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股權激勵 深交所:是否存降低考核指標輸送利益

2020-12-23 金融界

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0日訊深圳證券交易所於近日公布的《關於對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528號)顯示,2020年11月30日,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宙邦」,300037.SZ)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該公告顯示,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後將按約定比例分次歸屬,並根據考核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定比2019年淨利潤的增長率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歸屬比例,第一個歸屬期考核年度為2020年,第一個歸屬期2020年淨利潤相對於2019年增長率觸發值為50%、目標值為60%。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淨利潤3.06億元,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已實現淨利潤3.45億元,較去年同期同比增長49.65%。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並要求新宙邦核查說明如下事項:

1.結合公司收入及成本核算方式、主要產品的生產、銷售發貨和收入確認周期,以及主要客戶訂單籤署、預計銷售發貨、確認收入與成本情況及對應時間節點,期間費用的發生及確認情況等,詳細說明公司於11月30日披露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2020年淨利潤是否已經基本確定,將2020年淨利潤作為第一個歸屬期考核指標是否客觀公正、清晰透明,能否發揮激勵作用。

2.結合公司生產經營情況、2020年第四季度預計實現淨利潤及同比增長情況、歷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佔比和成本費用歸集情況、以及行業周期性發展特徵、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等,詳細說明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需實現淨利潤目標設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3.結合上述答覆進一步充分論證相關業績考核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刻意降低業績考核指標向相關人員輸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損害上市公司股東利益。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新宙邦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並要求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在2020年12月10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深圳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新宙邦於2020年11月30日發布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顯示,本激勵計劃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633萬股,佔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4.11億股的1.54%。其中首次授予569.8萬股,佔公司股本總額的1.39%;預留63.2萬股,佔公司股本總額的0.15%,預留部分佔本次授予權益總額的9.98%。截至本激勵計劃公告日,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未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41.54元/股。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總人數為319人,包括公司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基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董事會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本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新宙邦2020年三季報顯示,公司第三季度實現營收8.12億元,同比增長26.84%;歸母淨利潤1.36億元,同比增長29.34%;扣非淨利潤實現1.24億元,同比增長19.8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9093.69萬元,同比增長156.92%;2020年1-9月,公司實現營收20.06億元,同比增長18.19%;歸母淨利潤3.74億元,同比增長56.21%;扣非淨利潤實現3.46億元,同比增長49.65%;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4.18億元,同比增長7.60%。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528號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後將按約定比例分次歸屬,並根據考核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定比2019年淨利潤的增長率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歸屬比例,第一個歸屬期考核年度為2020年,第一個歸屬期2020年淨利潤相對於2019年增長率觸發值為50%、目標值為60%。你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淨利潤30,594.30萬元,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已實現淨利潤34,450.37萬元,較去年同期同比增長49.65%。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核查並說明如下事項:

1.結合你公司收入及成本核算方式、主要產品的生產、銷售發貨和收入確認周期,以及主要客戶訂單籤署、預計銷售發貨、確認收入與成本情況及對應時間節點,期間費用的發生及確認情況等,詳細說明你公司於11月30日披露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2020年淨利潤是否已經基本確定,將2020年淨利潤作為第一個歸屬期考核指標是否客觀公正、清晰透明,能否發揮激勵作用。

2.結合你公司生產經營情況、2020年第四季度預計實現淨利潤及同比增長情況、歷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佔比和成本費用歸集情況、以及行業周期性發展特徵、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等,詳細說明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需實現淨利潤目標設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3.結合上述答覆進一步充分論證相關業績考核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刻意降低業績考核指標向相關人員輸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損害上市公司股東利益。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並請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請你公司在2020年12月10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深圳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規範運作。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7日

相關焦點

  • 低設業績考核指標被疑利益輸送?新宙邦股權激勵計劃被關注!部分...
    12月7日,深交所對新宙邦發放關注函,對其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表示關注。要求說明相關業績考核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刻意降低業績考核指標向相關人員輸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損害上市公司股東利益。
  • 卓勝微股票激勵計劃遭質疑 涉嫌利益輸送收深交所問詢函
    央廣網北京12月4日消息(記者 於琦)12月2日,深交所的一紙關注函直指江蘇卓勝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勝微」)涉嫌利益輸送,而這與公司剛發布不久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因為卓勝微2020年的財務數據表明,公司在前三季度就完成了第一個歸屬期業績的考核指標。(圖源自深交所關注函)到底是業績存在水分還是有意降低業績考核指標存在利益輸送?鑑於此,深交所要求卓勝微核查並說明以下兩方面的事項。
  • 新宙邦收深交所重組問詢函
    原標題:新宙邦收深交所重組問詢函    12月12日,深交所對新宙邦
  • 豪美新材疑存利益輸送,家族股權糾紛或成「絆腳石」?
    招股書顯示,豪美新材擬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擬公開發行5,821.4142萬股,計劃融資7億元,投向鋁合金新材、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公司IPO保薦機構為光大證券。經鑑上市公司研究課題組發現,豪美新材在市場前景、產品質量等方面有著種種問題,還存在關聯交易、股權糾紛等諸多質疑,或將給上市之路蒙上一層陰影。
  • 領益智造: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自查表
    、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是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適宜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經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 是 6 是否未為激勵對象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 是 激勵對象合規性要求
  • 伊利推重磅股權激勵方案 設嚴苛考核指標:連續五年淨資產收益率不...
    站在衝擊「全球乳業第一、健康食品五強」新目標的起跑線上,伊利需要進一步激活核心團隊生產力、戰鬥力,凝聚全產業鏈夥伴,共謀發展、共建「全球健康生態圈」,以新激勵推動新成長。同時,新激勵計劃為了全面保障股東利益,通過連續5年不低於70%的分紅率、不低於20%的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2%的淨利潤複合增長率,兼顧短期回報和長期利益,塑造A股「投資價值典範」新標杆。
  • 低價轉讓股權引「利益輸送」質問 拓爾思「神操作」背後打什麼算盤?
    拓爾思近期宣布轉讓子公司耐特康賽10%股權,因評估值較低,交易帶來的公允價值變動將公司損失4400萬元;而如果沒有這筆交易,業績受影響程度大幅減弱,耐特康賽前三季度淨利潤僅虧損51萬元。12月18日,深交所要求說明本次交易評估值較此前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構成一攬子交易,是否存在向相關方輸送利益、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轉讓為「優化股權」?
  • 拓爾思低價轉讓股權引「利益輸送」質問 大股東及高管減持忙
    12月18日,深交所要求說明本次交易評估值較此前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構成一攬子交易,是否存在向相關方輸送利益、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轉讓為「優化股權」?  拓爾思最近的動作讓資本市場捉摸不透。  12月16日,拓爾思宣布1200萬元轉讓控股子公司耐特康賽10%股權,受讓方是耐特康賽原股東渠成。
  • 創世紀: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自查表
    、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     否            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適宜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經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                                       是
  • 山東威達: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自查表
    是       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適宜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經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                                       是 6     是否未為激勵對象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
  • 田中精機虧超3.7億賤賣失控子公司 深交所問詢是否內幕交易
    為此,剛剛因蹭口罩熱點而被監管問詢的田中精機,再次被監管層質疑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溢價超10倍收購資產爛尾2020年3月29日,田中精機宣布失去對子公司遠洋翔瑞及其子公司沃爾夫的控制,並表示擬以1251.93萬元,向4位股東出售遠洋翔瑞55%的股權。而就在2016年11月,田中精機買入上述股權的價格卻高達3.9億元,溢價達10倍。
  • 深交所關注函靈魂拷問:田中精機董事會決議是否存瑕疵?錢承林藤野...
    深交所要求,說明田中精機認為對遠洋翔瑞及沃爾夫喪失控制,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的具體時點及其合理性、認定依據及其充分性?深交所要求田中精機,說明前期未披露遠洋翔瑞及沃爾夫存在失控風險和接管工作受阻的原因?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是否存在重大遺漏、誤導性陳述和虛假記載?
  • 沃森生物回復關注函:不存年底突擊出售資產調節利潤情形
    隨後,12月6日,深交所向沃森生物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本次交易轉讓上海澤潤控制權的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等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但上述員工持股計劃及股權激勵是在公司範圍內實施,兼顧不同業務板塊,對上海澤潤的針對性、覆蓋性相對有限。同時,公司也通過設立了金晟碩達和金晟碩超作為上海澤潤員工股權激勵的持股平臺,通過增資的方式持有上海澤潤部分股權,但也存在規模有限的不足。沃森生物表示,本次引入戰略投資者是系統性考慮,不存在僅因激勵為由而放棄控制權的行為。
  • 凱文教育擬購海南創業聯盟股權遭監管 要求說明是否存內幕交易
    深交所要求凱文教育就使用原規劃為旅遊餐飲的土地開辦學校、校園物業的具體情況,是否會加重凱文教育資產負擔,是否存在內幕交易等問題作出問詢。凱文教育(002659.SZ)2020年12月14日發布公告表示,擬收購海南創業聯盟75%股權。
  • 0.3折「賣子」給大股東 田中精機被疑利益輸送
    與此同時,公司股東竹田享司、錢承林等四人宣布擬1251.93萬元受讓上市公司持有的遠洋翔瑞全部55%股權。   如此異常的交易價格也引來深交所的火速關注。深交所的問詢函也是一針見血,質疑上述交易是否存在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情形。
  • 鼎龍股份擬轉讓子公司20%股份給員工持股平臺 深交所關注折價轉讓...
    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持有鼎匯微電子的股權比例由96.15%變更為76.15%,不影響鼎匯微電子繼續納入上市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鼎龍股份稱,本次轉讓鼎匯微電子部分股權給五家員工持股平臺,是根據公司未來戰略發展、員工激勵需求和鼎匯微電子自身發展需要綜合實施的。
  • 國泰君安擬21億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 授予價格「五折優惠」
    在此次的股權激勵計劃中,授予對象為公司451名高管及其他核心骨幹人員,其中除高管之外的核心骨幹人員獲授7648.6萬股,佔授予總量的85.94%。以市場價五折的價格進行股權激勵的同時,國泰君安也設置了業績對標、科技和風控等多重指標作為考核標準,特別是公司將風控作為門檻指標。
  • 沃森生物回復深交所關注函:不存在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行為
    針對市場質疑度最高的沃森生物高層是否在此次交易中存在利益輸送、上海澤潤估值過低、通過年底突擊出售資產調節利潤等質疑,沃森生物在回復函中均給出了否定的答案。1、沃森生物與淄博韻澤等是否有利益關係?對於淄博韻澤是否與沃森生物股東、董監高人員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沃森生物在回復函中稱,根據淄博韻澤、永修觀由的說明並經核對《合併普通帳戶和融資融券信用帳戶前N名明細數據表》(截至2020年9月30日),淄博韻澤與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 山東威達: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第一章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積極性,增強公司管理團隊和業務骨幹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責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激勵對象的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山東威達依據《公司法》、《證券法》、《股權激勵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