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案件、重婚案件也能調解結案?刑事調解書是什麼樣子的?

2020-12-22 法制視界

調解結案則意味著當事人可以無罪,雙方和解,事情完美解決。故意傷害案件、重婚案件等刑事案件能不能以調解結案?本文簡單分析。

一、刑事案件也可以通過調解結案

刑事案件能否通過調解的方式結案呢?要分情況而定。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是不能調解結案的。而當事人自行提起的刑事自訴案件,不論是故意傷害案件還是重婚案件,都可以通過調解方式結案。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百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刑事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籤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籤收前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因此,故意傷害案件、重婚案件,也是可以調解結案的,調解筆錄或者調解書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有一種刑事自訴案件不能調解結案:「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二、刑事調解書的樣式

刑事案件的調解書大致是怎麼樣呢?有哪些主要內容呢?以下列兩個案件來分析:

例如,在張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中,李某和張某是同村村民,雙方因鄰裡糾紛發生打架鬥毆,導致李某遭受輕傷。於是,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張某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法院主持雙方調解,雙方相互諒解,張某願意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李某願意放棄對張某的指控。於是,法院出具《刑事調解書》,主要內容有如下幾點:

經審理查明:李某和張某是同村村民,雙方因鄰裡糾紛發生打架鬥毆,導致李某遭受輕傷。

上述事實,自訴人和被告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均無異議。

在本院主持調解下,雙方相互諒解,被告人張某願意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自訴人李某自願放棄對被告人張某的指控。

2、被告人張某在XX年XX月XX日以前一次性賠償自訴人各項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XX元。

上述協議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法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籤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又如,在王某涉嫌重婚罪一案中,自訴人賈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王某犯重婚罪。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1、被告人王某自願補償自訴人人民幣XX元,自本調解書籤發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自訴人自願撤回對被告人的刑事自訴。

上述協議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雙方人籤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刑事調解書應具有的主要內容

一份相對完善的刑事調解書,應當具備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自訴人和被告人雙方確認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內容(該內容備選,可能有爭議)

2、自訴人自願放棄對被告人的指控

3、被告人自願賠償自訴人的各項經濟損失合計XX元,在XX年XX月XX日以前一次性支付

4、自訴人不再就此事追究被告人的任何責任,被告人張某也不得再就此事追究自訴人的任何責任。

5、被告人向自訴人賠禮道歉(當庭賠禮道歉)

四、調解結案,還能反悔再次起訴嗎?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百六十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自訴人不撤回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七)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後,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告訴的。」因此,經過法院調解結案後,自訴人反悔,是不能再次起訴的。

五、小結

刑事自訴案件,大部分是可以調解結案的,調解結案之後,法院會出具刑事調解書或者調解筆錄,雙方當事人遵照執行。當事人不能後悔,即使後悔也不能再次起訴。

作者/來源:刑事辯護研究

內容如有不妥,請點擊頭像-私信聯繫小編修改或刪除

相關焦點

  • 被判有罪之後,還可以和解、調解,而無罪嗎?
    在刑事案件一審判決之後,控辯雙方還可以通過和解、調解方式結案,達到無罪效果嗎?公訴案件是不可以的,在刑事自訴案件中是可行的。 一、從司法解釋規定看,自訴案件二審仍然可以調解。
  • 發揮法庭特色 家事案件調解結案
    發揮法庭特色 家事案件調解結案 2021-01-07 11:4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刑事公訴案件可轉為自訴案件的8種情形
    刑事公訴案件,亦稱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公訴轉自訴的案件有以下八種情形:(一)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案。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範疇,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訴的,即使提起,法院也會駁回被害人的起訴。二、刑事自訴案件的範圍有哪些?自訴案件,為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在我國,各級法院審理案件以起訴作為審判前提條件。我國的自訴案件一般情況下是指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
  • 科右中旗人民法院首例行政訴訟案件通過調解結案
    12月7日,科右中旗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白黎明對一起撤銷婚姻登記行政訴訟案件進行了第二次公開審理,經過與雙方當事人認真了解案件過程,剖析爭議焦點,找到最妥善解決問題的方式,經過一番調解,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了調解,這也是科右中旗人民法院首例通過調解結案的行政訴訟案件。
  • 糾紛解決中,調解書和判決書有哪些區別?
    當發生民事糾紛後,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法官往往會主持調解,案件如果能調解結案也是法官最大的心願,因為這樣不僅可以快速結案,還能和平處理糾紛,最大程度地實現息訴止紛。所以在審理大多數民事案件過程中,審判的法官都會主動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案件進行調解。如果案件經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法院會根據調解情況制定調解書,調解協議經各方當事人籤字後就會生效,但是和判決書還有有許多的區別。
  • ...釋法】打傷大嫂終獲諒解——龍門法院力促一起故意傷害案刑事和解
    【以案釋法】打傷大嫂終獲諒解——龍門法院力促一起故意傷害案刑事和解 2020-05-24 03: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這家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刑事自訴案件
    近日鹽湖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刑事自訴案件案 件 經 過2020年6月,鹽湖區一位老婦遭遇車禍後不治身亡,老伴郭某悲痛萬分,但因半身不遂,行動不便,遂委託其小舅子王某代為處理事故賠償等相關事宜。在有關部門的調解下,王某與肇事司機達成調解協議,以代理人身份拿到賠償款共計71萬元。
  • 當事人離婚調解協議籤收調解書前是否有權反悔
    另一種意見認為,原告與被告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因為原告和被告已經達成離婚的調解協議並在協議上簽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13條的規定,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籤名或者蓋章後生效,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因此該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
  • 刑事和解了兩件故意傷害案
    經過檢察官的耐心釋法說理,我們認識到了違法的嚴重後果,也十分珍惜通過刑事和解得來的平靜生活。這樣我們都可以安心和家人過中秋節了。」在鎮江市潤州區檢察院刑事和解室內,兩起特殊的故意傷害案件成功調解後,既是犯罪嫌疑人又是被害人的劉某對檢察官激動地說道。17日,記者從鎮江潤州檢方獲悉,該院就以刑事和解方式,處理了兩件故意傷害案。
  • 服務不停擺 荊州法院立案庭審調解執行「雲上辦」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全市法院通過12368熱線電話接聽群眾訴訟諮詢來電574人次,接受網上立案申請912件;網上開庭審理案件49件;執行線上查控被執行人財產1495次、凍結帳戶756個,依法對暫緩暫停實施相關執行事項的332件案件辦理期限順延變更手續;及時受理各類執行案件2232件,結案957件,實際執行到位金額5.5億元。
  • 輕微刑事案件辦理的域外立法與司法實踐
    作者:齊躍 聶朵(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輕罪案件檢察部)本文為「輕微刑事案件辦理的域外經驗及借鑑」一文的節選,該文全文發表於《人民檢察》(首都版)2017年第8期輕重犯罪的劃分從域外大多國家的刑事法律來看,「輕微刑事案件」可以作為「輕罪刑事案件」的同義語使用。
  • 把人打傷了可以調解嗎,與和解、諒解又有什麼不同?
    首先,調解指在第三方協調下解決雙方的矛盾,包括人民調解(居委會人民調解員等)、行政調解(政府、公安機關等)、司法調解(由法院主持調解),而和解是指雙方自行解決矛盾,諒解則是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一方取得被害人一方的原諒,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進而出具諒解書,請求對嫌疑人從輕或者免於處罰。
  • 以訴前調解推動簡易案件一站式處理,佛山1259個著作權糾紛握手言和
    6月11日,市版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舉行涉KTV版權侵權案件現場調解會。「雖然案件多,但我們相信只要能儘量把雙方的利益點找到,就能夠推動調解。」魯紅霞說,在現場調解會前,調解員已經充分參考近年來國內和佛山市關於類似案件的法院判賠標準,與原告方、禪城區人民法院密切溝通,爭取降低賠償額。考慮到立案審判期限是6個月,還可能遭遇執行難等問題,原告方也積極參與到調解中。
  • 什麼是告訴才處理案件?告訴才處理和自訴有什麼不同?
    我們經常看到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但實踐中,對於一些比較特殊的案件,法律中要求是受害人或當事人告訴了之後才進行處理的。那到底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有哪些呢?請看下文了解。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有哪些?
  • 挪威案件調解與和解程序(摘錄)
    4、如果調解會議在3個小時之內沒有結束,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停止調解活動。如果索賠請求提交給調解委員會以後3個月內沒有結案,調解活動應一方當事人的要求應當停止進行。當事人可以放棄請求停止調解活動的權利。3、如果當事人沒能就庭外調解程序達成協議,調解人應當和當事人協商確定調解程序。調解人和當事人既可以共同開會協商,也可以分別和當事人協商。調解人應當不偏不倚,促使當事人和平解決爭議。調解人可以向當事人提出解決爭議的建議,並對當事人就其爭議中的法律和事實上的優勢及弱勢闡明自己的觀點。4、應當製作調解記錄,標明調解的參加人。應當把參與作證的第三人記錄在案。
  • 連雲港海州區人民檢察院通過微信平臺成功調解一起故意傷害案
    中國江蘇網3月20日連雲港訊(通訊員 黃喆)3月16日,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通過搭建微信平臺,成功調解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該案件於2月2日由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向檢察院移送起訴。該院受理後,對案件進行了初步的矛盾風險評估,認為該案件屬於矛盾風險三級,遂根據矛盾風險預警機制對該案交由該院輕微刑事案件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按法律規定,調解需雙方當事人到場,但由於目前疫情仍在管控階段,不宜多人聚集。
  • 16起行政複議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努力實現「定分止爭、案結事了...
    16起行政複議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努力實現「定分止爭、案結事了」目標 2020-10-22 16:2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小編說法】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私了」?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重要區別在於絕大多數刑事案件一旦由偵查機關(公安或者檢察院)立案,則報案人(或者受害人)既不能私自撤案,也不能私下和解、私了。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百多個罪名,那麼,有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私了?下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 天津刑事案件律師大概多少錢
    然而,什麼樣的刑事辯護律師才是值得您信賴的?如何判斷一位刑事辯護律師的優劣?這是一個令很多人迷茫的問題。法律是一門專業性很強的學科,不僅注重理論性,同時也強調實踐性,由於缺乏相關背景知識,當事人在選擇刑事律師時往往顯得無所適從。為了維護刑事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案件的公正審判,律師就成了刑事訴訟中天津刑事案件律師大概多少錢的關鍵人物。
  • 英山法官進企業 促訴求過千萬元的案件以10萬元調解結案
    《鄉村百姓故事》作者:童曙明(原創首發)12月8日,湖北省英山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沈勇帶領審判團隊來到英山縣某企業調解了一起建設工程合同訴訟標的額1058萬多元的大案,最終以10萬元調解結案,獲得雙方當事人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