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海城77歲老漢孫松(化名)遭79歲老漢張某討要工錢,和張某發生爭吵。張某隨後持水果刀將孫松面部和肩膀刺傷。而張某被送醫院搶救,因為誘發急性心臟病發作死亡。2020年12月,張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十年。
79歲的張某家住遼寧鞍山海城。2020年4月10日16時許,張某稱77歲的孫松曾欠其工錢,攜帶一把水果刀來到海城市牌樓鎮某小區孫松住處,在單元門樓梯口處遇見孫松,二人在樓道內發生爭吵並廝打至單元門樓梯口處,張某持水果刀將孫松的面部及左肩部刺傷,被他人拉開後,張某逃離現場。
孫松被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孫松系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引起急生心肌缺血而死亡,其左面頰及左肩胛部銳器損傷可以作為其冠心病急性發作的誘發因素。當日17時,張某在其親屬陪同下投案。
小區一名住戶稱,當時他看到孫松坐在椅子上,張某站著,張某對孫松說:你欠我錢。孫松說:我欠你什麼錢。兩人說著就推搡起來了,他們兩個在樓門口的緩步臺上抱了一陣。「我看見孫松臉上有血受傷了,之後兩人抱在一起滾下了緩步臺,孫松就倒在地上摸著臉上的傷口,張某起來就走了。在他倆推搡時我沒看見刀。」
孫松的兒子說,當時自己在家做完飯。「快16點的時候,我侄子到我家喊我,說他爺爺在樓下被人扎了,我就跑下樓,在我家單元門樓口外臺階上,我看見我父親平躺在臺階上,臉上和身上全是血,臉上有個大口子,嘴裡喊疼的聲音,我要打120,周圍鄰居說已經打完電話了,之後我給牌樓派出所打電話報警。因為醫院的車沒有到,是鄰居曲某和他媳婦開車拉著我、我母親還有其他鄰居把我父親送到牌樓醫院,到醫院後,警察來找我,我交給警察一個黃綠色刀把,這個刀把當時在樓口外臺階上的平臺上。在醫院搶救了半個多小時,醫生就確診我父親死亡。我父親和張某沒什麼矛盾,平時我們兩家也不走動。」
張某到案後供述稱:「2020年4月10日下午,我睡覺醒後,嗓子幹老有火,我就喝口水,然後嗓子就起來了,我越想越來氣,我就尋思我有病吃藥都是兒女給錢,孫松欠我錢憑什麼不給我,那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孫松當包工頭,我給孫松打工,我給他幹活他不給我工錢,能有十來多個工,多少錢我說不上,反正我一分錢都沒拿到。」
張某稱,孫松家有大貨車,還當過包工頭。「他有錢,憑啥不給我錢。我越想越生氣,就去找孫松要錢。」找到孫松後,他還挺橫,說:「我不認得你。」就一門往外推我,還懟我,這時候就到外面臺階那地方了,我就拿出刀想嚇唬他,我就劃他左臉一下,還往他身上扎了一下,刀就折了,他也打我,我倆就軲轆一起去了,就從樓梯上掉下去了,我把他壓在身下,旁邊就有兩個老太太拉架,拽著我,我起來看他臉上出血我就害怕了,就跑了。
鞍山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張某因瑣事持械刺扎被害人身體後,誘發其冠心病急性發作,引起急性心肌缺血而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其犯罪時已年滿75周歲,作案後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構成自首,可對其從輕處罰。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賠償死者家屬3.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