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臨河市民佟女士問:「這幾天我們小區辦網籤,工作人員說我愛人結婚證上的名字和身份證上的不符,換領結婚證才能辦網籤。記者能不能幫忙問一下,什麼情況下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換領結婚證?」
記者從巴彥淖爾市解決臨河地區城鎮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等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住戶提供結婚證遇到過很多類似的問題,首先要明確的是,結婚證不論什麼年代領取的,都是真實有效的。
佟女士遇到的這種結婚證上名字和身份證名字不符但號碼相符的情況,如:王玉英、王裕英、王玉瑩等單個字不符的,可以以諮詢權利人的方式直接辦理,不用換領結婚證。結婚證上身份證號碼和身份證號碼不符,如:152801196511020335和152801196511021新舊號碼不符的;結婚證上名字和身份證名字不符,但身份證號碼相同的;結婚證上只有權利人名字和年齡的,如李敏24歲,不標註身份證號碼的,名字和身份證名字相符的,都可以直接辦理。
只有在結婚證上名字和身份證名字不符,身份證號碼也不符的,如李慧軍152801196601051102和李惠君152801196501051103或152826116501051125情形的,夫妻雙方戶口也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要求換領結婚證。
來源:巴彥淖爾晚報微信公眾號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