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胡清明接受組織審查
近日,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更新一則紀律審查消息:
據黃岡市紀委消息:黃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胡清明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宜昌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3月24日,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更新1則通報曝光消息,跟著湖北新聞一起來了解詳情:
宜都市枝城鎮解家衝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長新,解家衝村原黨總支委員周德付,大同社區原黨總支書記、主任楊大芹,大同社區原黨總支委員熊娓,市電信公司職工鍾裕明,枝城鎮原民政助理王宏生6人弄虛作假,先後為他人違規申領城鎮低保、"三無"人員生活補助資金。
張長新、鍾裕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德付、楊大芹、熊娓、王宏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宜昌市夷陵區霧渡河鎮交戰婭村小組組長敖明剛私自截留該村村民綜合直補一本通存摺,所取款項據為己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當陽市壩陵辦事處白廟村黨支部委員、村委委員李雲違規將母親、妻子等多名親屬申報為精準扶貧對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明泉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枝江市百裡洲鎮濱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鄒昌洪,違規為其母親申領農村低保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堰通報6起精準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
3月23日,十堰市紀委監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6起精準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處理34人,其中黨政紀處分13人,其他組織處理21人。
扶貧項目監管不力,違規驗收撥付項目資金問題1起,給予黨政紀處分6人
鄖陽區林業局總工程師馮昌龍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原隊長趙體(現為副隊長)對楊溪鋪鎮雲彩山村油茶基地扶貧項目違規進行提前驗收,出具驗收合格報告,並接受施工方宴請。
楊溪鋪鎮原副鎮長、公共資源交易管委會副主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君(現任區精準扶貧辦幹部),鎮信訪辦主任、駐村幹部李吉成,鎮財政所所長李朝明,副所長吳勝明,雲彩山村村委會主任馬德貴等人在現場驗收過程中把關不嚴,出具虛假驗收意見,驗收後李朝明未經決算審計違規全額撥付項目資金,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幹部張大清在項目驗收及項目資金撥付過程中監管不力。
處理結果
給予馬德貴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李朝明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馮昌龍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李吉成黨內警告處分,吳勝明、趙體行政警告處分,對李明君、張大清分別進行誡勉談話。
在幫扶工作中責任缺失,作風不嚴不實問題3起,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
張灣區政府辦原副主任、區政務服務中心原主任袁軍(現任區扶貧辦主任)在幫扶方灘鄉文武溝村貧困戶期間,深入聯繫群眾不夠,扶貧措施、扶貧政策宣傳落實不到位;
繼續幫扶聯繫的區政務服務中心現主任龔秀琴也存在扶貧政策宣傳不到位、幫扶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先後被市脫貧攻堅指揮部、張灣區委區政府點名通報批評。
對上述問題,方灘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付海波重視不夠,對相關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鄉黨委委員、副鄉長、駐村幹部付振峰,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所長、文武溝村第一書記張有斌,村黨支部書記溫基娥、村黨支部副書記孔敏作為相關責任人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落實。
處理結果
免去孔敏文武溝村黨支部副書記職務,在其他違紀問題查清後併案處理;分別給予袁軍(與其他問題併案處理)、付振峰、溫基娥、張有斌黨內警告處分;對龔秀琴、付海波分別進行工作約談。
鄖西縣觀音鎮彭家灣村黨支部書記餘頂全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作風不紮實,工作不細緻,走訪登記不完備,對建檔立卡精準扶貧對象識別不精準,鎮副科級幹事、駐村幹部華新翠,鎮原黨委副書記、駐村幹部黃琦(現任安家鄉黨委副書記)重視不夠,對問題未及時整改到位。
處理結果
給予餘頂全黨內警告處分,對華新翠進行誡勉談話,對黃琦進行工作約談。
竹谿縣匯灣鎮黨委副書記王吉平,原黨委組織委員、駐秦坪村幹部秦志剛(現任匯灣鎮黨委副書記),原駐村副科級幹部夏祖文,鎮民政所所長、駐村幹部徐興東,秦坪村黨支部原書記黃傳書,村文書王光平工作不細緻,填報建檔立卡貧困戶資料與實際不符,資料完善更新不及時,導致市第三方評估時不能全面、客觀、真實了解和掌握部分貧困戶狀況。
處理結果
對王光平進行誡勉談話,對徐興東、秦志剛、王吉平、夏祖文分別進行工作約談。
扶貧項目推進不力,項目資金長期閒置問題3起,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
張灣區林業局原總工程師鄒國清(現任局副科級幹部)、原副局長朱先建(現任局正科級幹部)、大壩林場場長鮑承山對大壩林場馬家公路扶貧項目資金申報、審核、把關不嚴,致使30萬元扶貧資金閒置長達5年;
在張灣區嶽竹公路扶貧項目建設過程中,區交通局局長王書貴、區扶貧辦主任袁軍、區財政局局長曹宇明、副局長熊六龍對嶽竹村公路扶貧項目溝通銜接不夠、推進不力,致使16萬元項目資金閒置長達8年。
處理結果
給予鮑承山黨內警告處分,鄒國清行政警告處分;對朱先建、熊六龍分別進行誡勉談話,對曹宇明、王書貴分別進行工作約談;對區財政局、區林業局、區交通局進行通報批評。
茅箭區茅塔鄉王家村黨支部書記、主任易敏,鄉原黨委組織委員、駐村幹部易俊夫(現任武當路街辦黨委組織委員、黨政辦主任),區扶貧辦副主任曹相進對王家村新建辦公用房和村衛生室及配套設施扶貧項目未主動作為,推進項目建設不力,導致項目實施進展緩慢,扶貧項目資金未發揮應有效益。
區扶貧辦主任王德平、區財政局副局長李國慶對該問題重視不夠,且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
處理結果
對易敏進行誡勉談話;對曹相進、易俊夫分別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王德平、李國慶分別進行工作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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