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之聲網訊 吳某與張某兩人是多年的朋友,張某有一女兒,年過30,張某總是向吳某抱怨,女兒已經30了,還不找男朋友,介紹男朋友總是挑剔,吳某看見朋友張某為此犯愁,於是介紹給張某女兒一個朋友的孩子,沒想到見面後,張某的女兒對介紹的男友很滿意,在接觸半年後,兩個人決定結婚,但婚前,兩家就彩禮問題產生了矛盾,張某家想要彩禮20萬,但男方家以家庭條件不好為由,只答應給8萬元,為此男女雙方發生爭執,婚事解除,為此張某多次找到吳某家,要求吳某解決其女兒婚事,把吳某鬧的苦不堪言,也對吳某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直到後來,張某將吳某的汽車扣下,事情愈演愈烈。吳某多次對張某進行勸導,解釋這件事與自己無關,但均未得到成效,吳某想到自己本是好心,無奈之下,吳某將張某起訴到法院。
法院在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了解了案情,第一時間聯繫了當事人張某,張某在聽說自己因為這種事被起訴後,嫌丟人,想要與吳某和解,於是此案雙方當事人來到法院當面調解,見面後,法官首先對張某的做法進行批評教育,在聽了法官的話後,張某也表示自己很後悔,只因女兒歲數大了,好不容易要結婚,又鬧出這麼一件事,對孩子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所以一時想不開做出錯事,吳某也是好心,當即對吳某道歉,並表示以後不會這麼做了,希望得到吳某的原諒,吳某對張某的做法表示諒解,以後兩人還是好朋友,孩子的事他也會上心的,兩人當場籤訂調解協議,手拉手離開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