最初把人血列入藥方的人「不仁甚矣」,他認為那些喝人血的殘兵敗賊必然要遭受報應。可見,他並不主張用人血治病。
《狂人日記》第三篇日記記載了狼子村人吃心肝的食人事件:「前幾天,狼子村的佃戶來告荒,對我大哥說,他們村裡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壯壯膽子。」這個食人故事對於狂人是一種巨大的威壓,他在冒犯古久先生及其整個社會群落,他也很可能被大家當作「大惡人」而被挖心肝。這段文字,直接道出了食人習俗與迷信的關係,人們相信吃人心肝,可獲得被吃者的勇氣。學者鄭麟來指出,「某些部落靠食用受害人的肉,特別是其肝臟,來吸取勇猛無畏的特質,因為肝臟被視為膽怯與鬥志之所在」;澳大利亞土著「在戰鬥中殺死大仇人,他們就吃其心臟,相信這樣就可以繼承死者的勇氣和力量;他們也吃腦髓,認為腦髓代表了知識和智慧」。
《狂人日記》第五篇日記涉及了3個食人典故。首先是關於李時珍《本草綱目》的相關記載,狂人因懷疑老醫生是劊子手而想到「他們的祖師李時珍做的『本草什麼』上,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本草綱目》「人部」記載了人肉、人血、人膽、亂發、頭垢、爪甲、牙齒、人屎、人尿、人骨、眼淚、人汗、精液等37種藥品,用這些藥可構成284付醫方。唐代陳藏器《本草拾遺》記載開元年間人肉治療「瘵疾」的效果,結果後世時常有人仿效。李時珍對此發出了評論:「陳氏之先,已有割股割肝者矣;而歸咎陳氏,所以罪其筆之於書,而不立言以破惑也,本草可輕言哉?嗚呼,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可見,李時珍本人並不認可用人肉治病的方法;但是《本草綱目》乃是集史上醫藥成果大成的著作,凡是前人記載的醫方都被匯入,難免雜入了一些不良醫方和醫案。
《狂人日記》第五篇日記所涉第二個食人典故是「易子而食」,指的是春秋時宋國都城被楚國軍隊包圍數月,城內糧絕,百姓們互相交換孩子當作食物維持生命的史實。《左傳·宣公十五年》對此有記載:「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因戰爭導致斷糧,人與人相食,這是典型的求生性食人行為,在歷史上屢見不鮮。《狂人日記》第五篇日記第三個食人典故是「食肉寢皮」,意指割某人的肉吃,剝某人的皮睡,用來表達對仇人的深仇大恨。語出《左傳·襄公二十一年》:「然二子者,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這一成語典故顯現了人們因家仇國恨而吃食敵人的野性,也屬於習得性食人習俗的一種。
《狂人日記》第七篇日記這段文字對食人的書寫比較特殊:「記得什麼書上說,有一種東西,叫『海乙那』的,眼光和樣子都很難看;時常吃死肉,連極大的骨頭,都細細嚼爛,咽下肚子去,想起來也教人害怕。『海乙那』是狼的親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趙家的狗,看我幾眼,可見他也同謀,早已接洽。老頭子眼看著地,豈能瞞得我過。」上述文字中出現了海乙那、狼、趙家的狗和老頭子醫生4種動物和人物,前3種動物有親屬關係,老頭子醫生本跟它們無關聯,但狂人從他身上聞到了死人肉的氣息,也把他編入了食人動物的行列,小說揭示了某些人類身上原始食人惡習的遺存。
如前所述,狼子村的大惡人、去年城裡那位鮮血被蘸饅頭的犯人,以及暴動被殺的徐錫麟,他們都是在廣大社會公共空間中被吃食的,這就涉及到公共祭祀宴會上食人者共享人肉的人類學問題。魯迅雖不是人類學家,但是他對食人宴席的公共性是頗有感知的,他在雜文《燈下漫筆》中寫道:「所謂中國的文明者,其實不過是安排給闊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謂中國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宴的廚房。」面對排滿在中國公共空間的食人宴席,他大聲疾呼:「這人肉的筵宴現在還排著,有許多人還想一直排下去。掃蕩這些食人者,掀掉這筵席,毀壞這廚房,則是現在的青年的使命!」 為人們尤其是中國人擺脫被吃的命運、爭取到做人的資格和尊嚴而寫作,這是魯迅終生的使命,也是他的偉大之處。
魯迅的《狂人日記》對於社會空間中食人者群像的描寫十分見功力:
大門外立著一伙人,趙貴翁和他的狗,也在裡面,都探頭探腦的挨進來。有的是看不出面貌,似乎用布蒙著;有的是仍舊青面獠牙,抿著嘴笑。我認識他們是一夥,都是吃人的人。可是也曉得他們心思很不一樣,一種是以為從來如此,應該吃的;一種是知道不該吃,可是仍然要吃,又怕別人說破他,所以聽了我的話,越發氣憤不過,可是抿著嘴冷笑。
這些吃人者,除了趙貴翁其他人都無名,而且因為臉部用布蒙著而失卻了各自的特徵,他們是一群青面獠牙、皮笑肉不笑的吃人同盟者。魯迅的小說《藥》寫到夏瑜即將被處死時,也是被一群興高採烈又悄無聲息的人們尾隨和圍觀著,他們有如餓狼來共享食人祭宴上的供品來了。
為什麼人們喜歡在社會公共空間裡共享人肉祭品?為什麼食人祭宴具有節慶氣息?這需要從文化人類學角度來分析。只有在節日慶典上,原始部落的人們才能夠吃食平日完全是禁忌的部落圖騰動物,部落成員在節慶時分享圖騰動物,既能獲得部落圖騰的神聖性,又能在共享人肉中增進情誼,還能減輕吃食圖騰動物的犯罪感。
在原始部族裡,「族民們通過吃圖騰動物獲得了神聖性,他們加強了他們與圖騰以及他們之間的認同感」。進一步說,「祭祀動物的生命,積澱於其血肉之中,分給所有祭祀共餐的參與者」,「這種觀念乃是後來歷史上人們的歃血為盟的做法的根源」。更重要的是,「祭祀動物本身便是神聖的,它的生命不可侵犯,只有氏族所有成員都參加到此行為之中時,才能夠宰殺這種動物,他們在神面前分擔這種罪責」。具體到《狂人日記》,小說主人公狂人不僅出身於富貴家庭,而且是一名讀書人。在社群普通大眾眼中,狂人這樣的雙重身份尤其是文人身份很是高貴。但是因狂人觸犯了社群的禁忌而成了異端,他便失去了崇高性,社群中的人們在古久先生號令下,在趙貴翁、老頭子醫生的帶領下結成了龐大的同盟來圍攻狂人,用青面獠牙的猙獰和冷若霜雪的冷笑逼迫狂人走向徹底的瘋狂,並等待共食狂人的血肉,他們期待的最好結局是狂人自己「解下腰帶,掛在梁上,自己緊緊勒死;他們沒有殺人的罪名,又償了心願,自然都歡天喜地的發出一種嗚嗚咽咽的笑聲」。魯迅藝術地把握了狂人周遭吃人同盟者的複雜心理,是對人性幽暗精神世界的深度開掘。
三、復活和變異
《狂人日記》結尾寫到狂人發出「救救孩子」的戰叫就戛然而止,狂人的結局怎麼樣?我認為是死了。狂人既是被社會上的吃人同盟者逼死的,同時也是被自己嚇死的,確切地說是被自己也是吃人者的發現給嚇死的。
在自己與吃人者關係問題上,狂人經歷了步步後退的認識轉變。狂人起初認定自己與吃人者毫無關係;後來寫到第四篇日記,狂人無意間發現自己的大哥也是想吃他的人,於是產生了「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的沮喪;末了在第十二篇日記中,狂人驚悚地意識到: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著家務,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飯菜裡,暗暗給我們吃。
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在也輪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
此時,狂人從吃人同盟者的審判者,變成了自己的審判者,因為他發現自己無意中也吃過死去妹妹的肉;作為具有4千年吃人履歷中國文化的子孫,狂人更是痛徹心肺地意識到,祖先吃人的「原罪」已經通過遺傳機制深植於他身。因此,狂人在小說結尾發出的「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吶喊,就可能不是寄希望於未來的呼喚,而是有如掉進沼澤的人在生命即將覆沒前發出的絕望的戰叫。狂人最終發現,這個世界上沒有不吃人的「真人」。此時,狂人心已死,他真的死去了!
把《狂人日記》的13篇白話日記和文言序言貫串起來看,狂人的人生經歷了3階段,每個階段的狂人都呈現出各自獨特的精神狀態。小說起首寫道:「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在人生的第一階段,狂人如千萬民眾一樣昏睡了30多年,是朗朗照耀的月光如涼水澆頭讓狂人驚醒過來。但是第二篇日記交代過,狂人在20年前曾經把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腳,這就表明狂人在少年時代曾經以極其叛逆的姿態挑戰過傳統文化,既然如此,狂人怎麼能夠說自己過去的30多年「全是發昏」呢?前後矛盾正是「狂人」思維的特徵;或許狂人20年前叛逆了一次,就被關進黑屋子了。在朗朗的月光下,狂人忽然甦醒過來,他進入人生的第二階段,他成為社會變革的先覺者,成為反對人吃人惡習的啟蒙思想家。他挑戰以古久先生為代表的中國正統文化;他研究中國史籍,在滿紙的「仁義道德」字縫中讀出了「吃人」二字;他向家裡以及社會上一切吃人者宣戰;最後他在絕望掙扎中走向死境。
狂人生命的第三階段隱藏在小說晦澀難懂的文言序言裡。該序言內含了狂人從狂病中康復(回歸傳統文化),康復後赴外地候補(與封建體制妥協)的潛在文本。狂人的大哥與敘述者敘舊時所說的話非常值得細細品味:「言病者其弟也。勞君遠道來視,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補矣。因大笑,出示日記二冊,謂可見當日病狀,不妨獻諸舊友。」按照清朝官制,只有官銜而沒有實際職務的中下級官員,由吏部分發到某部或某省聽候委任,稱為「候補」。值得追問的是,狂人病癒後究竟是怎樣獲得這一候補官員資格的? 按照清代官制,只有中了舉人和進士才有資格成為各級官吏的候選人。清末吏治腐敗,人們也以捐資方式進入官場。狂人獲得了候補官員的資格,他不是參加了科舉考試,就是花錢捐官去了。這就充分表明他已認同傳統文化,並臣服於當時的社會價值觀。而他原先的那些「瘋狂」言行,則被親友和世人原諒,他的叛逆往事已被當作「名人逸事」而流傳。
是否存在狂人乃是迫於生計,像魯迅小說《孤獨者》中的魏連殳和《在酒樓上》中的呂緯甫一樣向舊勢力、舊文化妥協的可能呢?這種可能性當然不能排除,但更可能是狂人自己心甘情願地投入傳統文化的懷抱,作了傳統文化的「回頭浪子」。小說文言序言這行文字非常值得細究:「至於書名,則本人愈後所題,不復改也。」這就說明,狂人在康復(妥協)後,也認定他本人原先確實得了「瘋」病,也把自己的反封建禮教和傳統文化的言行看成是「瘋狂」之舉。
值得深思的是,這個寫狂人屈服於傳統文化巨大變化的《狂人日記》文言序言,乃是用純粹的文言文寫就,這與《狂人日記》正文中的13篇白話日記構成對立關係,而文、白語言對立,更暗示了狂人病癒前和病癒後對傳統文化截然不同的態度。從某種程度上說,這篇文言序言是對正文13篇白話日記的解構和抹煞,以此完成對狂人前一階段褻瀆傳統文化經典叛逆行為的否定,進而確立他重新回歸傳統文化父親懷抱的思想立場。
狂人從人生第一階段昏睡中醒來,邁進作為啟蒙思想戰士的第二階段;後來,他在人生第二階段結尾死去;在文言序言裡,狂人幽靈般復活了,他進入了人生的第三階段,成為一名臣服於中國傳統文化父親的「回頭浪子」,成為委身於封建官僚體制的官場中人。也許第二階段的狂人並沒有死去而來到第三階段,他被傳統文化幽靈附體,走出了與第二階段啟蒙思想實踐截然相反的人生軌跡。
魯迅對於已經死去的傳統文化奪命重來、鬼魂附體的命題有著深刻的體認。他充分認識到在民族特性和文化品格的形成發展過程中,傳統對後世的生命和歷史有著巨大的牽製作用。魯迅在1918年11月發表的《隨感錄三十八》裡指出:
昏亂的祖先,養出昏亂的子孫,正是遺傳的定理。民族根性造成之後,無論好壞,改變都不容易的。法國 G.Le Bon著《民族進化的心理》中,說及此事道(原文已忘,今但舉其大意)──「我們一舉一動,雖似自主,其實多受死鬼的牽制」。……我們現在雖想好好做「人」,難保血管裡的昏亂分子不來作怪,……
對於死去的人重新回到人間的命題,魯迅的二弟周作人也有同樣的關切,他在《文藝上的異物》中對此進行了探討:「易卜生的戲劇《群鬼》……,他這篇名本是《重來者》(Gengangere),即指死而復出的殭屍,並非與肉體分離了的鬼魂,第一幕裡阿爾文夫人看見兒子和使女調戲,叫道『鬼,鬼!』意思就是這個,這鬼(Ghosts)字實在當解作『從〔死人裡〕回來的人們』(Revenants)。」
易卜生的戲劇《群鬼》1919年由潘家洵譯成漢語,發表在該年《新潮》第一卷第五號上,該劇在五四初期的中國影響巨大,可能身處新舊交替時代的中國知識分子已感受到了僵而不死的傳統對新文化、新生活的巨大羈絆力量。《群鬼》女主角阿爾文太太對放蕩不羈的丈夫逆來順受,丈夫把梅毒帶給了剛出生的兒子歐士華。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對《群鬼》兩代人的命運進行了剖析,並且進行了這樣的深入思考:「但可怕的遺傳,並不只是梅毒,另外許多精神上體質上的缺點,也可以傳之子孫,而且久而久之,連社會都蒙著影響。」魯迅甚至在自己身上也看到傳統文化幽靈的影子,他1925年所寫的《寫在<墳>後面》剖析自己的文化品格時曾指出:
新近看見一種上海出版的期刊,也說起要做好白話須讀好古文,而舉例為證的人名中,其一卻是我。這實在使我打了一個寒噤。別人我不論,若是自己,則曾經看過許多舊書,是的確的,為了教書,至今也還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響到所做的白話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體格來。但自己卻正苦於背了這些古老的鬼魂,擺脫不開,時常感到一種使人氣悶的沉重。就是思想上,也何嘗不中些莊周韓非的毒,時而很隨便,時而很峻急。
魯迅一向以最徹底的反叛中國傳統文化姿態示人,他的創作也最具嶄新的現代性思想因素和藝術力量,但是在文化的深層意義上,魯迅的創作也受到傳統的影響和牽制,魯迅把這種傳統文化的影響命名為擺脫不開的「古老的鬼魂」,公開承認自己是舊思想的「中毒」者,這的確是掏心掏肺的赤城之論。
回到《狂人日記》主人公話題中去。狂人在文言序言裡復活,或者他是被傳統文化父親的幽靈附體而來到人間的。他扮演著中規中矩的「回頭浪子」,去參加科舉考試,去當候補官員,應該有不少讀者對他的妥協和屈服痛心不已。狂人是以毀滅自我的方式,向傳統文化父親和整個社會群體復仇了。
餘論
狂人與傳統文化形成了父與子的關係,傳統文化父親勢力過於強大,阻塞了兒子狂人獨立成人的道路。碰到一般精神柔弱的兒子,他們會選擇臣服於傳統文化父親霸權的生存之道;可是狂人不一樣,他有著優異的稟賦、異端的思想和剛硬的性格,他成長過程中必然跟阻止和壓迫他的傳統文化父親發生劇烈的衝突,他成了禁忌(塔布)的冒犯者。在父子搏鬥的刀光劍影中,年輕氣盛的狂人把刀劍刺進了傳統文化父親的身體,成為一名褻瀆父權的弒父者。然而,即使是最霸道狠毒的父親也還是父親,當人之子舉刀刺向「壞」父親時,程度不同地會有負疚感、罪惡感。弗洛伊德在分析原始部落的兒子與父親關係時說道:「他們恨他們的父親,他是他們取得權力和性慾滿足的欲望的一個可怕障礙,但他們也愛他,敬他。在他們把他除掉,解了恨,並把和他認同的願望付諸實踐之後,彼此被排斥的溫情又在他們中顯現。溫情以悔恨的形式出現。」
問題在於,傳統文化父親生命力實在太強大,狂人刺進父親身體的刀只傷了他一點皮肉,傳統文化父親的其他孝子賢孫們一擁而上,死死圍住了逆子狂人,狂人成為社會公共空間中食人宴席上的候補食品,狂人陷入了被吃掉的巨大恐懼中。在長期「吃與被吃」的對峙後,狂人筋疲力盡、徹底崩潰而死,或者狂人向吃人者投降。最終的結局都是狂人被傳統文化的孝子賢孫們擺上食人祭宴而吃掉。
後來,被吃掉的狂人漸漸復活。復活後的狂人徹底與自己原來的叛逆立場告別,他與封建專制體制妥協,成為一名候補官員,他與傳統文化父親和解,他去參加了科舉考試。狂人變得面目全非,他的確復活了,但他真正死去了,從此他是行屍走肉。狂人以自甘墮落的方式向傳統文化父親求和,也以自我毀滅的方式再度向傳統文化父親復仇,魯迅後來的小說《孤獨者》主人公魏連殳也是以這種方式向社會求和和復仇的。狂人以「浪子回頭」的姿態向傳統文化投降,既能以此暴露傳統文化父親的暴殄天物——他竟然捨得毀掉天賦稟異的兒子,又能減輕甚至免除他「瘋狂」造反時褻瀆父親、弒殺父親的愧疚和罪感。兒子的復活既是父親強大的證明,又是造成父親走向虛弱的的開始。一個人的活著,就是對另一個人的歌頌,也是對這另一個人的懲罰。
復活後的狂人披上了傳統文化父親孝子的服裝,這幽靈極盡表演之能事,讓強大兇惡的傳統文化父親完全把他當作廢物,徹底放鬆對他的警惕。因此如果狂人積蓄充沛的力量,磨礪好他的利刃,他完全可以向著毫無防備的傳統文化父親送去斃命的一擊,從而完成對神聖傳統的徹底顛覆。從表面上看,復活後的狂人放棄了原來具有的一切——智慧、深思與叛逆;但狂人很可能在謀劃對傳統文化父親的下一場弒殺行動。如果他的弒父行動能夠成功,將為創造新文化、開闢新時代掃清最大的障礙。魯迅小說《孤獨者》主人公魏連殳說:「我已經真的失敗,——然而我勝利了。」狂人在文言序言裡的生命之路也可作如是觀。世上從此多了一種東西,它叫失敗的勝利,也叫勝利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