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房屋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那麼怎樣取消房屋預告登記,房屋預告登記如何取消?
網友諮詢:
怎樣取消房屋預告登記,房屋預告登記如何取消?
河北乾翔律師事務所孫秀偉律師解答: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在司法實踐過程中,開發商與購房者達成一致並不足以解除預告登記,必須通過法院訴訟程序解決,至此合同解除,債權消滅,預告登記失效。
根據《物權法》第20條規定: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點擊下方小程序,直接諮詢法律問題】
河北乾翔律師事務所孫秀偉律師解析:
預告登記使已登記的不動產物權變動請求權經過公示後,具備了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備了一定的物權效力。因此,從預告登記的性質上說,預告登記是債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是物權法原理向債權法領域的擴張、滲透。所謂債權物權化,是指債權具備了物權的某些效力。 在我國現行法中,關於不動產登記(本登記)已有若干規定,但是否存在預告登記則不無疑問。例如,有人認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屬於預告登記的性質,其主要功能在於通過商品房的預售登記保護買受人所享有的權利。也有人認為,商品房預售合同雖然要求備案,但也僅僅是備案而已,其更多具有的是行政管理色彩。這種備案和預告登記有根本的差別,而且法律並沒有規定這種備案具有什麼效力,因而這種備案根本不具有預告登記的功能。
預告登記與一般的不動產登記區別表現在:一 般的不動產登記都是指不動產物權在已經完成的狀態下所進行的登記,而預告登記則是為了保全將來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而進行的一種登記。預告登記作出後,並不導致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或變動,而只是使登記申請人取得一種請求將來發生物權變動的權利。納入預告登記的請求權,對後來發生與該項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行為,具有排它效力,以確保將來只發生該請求權所期待的法律結果。因此,預告登記是與異議登記同時構成不動產登記中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