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多介紹了吧?
ZAO,時下最火的換臉APP。只要一張正臉照片,就能讓你穿越進各種名場面,生成一張沙雕圖,收穫一片哈哈哈。
但大家很快驚恐地發現,除了拿來做沙雕圖,這個APP還對你有點別的想法。
親愛的用戶您好,我是你爹。
對不起放錯圖了,應該是這張:
ZAO這玩意兒剛出來的時候,極果君的朋友圈裡就有這種聲音:要手機號,還要人臉?算了算了不敢玩……
事實證明,小心點是對的。
今天上午,ZAO用戶協議裡的一句話,讓玩過這個APP的朋友都炸了:它的用戶協議,實際上是讓用戶「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地,把自己的肖像權授予ZAO,甚至允許它拿著你的肖像再轉授權給其它人。
哪天把你的臉賣了,人家都用不著通知你。
更騷的是,ZAO還試圖將換臉素材的版權風險,轉嫁到用戶身上。用戶協議第6條寫道:
您同意或者確保實際權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以及「ZAO」用戶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以及《著作權法》規定的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財產權利及鄰接權力
換句話說,假如你在ZAO裡導入了一段《還珠格格》的素材,那就等於你代表《還珠格格》的版權方,把它全部的著作財產權「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地,授權給了ZAO。
但萬一出了事,那您可別想跑:ZAO在用戶協議中,將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智慧財產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利,定義為違反協議。而ZAO則有權:
訴諸行政執法機構或司法機關,追究相應法律責任。若因您違反本協議或zao平臺的其他規則導致任何第三方損害的,您應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zao及其關聯公司遭受損失的,您也應當一併賠償。
而與協議中的謹小慎微不同,這些用戶上傳的換臉素材,被堂而皇之地掛在「造視頻」、「造GIF」的瀑布流裡。絕大多數素材都明確標註出了原劇集名稱,可供所有ZAO用戶自行挑揀選用。
而素材右上角的版權申明呢?反正我們點開的時候,壓根就是404。大概是因為這軟體今天爆紅,排隊送臉的網友擠爆了伺服器……
流量都是人家的,出了事鍋都是你的。怕了嗎?
別慌,還有救。
針對ZAO的用戶協議,極果君準備了幾個問題,專門諮詢了北京論法律師事務所的開佰達律師。他是這麼說的:
問題一:ZAO用戶協議中的「不可撤銷授權」條款,真的有效嗎?
答:無效。
如果授權了就不可撤銷,明顯是侵犯了用戶的權利。好比夫妻雙方籤個協議,說保證不離婚,不要撫養費之類,即使合同當中雙方都認可、都籤字了,也是無效的。你不可能通過合同形式,來否定這個法律規定的權利。
問題二:如果出現糾紛,用戶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答:如果素材沒有經過授權,那就是侵犯了被換臉原作的網絡傳播權。
平臺的責任可能是主要的,但用戶也要承擔責任。這是著作權法明確規定的。另外,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原來也公布過一個調研的情況。並不以作品的長短來衡量相關方的權利。所以侵權與否跟視頻長度無關。平臺和用戶之間的約定,不能阻礙第三方的權利。
問題三:Zao這份用戶協議,是否涉及到霸王條款?
答:是的。
軟體註冊常見的霸王條款判定情況,一個是保留侵權條款,另一個是歸責處理。
保留侵權條款主要是指,協議中明示或暗示軟體公司或第三方,可以對軟體使用者的部分權利進行合理的利用,如這個軟體協議中「不可撤銷授權肖像權授權「類似表述。
歸責處理主要是指出了法律賠償不承擔責任,或轉嫁責任,即要求用戶承擔應由平臺承擔的責任。ZAO用戶協議中也出現了這方面的內容。
總之任何情況下,協議不可能比法大。如果協議條款跟法律規定相牴觸,那最後一定是以法律為準。
到截稿為止,ZAO方面仍然沒有對此事正面回應,官方微博也一反常態,整個白天都在裝死。不過今天下午,#zao隱私風險#、#zao ai換臉#兩個熱搜已經被撤,「永久授權」條款也在沒有任何提示的情況下,被悄悄修改掉了。
不過,我們注意到了兩個細節:
第一、用戶上傳素材,就被視為已經取得授權的條款、「免費授權」和「獨立賠償」三大工具人條款都還在。這其實是比人臉被賣更大的風險。畢竟流量還是人家的,鍋還都是你的。
第二、ZAO隨時可以修改這份用戶協議,而無需另行向用戶發送通知。只要你在用,就被視為同意這份條款中的內容。這幾乎等於讓用戶籤了一張白紙,內容則可以任由平臺方調換……
別的不說,萬一熱度過了,他們再改回去呢?
反正這是銷號步驟,同時也會刪除你的人臉數據(至少他們是這麼答應的)。如果覺得實在是不能信任,那不如趁著還想得起來,先銷號為敬。
告訴用過的小夥伴,別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