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是體制內職工進行退休時,才會碰到的問題。因為對於私營企業,外企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士來說,在辦理退休時,只看社保繳納年限。只要繳納年限夠,身份證時間夠,那麼就可以辦理退休,之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這些人士的退休,是不存在審查檔案問題的。
但是體制內的職工退休,確實會審查檔案。因每個人只有一份檔案,如果出現兩份,那將引發大事情的。如果身份證上日期同檔案日期保持一致,那也不存在任何問題。關鍵是在過去,很多信息記載確實有差異,所以在退休時要進行甄別和確認,防止弄錯。
目前碰到的情況肯定就是檔案上出生年月日是比較早的,而身份證記載的出生年月日是比較遲的,在人事部門辦理退休時發現不一致,導致退休手續中止。其實此事的解決也相對比較簡單,哪一方面證據比較充足,最後人事部門就會按照哪一方面進行確認?如果身份證記載錯了,那麼就拿著證據去修改日期吧。如果檔案記錄錯了,那就搜尋新的證據去補充修訂檔案吧。
實際在實務操作過程中,很多人事部門會勸退休者按照身份證上日期進行,或者按照後(遲)一個日期進行辦理。原因在於,其實一般這種差異都不會超過一年,如果搜尋證據修改是需要花費大量的資源和時間的,還有各種審批確認流程。如果僅僅差幾個月,那麼就晚點退休,不也挺好的。人事部門會從投入和產出以及花費的精力角度,勸說職工不要去折騰了。因為有時候修改檔案是一件極其繁瑣的事情,而且未來可能檔案的用處也會越來越小。
而且要知道,其實在體制內,最後臨近退休那幾年的工作量一般都不會大,多上幾個月的班,還能多點工資,也不會多幹多少活。這不是挺好的事兒嗎?所以規則是規則,靈活度是靈活度,實際操作是實際操作。如果人事部門讓按照早一點的日期退休,那也挺好。早退休早過上自己無憂無慮的退休人生嘛。
因為體制內的職工在退休時,會有專門的人事部門進行手續辦理。所以一般都依照他們的流程和建議辦是最好的。只要記得臨退休前半年到一年,提醒人事部門別忘了提早啟動退休流程就可以了。
如果覺得好,請給予點讚、評論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