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想獨自仗劍走天涯,路途山河,花開峽谷,遇見身無分文的你,於是我當了劍,賣了馬,予你花前月下,走馬觀花。
愛你時,你是星辰,你是風月,你是春天盛開的木棉。
你是湖水,你是山地,你是藏在光裡的琉璃。
後來,你帶著翅膀向南飛,你說,那裡的春天真美。
你輕輕微笑,不說歸期。
我重拾勤勞與智慧,撿起堅強與笑容,我依然對生活抱有信心。可是突然他來找我,我好像又被支配了。他說他愛我。他說要娶我。我僅存的離職問我,你確定嗎?你再想想!我想起他悄無聲息離開那天的大雨,想起無數個日夜顛倒的想念,回了一條簡訊給他:我曾想瘋了要嫁給你,但是現在你不配。
發完簡訊,我把他的微信,支付寶刪了,微博,電話全部拉黑了。我發現我從未有過一刻像現在這麼輕鬆,我偽裝了很久的堅強像是被自卑發酵後的米酒,一揭開蓋的表面冒出很多個泡,只是你輕輕一碰,瞬間就全部破滅了。我承認,我一直在用故作堅強來掩飾自己的軟弱,在用高傲來掩飾自己的自卑,我唯一驕傲的事,是有勇氣去承認我曾瘋了一樣的想要嫁給他。
刪除拉黑這個功能人家都好意思開發了,你不用對得起那些日夜兼程的程式設計師嗎?你不用這個功能,他們拿著年薪百萬良心過得去嗎?他可能都會陷入自我懷疑,難道這個功能不好使?還是自己的想法被大家所不能接受?難道在辦公司待久了,跟世界脫軌了?甚至都會開始擔心自己的家庭生活,懷疑是否跟老婆產生了代溝。又或者會想這個世界真的這麼善良?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深陷悲傷的泥沼?
這個讓我當了劍,賣了馬的人,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很可愛,嚮往自由與浪漫,像是汙濁的泥土裡的根莖,經過清水的洗滌,越來越乾淨的顏色就會顯現出來。只是你把他放進泥土裡後,他又能迅速融入其中。這是他的本事,也是他的缺陷。
遇到他的時候,我在咖啡館邊曬太陽邊等朋友,他跟著朋友一起來的。他穿著乾淨的運動套裝,利落的頭髮跟白淨的膚色,秀氣的五官點綴在臉龐上,仿佛是漫畫裡走來現實的。在春天這個意亂情迷的季節裡,像動物世界中常有的解說詞,又到了交配的季節,所有異性的閃光點都會被無限的放大,然後讓你產生幻覺。你心裡有個聲音在說,我喜歡這個人。
我們互加了微信,他說,我是個攝影師。我說,我也喜歡攝影,於是我從相冊裡選了一張美顏過的照片發給他。隔了一會兒他說,你這個不叫攝影,叫拍照。我正要拉黑他,他說,不過,你真好看。被誇贊的我竟然有些不知如何是好,我說,這是美顏相機拍的,很假。他說,用美顏相機都不好看的人看你這樣講會哭的。隨後,他發給我一張我不認識的照片,然後說,你看,比如這個。
那年冬天,他跟我說,你很好,但是我想去南方走走。
後來,我遇到了秦原。第一次認清我是個徹頭徹尾的渣女,是從那一句「先愛著再說」開始的。他的喜歡從來都是一窮二白,一句直接的「我喜歡你」,兩隻笑眼曖昧地盯著我,妥協在那一刻對於我來說就是不戰而勝。我笑嘻嘻地回答他:既然你喜歡我,那就先愛著再說吧。
我知道我們不會有未來,可我拒絕不了他。我喜歡這個乾淨,笑起來像春風,像陽光,像森林的男孩。他像極了去南方走走的那個攝影師,我願意跟他交往十有八九是這個原因吧。
但是後來,我不得不承認我喜歡他霸道的吻,喜歡他大清早跑兩條街給我買老家味道的早餐,喜歡他大晚上接加完班回家的我,喜歡他做的紅燒牛肉,喜歡他騎車帶我去郊區看花,喜歡他帶我去人民廣場抓娃娃。一切都是我喜歡的樣子,時間像一條無休止的河流,我們在河面漂浮嬉戲,當河流遇到岔路口,我們會分道揚鑣。
他說,跟你戀愛真的很程序化。是的,我習慣把一切後果羅列出來,我們不會有未來,但是我喜歡你,所以我們可以談談。一切都是合同,合同的結果是兩個人會分開,中間不用為彼此的過錯賠償違約金,這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划算的交易了吧。薛兆豐教授總是會用經濟原理來解釋一切,我覺得那個雖然很冰冷,但是其實是最科學的。我沒有想永遠的交易,只是簡單的換取短暫的快樂,醜話說在前頭這個恆古不變的科學,其實讓我們省去了很多麻煩。如果你覺得可以,那我們再執行,如果不接受,可以忽略之前的一切談判,還可以繼續做朋友。
還沒有分開的時候,他總是問我,我們不會分開的對嗎?我笑兮兮地看著他說,我現在還不想分開。他會看著我好一會兒,不說話,然後苦笑一下後問我,你餓不餓?我給做臊子麵去啊。看著他進廚房的背影,我一次又一次地被這樣的愧疚感折磨到幾近窒息。他很難過,可我又做不了什麼改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床上的時候去迎合他的任何姿勢。我承認我只是覺得該談個戀愛,至於要不要在一起,更甚至我愛他嗎?我冷靜下來想想我愛的更多的是我自己吧,把一切歡愉都留給了自己,以至於後來分開我也沒多少難過。但是回憶起那個陽光的男孩的時候,我會愧疚,我怎麼要傷害一個那麼純良的男孩?他現在還好嗎?
陝西太遠了,我去不了。我以這個理由拒絕了他。人們都說人是會變的,我跟他交往之初是因為喜歡這個人,理智沒有及時制止我,加上我想我會不會因為他改變想法呢?事實證明我是一個不會輕易改變的人,我知道這話只能假裝騙騙自己,我只是不夠愛他罷了,我只是太過於現實罷了,跟愛不愛又有什麼關係呢?本質上,我跟攝影師一樣虛偽。
突然間,我發現我不恨那個去南方走走的攝影師了,他當初只是更愛事業,更愛自由而已。他沒有錯,只是在選擇裡,我這個選項並不是最佳而已。而他看似的回心轉意不過跟我一樣,在困頓中,想起來有一個人曾對自己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