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機轉運新車途中撞死行人 物流公司提出賠償7萬元喪葬費,家屬未...

2020-12-22 騰訊網

「我真沒有想到老公出去散步就再也沒回來……」11月22日晚9點左右,一男子駕駛一輛未掛牌的紅色名爵新車轉運到4S店停車場,在盤龍區景潤路與青沙路丁字路口撞上行人王某,導致其身亡。因事發路口無監控、肇事車無行車記錄儀、事發時也無目擊者,家屬至今不知肇事車輛車主是誰?家屬表示,事發13天後收到肇事司機的一條致歉簡訊,至今其他責任方未出面協商賠償事宜。

肇事車輛

事發

丈夫散步被撞身亡

王某(化姓)妻子張女士(化姓)介紹,丈夫每天吃過晚飯後有散步鍛鍊的習慣,會從家走到小區附近的花之城廣場,一般40分鐘至1小時後回家。11月22日晚8點多,丈夫像往常一樣外出散步,張女士萬萬沒想到丈夫這次出門會遭遇車禍。

張女士回憶說,當晚10點18分,她給丈夫打了第一個電話,未接通;過了2分鐘,再次撥打丈夫電話,還是沒接通;10點30分,第三次撥打丈夫的電話,依舊未接通,她心頭一緊,急忙出門尋找丈夫。

幾分鐘後,當張女士來到景潤路與青沙路丁字路交叉口時,看到路邊停著不少警車,現場還拉起了警戒線。她馬上跑過去對現場民警說丈夫出門沒回家,核實信息後她才知道丈夫出事了,問民警送去哪個醫院搶救,他們只告訴她傷得非常嚴重,估計不行了。「我聽後更加著急,就追問他們人在哪,但他們擔心我的情緒,一直迴避我……」張女士哽咽著說。

直到看到殯儀館的車開到現場,張女士才知道丈夫已經車禍身亡。張女士瞬間就崩潰了,大腦一片空白……之後現場民警告訴她,出車禍後120實施過搶救,但受害人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監控

居民家監控「看」到車駛過現場

因事發路口未設監控,交警暫時無法獲取事發時間和原因。慶幸的是,車禍現場附近一小區居民家監控剛好「看」到了事發車輛快速駛過路面的兩個畫面,畫面顯示:在11月22日晚9點1分59秒時,肇事車輛快速駛過景潤路,在路過監控時車尾燈未亮起;駛過第二個監控時亮起了車尾燈,停在了限高杆前的斑馬線上。21點3分03秒,一年長男子路過事發地。

據家屬提供事發圖片顯示,肇事車輛停在景潤路限高杆前的斑馬線,是一輛未懸掛號牌的紅色名爵汽車,車頭已撞變形,擋風玻璃紋裂,死者王某則被撞到路邊人行道上。張女士說:「我當晚只看到肇事車輛受損嚴重,沒有見到肇事司機,交警說已經被控制,我當時已崩潰,接著就急忙聯繫家屬和朋友。」

事後

肇事司機13天後才發道歉簡訊

當晚11點20分,張女士弟弟張先生趕到車禍現場,當時肇事司機及運輸車輛的昆明煌道物流有限公司的幾名員工均在現場。經詢問得知:肇事男子22歲,負責幫煌道物流公司轉運新車到雲南索驥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停車場,當時物流方表示會承擔相應責任。

12月1日,在遺體處理當天,肇事司機和煌道物流公司負責人向受害者家屬提出賠償7萬元喪葬費,受害家屬認為賠償費用不合理,沒接受。據了解,受害人家屬當天只見到了肇事司機和物流公司人員,至今車主方未出現,且不知道車主到底是誰。

肇事司機和煌道物流公司在出事後長達13天沉默不語,未曾主動聯繫家屬,直到車禍後第13天,也是火化前1天,肇事司機個人才向受害者家屬發了一條道歉簡訊。

為何煌道物流公司遲遲不出面解決,記者多次聯繫該公司,但電話一直未接通。

回訪

新車入庫後才歸訂購公司所有

12月11日上午,記者來到車禍現場,事發路口位於盤龍區景潤路與青沙路丁字路交叉口,因景潤路通往停車場方向是林區,所以在景潤路斑馬線前設置了限高杆,無論是將車輛轉運到停車場還是從停車場轉運到4S店,司機都需要駕駛轉運車輛通過限高杆,再送上貨車。

隨後,記者跟著轉運車輛來到距離事發地約1公裡的雲南索驥汽車公司停車場,停車場位於林區內,停放著不少名爵牌汽車,其中和肇事車輛同一型號的有11輛。

雲南索驥汽車公司倉庫管理員陳先生介紹:「11月22日倉庫確實有一新車需要入庫,但23日安吉物流公司通知我們,有人定購了新車,車輛不入庫了,所以我們以為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已經賣出去了,並不知道出事了。」

訂購車輛是否屬於雲南索驥汽車公司呢?陳先生介紹,雖然我們訂購了車輛,但需要登記入庫後,車輛才屬於我們公司,在運輸過程中車輛並不屬於我們所有。

交警

尚未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記者了解到,上汽集團、雲南索驥汽車公司、安吉物流有限公司、煌道物流公司是合作關係,雲南索驥汽車公司向上汽集團訂車後,上汽集團安排安吉物流公司運送,雲南索驥汽車公司的物流合作方也是安吉物流公司,但是最後卻是煌道物流在運送車輛入庫,在此期間車輛所有權到底歸誰所有?轉運期間出事又應該由誰負責?

記者根據網上查找的電話先後聯繫了安吉物流有限公司和煌道物流公司,但均未接通。

「因現在交警尚未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我們至今都不知道肇事車輛車主是誰,更沒有一方出面解決問題。」張女士說。

之後,記者將車禍相關問題反饋給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工作人員回復,因該道路目前未移交,道路上沒有安裝交通信號燈,案情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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