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作家瓊瑤3月12日突然公開一封寫給兒子和兒媳的信,透露她近來看到一篇名為《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的文章,有感而發想到自己的身後事,認為萬一到了該離開之際,希望不會因為後輩的不舍,而讓自己的軀殼被勉強留住而受折磨,也藉此叮嚀兒子兒媳別被被生死的迷思給困惑住。
瓊瑤提到這是她人生最重要的一封信,明年將邁入80歲的她,認為自己沒因戰亂、意外、病痛等原因離開,一切都是上蒼給的恩寵,「所以,從此以後,我會笑看死亡」。
瓊瑤特別發出5點聲明叮嚀兒子,表示無論生什麼重病,她都不動大手術、不送加護病房、絕不能插鼻胃管,最後再次強調各種急救措施也不需要,只要讓她沒痛苦地死去就好。
瓊瑤說過:「生時願如火花,燃燒到生命最後一刻。死時願如雪花,飄然落地,化為塵土!」表示她是抱著正面思考寫下這封信,對於牢不可破的生死觀,現在也該到改變的時候了。
另外,瓊瑤還叮嚀她的身後事無須用任何宗教的方式悼念,火化後採花葬方式,不發訃文、不公祭、不開追悼會,更說不設靈堂,不要出殯,盼一切從簡。交代完後,瓊瑤透露她可安心計劃她的下一部小說,還打算和孫女的插圖合作,計劃共同出一本關於「喵星人」的書。
瓊瑤臉書全文寫給兒子和兒媳的一封公開信
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
親愛的中維和琇瓊:
這是我第一次在臉書上寫下我的心聲,卻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是我在《今周刊》裡讀到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值得每個人去閱讀一遍。在這篇文章中,我才知道《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立法通過,而且要在2019年1月6日開始實施了!換言之,以後病人可以自己決定如何死亡,不用再讓醫生和家屬來決定了。對我來說,這真是一件太好太好的喜訊!雖然我更希望可以立法《安樂死》,不過,《尊嚴死》聊勝於無,對於沒有希望的病患,總是邁出了一大步!
現在,我要繼沈富雄、葉金川之後,在網路公開我的叮嚀。雖然中維一再說,完全了解我的心願,同意我的看法,會全部遵照我的願望去做。我卻生怕到了時候,你們對我的愛,成為我「自然死亡」最大的阻力。承諾容易實行難!萬一到時候,你們後悔了,不捨得我離開,而變成葉金川說的:「聯合醫生來凌遲我」,怎麼辦?我想,你們深深明白我多麼害怕有那麼一天!現在我公開了我的「權利」,所有看到這封信的人都是見證,你們不論多麼不舍,不論面對什麼壓力,都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讓我變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那樣,你們才是「大不孝」!
今天的《中國時報》有篇社論,談到臺灣高齡化社會的問題,讀來觸目驚心。它提到人類老化經過「健康→亞健康→失能」三個階段,事實上,失能後的老人,就是生命最後的階段。根據數據顯示,臺灣失能者平均臥床時間,長達七年,歐陸國家則只有2周至一個月,這個數字差別更加震撼了我!臺灣面對失智或失能的父母,往往插上維生管,送到長照中心,認為這才是盡孝。長照中心人滿為患,照顧不足,去年新店樂活老人長照中心失火,造成6死28傷慘劇,日前桃園龍潭長照中心又失火,造成4死11傷的慘劇!政府推廣長照政策,不如貫徹「尊嚴死」或立法「安樂死」的政策,才更加人道!因為沒有一個臥床老人,會願意被囚禁在還會痛楚、還會折磨自己的軀殼裡,慢慢的等待死亡來解救他!可是,他們已經不能言語,不能表達任何自我的意願了!
我已經79歲,明年就80歲了!這漫長的人生,我沒有因為戰亂、貧窮、意外、天災人禍、病痛……種種原因而先走一步。活到這個年紀,已經是上蒼給我的恩寵。所以,從此以後,我會笑看死亡。我的叮囑如下:
一、 不論我生了什麼重病,不動大手術,讓我死得快最重要!在我能作主時讓我作主,萬一我不能作主時,照我的叮囑去做!二、 不把我送進「加護病房」。三、 不論什麼情況下,絕對不能插「鼻胃管」!因為如果我失去吞咽的能力,等於也失去吃的快樂,我不要那樣活著!四、 同上一條,不論什麼情況,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種維生的管子。尿管、呼吸管、各種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都不行!五、 我已經註記過,最後的「急救措施」,氣切、電擊、葉克膜……這些,全部不要!幫助我沒有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計讓我痛苦的活著,意義重大!千萬不要被「生死」的迷思給困惑住!
我曾說過:「生時願如火花,燃燒到生命最後一刻。死時願如雪花,飄然落地,化為塵土!」我寫這封信,是抱著正面思考來寫的。我會努力的保護自己,好好活著,像火花般燃燒,儘管火花會隨著年邁越來越微小,我依舊會燃燒到熄滅時為止。至於死時願如雪花的願望,恐怕需要你們的幫助才能實現,雪花從天空落地,是很短暫的,不會飄上好幾年!讓我達到我的願望吧!
人生最無奈的事,是不能選擇生,也不能選擇死!好多習俗和牢不可破的生死觀念鎖住了我們,時代在不停的進步,是開始改變觀念的時候了!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談到「生死」,我要告訴你們,生命中,什麼意外變化曲折都有,只有「死亡」這項,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也是必然會來到的。倒是「生命」的來到人間,都是「偶然」的。想想看,不論是誰,如果你們的父母不相遇,或者不在特定的某一天某一時某一刻做了愛,這個人間唯一的你,就不會誕生!更別論在你還沒成形前,是幾億個王子在衝刺著追求一個公主,任何一個淘汰者如果擊敗了對手,那個你也不是今日的你!所以,我常常說,「生是偶然」,不止一個偶然,是太多太多的偶然造成的。死亡卻是當你出生時,就已經註定的事!那麼,為何我們要為「誕生」而歡喜,卻為「死亡」而悲傷呢?我們能不能用正能量的方式,來面對死亡呢?
當然,如果橫死、夭折、天災、意外、戰爭、疾病……這些因素,讓人們活不到天年,那確實是悲劇。這些悲劇,是應該極力避免的,不能避免,才是生者和死者最大的不幸! (這就是我不相信有神的原因,因為這種不幸屢屢發生。)如果活到老年,走向死亡是「當然」,只是,老死的過程往往漫長而痛苦,親人「有救就要救」的觀念,也是延長生命痛苦的主要原因!我親愛的中維和琇瓊,這封信不談別人,只談我——熱愛你們的母親,懇請你們用正能量的方式,來對待我必須會來臨的死亡。時候到了,不用悲傷,為我歡喜吧!我總算走完了這趟辛苦的旅程!擺脫了我臨終前可能有的病痛!
無神論等於是一種宗教,不要用其他宗教侵犯我
你們也知道,我和鑫濤,都是堅定的「無神論者」,尤其到了晚年,對各種宗教,都採取尊重的態度,但是,卻一日比一日更堅定自己的信仰。我常說:「去求神問卜,不如去充實自己!」我一生未見過鬼神,對我來說,鬼神只是小說戲劇裡的元素。但是,我發現宗教會安慰很多痛苦的人,所以,我尊重每種宗教,卻害怕別人對我傳教,因為我早就信了「無神論教」!
提到宗教,因為下面我要叮嚀的,是我的「身後事」!
一、 不要用任何宗教的方式來悼念我。二、 將我儘速火化成灰,採取花葬的方式,讓我歸於塵土。三、 不發訃文、不公祭、不開追悼會。私下家祭即可。死亡是私事,不要麻煩別人,更不可麻煩愛我的人——如果他們真心愛我,都會了解我的決定。四、 不做七,不燒紙,不設靈堂,不要出殯。我來時一無所有,去時但求乾淨利落!以後清明也不必祭拜我,因為我早已不存在。何況地球在暖化,燒紙燒香都在破壞地球,我們有義務要為代代相傳的新生命,維持一個沒有汙染的生存環境。五、 不要在乎外界對你們的評論,我從不迷信,所有迷信的事都不要做! 「死後哀榮」是生者的虛榮,對於死後的我,一點意義也沒有,我不要「死後哀榮」!後事越快結束越好,不要超過一星期。等到後事辦完,再告訴親友我的死訊,免得他們各有意見,造成你們的困擾!
「活著」的起碼條件,是要有喜怒哀樂的情緒,會愛懂愛、會笑會哭、有思想有感情,能走能動……到了這些都失去的時候,人就只有軀殼!我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失智和失能。萬一我失智失能了,幫我「尊嚴死」就是你們的責任!能夠送到瑞士去「安樂死」更好!
中維,琇瓊!今生有緣成為母子婆媳,有了可柔可嘉後,三代同堂,相親相愛度過我的晚年,我沒有白白到人間走一趟!愛你們,也愛這世上所有愛我的人,直到我再也愛不動的那一天為止!
我要交待的事,都清清楚楚交待了!這些事,鑫濤也同樣交待給他的兒女,只是寫得簡短扼要,不像我這麼嘮叨。不寫清楚我不放心啊!我同時呼籲,立法「尊嚴死」採取「註記」的方式,任何健康的人,都可在「健保卡」上註記,到時候,電腦中會顯示,免得兒女和親人為了不同方式的愛,發生爭執!
寫完這封信,我可以安心的去計劃我的下一部小說,或是下一部劇本!可以安心的去繼續「燃燒」了!對了,還有我和我家那個「貓瘋子」可嘉,我們祖孫兩個,正計劃共同出一本書,關於「喵星人」的,我的故事,她的插圖,我們聊故事就聊得她神彩飛揚,這本書,也可以開始著手了!
親愛的中維和琇瓊,我們一起「珍惜生命,尊重死亡」吧!切記我的叮嚀,執行我的權利,重要重要!
你們親愛的母親 瓊瑤
寫於可園
2017年3月12日
《預約我的美好告別》究竟如何觸動了瓊瑤的內心?預約我的美好告別
文 / 陳玉華 楊明方(研究員)
來源 / 今周刊(1015期)
人生,終有一死,但我們一輩子在逃避這個結局。在科技發達下,越來越多人在醫療現場被延命加工,一息尚存,卻毫無尊嚴。年初,亞洲第一部善終法案《病人自主權利法》立法通過,開啟「自己善終,自己來」的新紀元。死亡,不再是禁忌與懼怕,而是生命的凝視與整理。清楚交代,告別摯愛。人生最後一哩,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
「七十六歲的老人獨自在森林散步,被響尾蛇毒蛇咬了。臥倒的身旁,留著一塊磚與一條蛇。女婿發現後,機警地將老人與蛇送往醫院。『是劇毒的響尾蛇,得注射血清。』醫師告訴家屬,若沒有注射,老人可能四小時就會走了。家人召開家庭會議後,『決定不注射了。』因為老人是罹患阿茲海默症患者,生前曾表達,他痛恨這個病,希望未來能有自然死亡的機會。家人認為,這條蛇,是上帝派來給老人家的禮物……」
陽明大學醫管所副教授楊秀儀,在臺北市仁愛醫院演講時,分享了這個美國例子。
「如果你是這位醫師?會不會幫病患注射?」在場醫師舉起手。
「如果你是這位病患?會不會希望醫師幫你注射?」現場一片靜默。
「壽終正寢,是每個人的期待,如果不出意外,大部分的人都可以活到『壽』的階段,問題是我們的『終』呢?」楊秀儀說,醫療科技介入老人的臨終,使得臺灣面臨三種困境:「生命雖然延長了,健康卻惡化了;病痛延長了,死亡緩慢了;壽命延長了,痴呆嚴重了。」
那條響尾蛇,猶如上帝派來的使者,提醒著即將邁入高齡化社會的臺灣,病人、家屬、醫師三方都得共同面對的生命課題。那就是,活著的時候,考慮怎麼面對死亡,邁向善終。
在醫療發達的前提下,越來越多人擔心,自己將陷入一個「不得好死」的年代。本身是醫師的前立委沈富雄,日前在臉書上發表「準遺言」,第一條就是:「不插管、不氣切、不電擊、不可成為植物人」。前衛生署長葉金川給兒子的遺囑更簡明:「如果我沒醒來,不要串通醫生來凌遲我。」同樣是拒絕無效醫療的執行。為什麼這些最清楚醫療行為的專家,卻擔心自己在醫療現場被「凌遲」,無法善終?
還要一直救下去嗎?見死不救迷思 醫糾死結難解
「根據《醫療法》第六十條與《醫師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醫師對病人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前立委楊玉欣說,醫師在醫療現場若不作為,事後遭家屬控告,恐會觸犯《刑法》的殺人罪。導致許多醫師明知病患狀況已經不可逆,卻一直救、一直救,「壓斷肋骨、電擊插管……。」不敢放棄治療。
「我們必須透過立法,先幫醫師解開這個法律死結,破除見死不救的迷思。」楊玉欣說,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即將在三年後(二○一九年一月六日)實施,首度將「拒絕醫療權」還給病人本身,這也將是改變臺灣生死觀念的關鍵法案。
未來民眾可以「預立醫療決定」,發生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五種狀況的患者,經醫療評估確認病情無法恢復,醫師可依病人預立意願,終止、撤除、不進行維持生命的治療或灌食。
《病人自主權利法》誕生!亞洲第一部 保障每個人的「善終權」
衛福部表示,這是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也是臺灣自一九九六年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二十年後,再度強化民眾的安寧觀念。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說:「《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進階版,也就是說,只要你曾預立醫囑,當遇到突發狀況或疾病導致昏迷,無法表達清楚意願時,所有維生器材等重裝備,都不準掛上你的身體,進行加工延命。
「有一位九十歲的阿公,雖已經表態不插管急救,但因呼吸衰竭被送到新店某醫院時,醫師評估後仍決定插管,家屬後來將阿公遠送來宜蘭,要我拔管。」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部醫師陳秀丹說,在醫師的倫理教育中,存活率仍是重要指標,在醫療現場,「拚拚看」、「救救看」就成為醫師與家屬普遍的對話,醫療介入造成死亡延後,「痛苦地活著」才是病人最大的悲哀。
「在集體社會氣氛中,我們同意讓一個人死去,好像是殺了他!」本身罹患罕見疾病的楊玉欣說,自己也是預見死亡的人,她認為《病人自主權利法》中,倡議「拒絕醫療」的精神,絕不等於「自殺」。「拒絕醫療」只是讓生命歷程回歸自然,排除過度維生治療的介入,保障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人格尊嚴。
這項攸關你我「善終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於一六年一月初公布,《今周刊》與臺灣指標民調公司,在四月中旬進行「病人自主權利法大調查」的民調中,卻僅有四五%民眾知道法案,仍有五五%民眾不知道,顯示倡導與教育信息嚴重不足。雖然「知名度不高」,但經提醒後,有高達八三.五%的民眾認同,此法案是保障民眾的醫療自主權,維護善終權益和生命尊嚴。
「臺灣民眾對善終權高達八成的自主意識,跟我的認知是一模一樣。」沈富雄說,他自己對人生最後一程的主張,已經很多年了,包括交代助理與友人成立四人「善後小組」,他不斷囑咐:「我走後,你們不可以這樣,不可以那樣……。」
但四月中旬,他突然覺得:「這些人可能聽聽就算了,萬一我兩腳一伸……,善後小組會當真嗎?」沈富雄花了幾分鐘,在臉書寫下包括「斷氣後,即移冷藏庫,不淨身、不換衣、不化妝,擦臉梳頭兩下即可」、「不發訃聞、沒有告別式;大哭而來,靜靜地走」等八項準遺言,引來十幾萬人按贊,近二千人分享。
「也有許多人問我,你寫遺書,是不是身體不行了?」「還是精神受到什麼刺激?」沈富雄說:「就是要身體好,精神爽的時候來立遺囑,才能清楚表達,」他認為,預立醫囑是對生命負責的態度,「如果整個社會對死亡少點禁忌,多點討論,臺灣必能成為一個體質健康的國家。」
白紙黑字寫清楚,預立醫療決定 交代人生最後一哩
雖然《病人自主權利法》三年後才能實施,目前臺北市聯合醫院已經開始實驗「預立醫療決定」的諮商會議,共有十餘位民眾,透過醫療人員的諮商照護會議,將自己「想要與不想要的各項醫療服務與臨終安排」一一列出,在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的見證下,白紙黑字完成了「預立醫療決定」。導演柯一正在四月下旬,參與這項「預立醫囑」計劃,他的感覺是:「清楚交代人生最後一哩路的心情,只有舒坦兩字。」
「父親糖尿病多年,七十三歲中風,失明、插上鼻胃管……,有一天深夜,他憤怒地拔掉鼻胃管,大家趕緊找救護車送醫,在急診處,我用力按住父親的手,讓醫師把鼻胃管接回去……。」雖然父親過世多年,前臺大農經系教授陸雲講到這段折騰,仍眼眶泛紅。「父親是注重榮耀的軍人,當下看到他憤怒的眼神,我就後悔了……。」「我們家住九樓,父母感情極好,有一天父親痛苦極至地對母親說:『要不,我們牽手一起跳下去……。』」
陸雲退休後,擔任消基會董事長,致力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他認為臺灣社會最大的盲點,就是「臨終教育」不足,許多人的病榻時間超過十年,家屬要病人「積極治療」卻忽略了治療過程中,病人有多痛苦,送到醫院去「加工治療」,很多根本是「無效醫療」。
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精神科專科醫師張尚文表示,根據健保署資料,臨終病人過世前一個月,在加護病房有五二.九%屬於無效治療,而無效治療的費用佔加護病房總費用八○%。
中產階級的兩難
給父母住頂級贍養院 還是給小孩念音樂學院?
「臺灣的加護病房密度全球第一。」陳秀丹說,曾收過一位四十幾歲患腦瘤的女老師,開刀前寫信給先生:「若我沒醒來,請不要救我,我不想變植物人。」結果手術失敗,先生卻不願意醫師拔管,選擇將太太送進去呼吸照料中心。「因為太太的保險金,可以支付每個月二萬五千元的看護費」、「薪水持續支付小孩念私校。」家人繼續盤算,「再撐幾年,就屆滿領退休金。」
陳秀丹說,「你想死,家屬不肯,醫師不準,說穿了,自己活得辛苦,難道只為了讓別人活得爽嗎?」「如果整個社會不能誠實面對死亡問題,不但是病人、家屬、家庭受苦,整個社會也會跟著被拖累。」
健保署數據顯示,接受安寧照護與不接受安寧照護的病人,每人醫療費用相差十三.一萬元,一年國家可省下健保費用逾六十一億元。
在《今周刊》民調中,也有七五.七%的民眾,認為《病人自主權利法》過關後,可以讓醫療資源更有效地利用。
「死亡的議題,在高齡社會中,有公領域也有私領域,你不得不面對,沒有人可以逃脫。」楊秀儀說,有一回和哈佛公共衛生學院院長聊天時,對方提及自己的父母九十四歲,他和擔任鋼琴家的妹妹,供養父母住高級的老人中心,這對兄妹都是中產階級,但他們也得面對是否要繼續出錢讓父母住在老人中心?還是讓自己的孩子念茱莉亞音樂學院?因為兩者都很貴,所以兄妹兩人都不敢退休,因為所有的健康照護也會跟著結束。
「這件事震撼到我,中產階級得面對兩代扶養的愧疚,因為你越有錢,你父母活得越老。」楊秀儀說,臺灣社會需要凝聚新的死亡觀,生命的初期,死亡和生命可能是對立的;到了生命晚期,好死就意味著好生,和平死亡就是好死。楊秀儀說,高齡社會的國民,一定要集體思考死亡問題,把問題交給子女或醫師等個體做決定,太難也太殘酷,所以法律一定要走在前面,幫忙做出決定。
醫病關係重組的時代
醫師主動告知病情 病人不會錯估形勢
「老實說,立法過程中,反彈聲浪最大的是來自醫界。」楊玉欣說,傳統醫師的養成教育就是「一路救到底」,要把醫療權交還給病人自行決定,對醫師是很大的衝擊。「除了如柯文哲、黃勝堅等第一線加護病房、安寧醫師支持外,許多科別的醫師對這個法案心生質疑。」這也是該法案通過後,有長達三年的磨合、摸索期。
「這是一個醫病關係重組的時代。」黃勝堅說,臺灣過去四十多年,一直都是「父權式的醫療」,一切的醫療行為,醫師說了算,相較美國在一九九○年通過《病人自決法》,確認了預立醫囑的法律地位,這次臺版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融入歐美個人主義的生命觀,病人的醫療主張與臨終交代,濃縮在白紙黑字的「預立醫囑」中,他人無法更改。但臺灣民情終究是重家庭的共融觀念,一下子走入要個人自主的時代,病人也許會彷徨地問:「我什麼都不知道,要怎麼自決?要怎麼問醫師?才能獲得應有的訊息?」
「如果是判定生命周期僅剩半年的末期病人,醫師要做的,不再是積極的醫療,而是如何讓病人舒適有尊嚴的治療。」在臺大醫院金山分院期間,執行小區安寧照顧的黃勝堅說:「這時候,醫師的溝通訓練,就非常重要。」
「醫師,請不要把癌症的壞消息告訴我媽媽,我怕老人家會受不了……。」馬偕醫院安寧中心醫師黃銘源說,臺灣連續劇常常出現這種對白,在醫療現場也常發生。
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醫師對末期病人的病情告知,是病人「或」家屬即可。在黃銘源的臨床經驗中,有七成左右的家屬得知後,會希望醫師不要讓病患知情。「但隱瞞只會造成更大的遺憾。」黃銘源說,家屬承載壓力過大,病患也會錯估形勢,來不及執行臨終遺願。
但在《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後,規定醫師「應」主動告知病人病情。臺北馬偕醫院安寧療護教育示範中心主任方俊凱承認:「這對醫師的溝通能力,是一大挑戰,臺灣的醫師對病患的癌症病情告知時間,通常只有一到三分鐘,和歐美國家的一個小時,相差太遠。」
「短短的六十秒到一八○秒鐘,怎麼跟病患講得清楚,尤其是這輩子面臨的最糟狀況即將發生……。」方俊凱說,重視安寧照護的日本,也是到○七年才開始發展出一套妥當的病情告知系統,臺灣是在一一年才引進,目前仍在邊修邊學的階段。
方俊凱指出,因為宣布的是壞消息,所以在病情告知前,醫師得先具備四大要素。
一、「支持性的環境」。若是門診期間,就選在單獨診間;若已住院,在隱私的考慮下,不宜在病房內做病情告知(除非是單人房),否則應改到諮商室單獨告知。
二、「告知技巧、字眼明確、態度委婉」。方俊凱說,用詞一定要誠實,明確地說是「惡性腫瘤」,不可模糊地以「腫瘤」帶過,因為病人與家屬會疑惑或猜忌是良性還是惡性。若病人當下沉默時,醫師也必須給予五到十秒時間,待病人整理情緒後,再繼續說明。
三、「足夠的附加信息」。這個病會對你的人生、家裡與工作的影響?要用什麼樣的治療方式?有沒有副作用等等。
四、「情緒支持」。方俊凱說,這一點是最重要的,要讓病人知道,「醫師保證會好好陪在身邊治療你,而不是保證醫治好你。」
黃勝堅說,未來三年的倡導期,就是很重要的關鍵,整個社會,從病人、家屬、到醫師,都得學習這堂死亡課題。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醫改會)也推出「怎麼問對問題,可以確保自己的善終權」的冊子,教導民眾與醫師對話。
安寧照護的挑戰
民眾的安寧觀念先進 政府配套卻牛步
雖然臺灣的安寧觀念起步較歐美晚,但民眾對安寧的需求與響應是越來越前進。《經濟學人》一五年調查,臺灣的安寧療護質量整體排名亞洲第一、世界第六,包括《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實施後,籤署「臨終不急救意願書」(DNR)的人數,每年也都以倍數增加。
然而,「面對高齡化社會的善終權,民眾的心理已經做好準備,但公部門卻顯得落後許多。」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說,很多縣市的安寧病床不足,是否能照顧到,越來越多民眾選擇安寧照護,這是法律啟動後,政府必須一起跟上的配套措施。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書中,罹患漸凍症的老教授莫瑞史瓦滋被學生問起:「你怎麼可能隨時做好死亡的準備?」莫瑞說:「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會死,但沒人當真……,所以,每天渾渾噩噩過日子。」「但是,有個比較好的辦法。當你知道自己會死,並隨時做好準備,就可以真正地比較投入生活。」
英國文豪莎士比亞曾說:「懦夫在未死以前,就已經死了好多次;勇士一生只死一次,在一切怪事中,人類的貪生怕死是最奇怪的事情。」在萬物循環中,花開花謝,枯萎凋零,被視為自然,唯在人類社會中,死亡被視為恐懼與禁忌,不願被提及。如今,臺灣在高齡化的社會中,大家得學習,凝視生命的終點往前看……,猶如莫瑞最後的授課內容:「唯有學會死亡,才能學會活著。」
來源:騰訊娛樂 fecebook 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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