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風向燈是汽車在轉彎或轉彎時,向他人發出的信號,曲線,開始,陣容,停車,超越,躲避,緊急時等,如果脫離了車道,緩衝點燈讓周圍環境(交通)全體參與者表現,安全行駛的基本,同時司機的必需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如果不按規定使用風擋,將一次性記2分,關於罰款,請參考各地方交通法規的處罰標準,一般是100元,但是,雖然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但實際實施的情況並沒有那麼嚴格,現在,全國90%以上的城市對不使用帆板的不進行處罰,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事故的話,不使用帆板也可以。
安裝電子警察,在國內沒有被為了監視車輛的條件是,十字路口的監視攝像機,所以沒有更多的警察,是你轉身是否正在為了區分,警察也在現場,一般來說,你如果不遇到特別的交通警察外,轉向裝置的行為進行處罰的嗎。
車輛到達一般平面十字路口時,在進入車道前30米,打開風向燈,通知後續車輛,車輛起步時,要提前點亮左風向燈,提醒行人和車輛注意,觀察交通動態,安全駛入車道,車輛通過時,進站時不要亮轉向燈,出站時亮右轉向燈,仔細觀察後通過,想要變更車道超車時,可以通過後視鏡確認旁邊的車道是否空著,然後打開風向燈,看準時機,加速通過,車輛在旁邊停車時,打開右轉向燈,提醒後方車輛注意,慢慢停車。
嚴格來說,這個問題肯定是違規的,因為有「提前開啟風擋」的規定,但不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