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找麻煩的原因可能有兩個,第一,是相關部門一直以來就是這種拖沓的辦事作風,打遊戲、炒股票、聊天為重,群眾的事為輕,總覺得自己是權力部門而非服務部門;第二,拖著不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不辦,而是要看辦事的人「懂不懂事」,如果請相關工作人員吃吃飯、送點禮品或者現金,很多麻煩或許就沒了。
這幾天,基層政府部門「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話題再次成為焦點。來自央視的報導顯示,在北京工作的河北武邑人小周要辦理因私護照,由於在北京繳納社保不足一年,必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然而,大半年過去了,小周返鄉6次,護照一直沒辦下來,每次他都被告知需要補充不同的材料,且辦事人員態度蠻橫;江蘇豐縣的小狄在豐縣行政服務中心和豐縣工商局大沙河分局往返11次辦理營業執照和法人執照。
目前,這兩件事都有初步的問責結果。武邑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民警史某等三人被調離公安機關、免職、記過等;而據豐縣當地通報,已有10餘人被不同程度處分。
「誰給人民群眾找麻煩,我們就一定讓他有麻煩!」針對央視曝光的問題,河北省公安廳負責人這樣表示。這話說得擲地有聲,也讓公眾略感振奮。
一些地方百姓辦事難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了。央視的監督很有力度,問題是,不是每一個被找麻煩的群眾身後都能有幸站著一個為他撐腰的央視記者,如果沒有媒體曝光,群眾怎麼讓那些找麻煩的人有麻煩?
客觀地說,「給群眾找麻煩」,要區分不同情況。一種是辦事的程序本身很繁瑣,而工作人員只是按規定辦事,沒有故意刁難。事實上,近年來,整合行政資源、簡化行政審批程序的改革不斷,一些地方建設行政審批大廳、提供一站式服務等等。但這樣的改革在不少地方依然是蜻蜓點水,辦個證照蓋幾十個公章、跑斷腿的現象依然屢見不鮮。對這樣的情況,當然是應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從制度上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讓百姓少一些麻煩。
而另一種,就是相關部門故意找麻煩。「辦你這個事的人不在」,「這事不歸我們管」,「你帶的材料不夠」——面對這樣的辦事態度,群眾怎能不惱火?至於「找麻煩」的原因可能有兩個,第一,是相關部門一直以來就是這種拖沓的辦事作風,打遊戲、炒股票、聊天為重,群眾的事為輕,總覺得自己是權力部門而非服務部門;第二,拖著不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不辦,而是要看辦事的人「懂不懂事」,如果請相關工作人員吃吃飯、送點禮品或者現金,很多麻煩或許就沒了。
對故意找麻煩的行為,相關部門表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可怎麼發現、由誰發現、如何查處,顯然是更關鍵的問題。被媒體曝光的是少數,「老子」監督「兒子」明裡暗裡「護犢子」的卻並不少見。相對內部監督,來自群眾的外部監督顯然更有效,可這涉及暢通監督、舉報途徑,完善基層公職人員考核、評價體系,落實問責制度等問題。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相關部門領導不妨多到基層走一走,多體驗體驗百姓辦事的成本和過程,這會有利於服務作風的改善。
話說回來,那些為難群眾、態度蠻橫的公職人員,既沒有把中央的要求當回事,也沒有把群眾的利益當回事,對此絕不能姑息。但願這樣的問責處理能給更多地方政府部門及其公職人員帶來警示。評論員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