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藥花園】下文是襪皮幾個小時前寫完的分析,由於沒有官方確認一直沒有發。很遺憾最後得到來女士遇害的消息。
昨天晚上開始後臺收到不少留言,告訴我們來女士找到了,有說錢塘江,也有說在化糞池。有的是記者朋友,說正在趕稿。到了早上新聞出來了,後臺湧入大量留言告知屍體在化糞池並催更。
我打開電腦,準備是不是寫些什麼。可一轉眼看到江幹公安分局政治處的人員稱,說「在化糞池找到來女士屍體是謠言」。這個謠言到底全部為假,還是局部為假?是在其他地方找到屍體了嗎?
同時開始流傳一個藍色警方通報,說許某某(55歲,杭州籍,失蹤女子丈夫)已被依法控制。央視新聞微博號、杭州公安網易號都轉發了這個通報。但沒過多久,江幹分局的一個工作人員又告訴澎湃新聞,他們沒有發過這個通報,至於通報上的內容真假不清楚。再一看,央視新聞和杭州公安都刪了。
一天內經過多次反轉,好像又回到原點,還是沒屍體?沒嫌犯?
【最新消息補充:20:59分杭州公安首發通報,結果終於出來了,來女士確認已遇害。願逝者安息,法律能嚴懲兇手。】
01.
以往我寫的這類失蹤案大多是發生在過去的,但這起離奇的案件是正在進行中的,親歷了全民破案。因為關注度太大,各種信息滿天飛,還有好多標題黨。
譬如我上一篇就寫到,家屬在看視頻時發現凌晨3:42有個男子進入地下車庫。我放了圖片,大家可以看到除了頭以外的全部身體都在畫面中,是一個男子拿著手機在走路。我相信警方早就調查這個人了。
但幾天後,突然大量抖音、微博稱,最新重大突破,凌晨3:42拍到一雙腳!極力引導這畫面是兇手。又有人猜,這個男子是來女士女扮男裝,或者兇手扛著來女士……
鑑於信息如此混亂,我先給大家梳理下哪些是記者採訪得到的信息(相對可靠),哪些是網友說的(至今沒譜)吧。
基本信息上一篇都寫到了,就不重複了。
7月17日,來女士失蹤12天
記者來到報案的四季青派出所詢問,派出所表示案件已經移交刑偵大隊。
7月18日,來女士失蹤13天
1818 黃金眼跟拍富陽野狼搜救隊的史隊長,發現了一條可以躲過監控的通道。
下樓梯到了負一樓,不去地下車庫的話,還可以走一條不帶燈的黑漆漆的走廊。沿著走廊一直走到深處,右轉就到了另一個樓梯上口(這裡有個監控,但如果貼著牆走可以不被拍到),沿著樓梯往上走,就走到了隔壁單元樓的外面,門口有車位,裡外都沒監控。
不管是來女士自行離開,還是兇手把她運走,都指向兩點:1,對環境非常熟悉;2,刻意躲避監控。
同一天,來女士的大女兒對1818黃金眼提到,她已經辭職了,用所有時間來找媽媽。
女婿還提到,唯一確定的是少了睡覺穿的棕色吊帶裙。至於她是不是真的少了尋人通告上的黑色鞋子,是不是少了穿在吊帶裙外面的衣服,他們全都不確定。
如果鞋子並沒有少,那麼大家想想?
7月20日,失蹤15天
上午,《齊魯晚報》到來女士家裡採訪時,小女兒獨自在家,說她爸爸上班去了。可見當時,許先生依然正常上班。
小女兒說,失蹤當晚她也在家,但沒聽到任何聲音。
但奇怪的是,小女兒隔著門告訴記者,「姥姥叮囑她不能開門。」
為什麼奇怪呢?看下面一天。
7月21日,失蹤16天
記者找到了來女士的嫂子,她明確說,小女兒沒有姥姥,沒有爺爺奶奶,也沒有外公外婆。
失蹤前兩周,嫂子散步兩次都見到來女士一家三口。
記者問許先生的工作,是不是開車的,嫂子表示不清楚。
7月23日,失蹤18天
網上傳在化糞池中找到屍體,許先生被控制。又先後被闢謠。晚上20:59分杭州公安首發通報,來女士確認已遇害。
許先生的職業到底是什麼?
許先生說過他有固定職業,但未透露到底是什麼。網上有人說是物業,還是來女士居住那個小區的,但是從21號記者還在問是不是「司機」來看,這個在物業工作的信息也沒得到確認。
他如果是這個小區的物業,應當有許多居民都認識,但目前記者採訪了很多居民都沒說起。所以他哪怕是物業人員,也很可能不是這個小區的。
許先生當過偵察兵嗎?
有小區居民稱,許先生以前當過兵。後來網上又傳成了當過偵察兵。我認為前者或許是真的,偵察兵是網友為了情節刺激添油加醋。
7月5日和6日的天氣如何?
我們找到的天氣報告。
而據說來女士家掛在門上的傘並沒有少。
02.
剛看到案子的時候,我就和每個人一樣形成自己的判斷,並且到現在也沒變。此前朋友私下問我的意見時,我會多說一點。但由於案件沒有偵破,加上沒藥花園閱讀量比較大,我不想公開發表意見,所以上一篇只是給了一些提示:她是被動消失,並排除了激情殺人。
我之前傾向於:預謀+機械性窒息死亡+屍體從監控盲區裝車轉移到了小區外。
放在化糞池中是我沒有想到的。一般現代小區的居民恐怕都不知道化糞池到底在哪兒。但如果有物業員工參與,不管是不是這個小區的,或許比較容易想到藏屍這裡。
根據《齊魯晚報》和其他媒體的報導,我整理下來女士夫妻關係。
來女士在年輕時嫁到了三堡村,但在上一段婚姻期間就與來自諸暨的許先生有了糾葛。
她把家裡的錢借給了許先生,但許卻還不出,引發了來女士的家庭矛盾。再加上來女士和前夫感情本來不好,兩人離婚。(這信息是由前夫的父母提供給《齊》記者,應當較真實)
雖然信息不多,但可以看出來自外地的許先生經濟條件不如本地人來女士,且他向已婚女性借錢不還,這行為恐怕不是很靠譜。從現在這個年紀看,許的相貌和身材都保持不錯,十多年前應當更是如此,可能這也是來女士甘心借錢,並與之結婚的原因之一。
兩人結合後,又生育了一個女兒,現年12歲。一家三口婚後繼續跟隨來女士住在三堡村。
大約在五六年前(採訪視頻說六七年前),三堡村拆遷,來女士一家人住進了現在所住的回遷安置小區三堡北苑(失蹤案發地)。小區一層四戶,他們的房子是中間的一戶,50多平米。房子據說在來女士名下。以我的理解,許先生應當是在婚後把戶口遷進來女士的房子裡,所以拆遷也分得一杯羹。
來女士退休後在一家寫字樓做保潔,月工資4000,加上退休工資一個月也有8000多。許先生的工作和收入不明,但應當不會很高。他在經濟上一直是受惠於也受制於來女士。
按照人均60平米計算的話,來女士一家三口當時應該分到了180平米,那麼除了現在的房子,還有120平米左右的一套。許先生曾對記者說,那套房子8月就可以裝修完了。
許先生為什麼要在採訪中主動提到家有「七位數存款」和一套「100多平米」新房,甚至何時裝修完、何時入住呢?其實這些信息和失蹤案關係不大,一般人可能出於隱私考慮,不會說得那麼具體,你只要說我們家沒債務就好了。觀眾更想聽你說說和案件相關的:你在妻子失蹤當天做了什麼,去哪些地方找過她,有什麼推測……可是這些全都沒有。
我感覺許先生說出「七位數」和「100平米」時,還是比較驕傲的。這套房子是今年上半年才拿到鑰匙。許先生前半輩子沒什麼物質享受,對於馬上要到來的住大房子、坐擁百萬存款的生活是很喜悅的。這導致他在接受採訪時也忍不住對自己的財富提上幾句,想在記者那裡掙回一點面子:別看我現在住的地方小,我不是窮人。
有鄰居傳言,夫妻倆曾為房子爭吵,許先生想把那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給自己和前妻的兒子當婚房,但來女士不同意。
這種鄰居之間傳來傳去的消息未必屬實。目前新房裝修差不多了,做什麼用途應當已經有定論。如果是為這事爭吵,應該也是一段時間以前。
但突如其來的財富確實可能導致心態的變化。對於拆遷後過上人生贏家的新生活,他或許已經想像了許多年。那麼他對未來的想像中有沒有他的妻子呢?
03.
我上一篇寫過,我的第一反應是想到了季夢琪的案子。
28歲的季夢琪來自西安,求學期間嫁給了一個美國男生,兩人育有一個一歲的女兒。2019年10月的一天,她的24歲的丈夫埃利奇報警稱,夢琪失蹤了。當時也是十分蹊蹺的失蹤案,引起大規模找人,還有在賓館裡見到她等謠言。
季夢琪和她的丈夫埃利奇
埃利奇的說辭是,他在10月8日深夜11:30看見夢琪在睡覺,第二天10月9日早上5點多起床,發現夢琪不在床上了。但是,和本案一樣,季夢琪的手機、鑰匙、證件、女兒、車子都在家。埃利奇還提到,夢琪此前在網上和其他男生聊天,暗示她可能連夜和人私奔。
在妻子失蹤七天後,丈夫埃利奇接受當地電視臺採訪,呼喚妻子趕快回家,很想念她。他顯得有些緊張,一度詭異地笑出了聲。
在季夢琪失蹤三周後,埃利奇被捕。
在夢琪失蹤36個小時內,埃利奇沒有通知其他人,也沒報警。直到10月10日夢琪的朋友受夢琪的母親之託,上門打聽夢琪的下落後,埃利奇才不得不在那天下午報警。
後來警方通過他車上的GPS發現,他在拖延報警期間,曾開車前往偏僻的森林中,疑似到一條大河拋屍。屍體目前還沒找到。今年2月他被起訴一級謀殺,尚未開庭。
再看看來女士的案子。
一,來女士失蹤時穿著睡覺的吊帶裙,凌晨下大雨家裡傘卻沒少,手機不帶……如果這些細節準確,基本排除了主動消失的可能。(除非是玩《消失的愛人》那一套想嫁禍伴侶)
有一些朋友認為她是「自殺」、「私奔」、「離家出走」,或者「偷情」沒回來。但從細節來看,她這麼做的可能性比遇害更低。
(1)自殺:以前有先例,因為長期失眠和抑鬱,一個男子半夜離家後投河溺亡。但是他全程沒有躲避監控。抑鬱嚴重到半夜遊走尋死的人不會有心思去躲避監控,他們會坐電梯而不是走樓梯,會從大門出去。
而照前面史隊長找到的監控盲區線路來看,還是比較曲折隱蔽的。來女士沒有出現在監控中是刻意為之,不管是她本人刻意還是兇手刻意。因此,我認為可以排除自殺。
(2008年臺灣彰化母女電梯失蹤案中,彰化母女不一樣,她從天台下來後電梯被鎖了,她只能走樓梯。而且由於對這個大樓不熟悉,她很可能一個勁往下走,不小心走到了底層負二層,巧合地躲過了監控。)
(2)私奔:她為何要放棄本該屬於自己的財產、工作以及和大小女兒的聯繫,和情人私奔?
離婚不好嗎?有人說離婚難。但是她若和私奔一樣,連小女兒、兩套房子、存款什麼都留給許先生不要了,離婚還會難嗎?從來女士家有存款、退休後依然要打一份保潔工看,她是注重積蓄,喜歡安全感的人,不是那種可以捨棄一切,玩刺激的人。
再說私奔為何要把手機、鑰匙、證件留家裡?為何要挑半夜三更大家都在家的時候離開?外面下著大雨,她為什麼不帶傘?這已經不能用常人思維理解,只能說精神異常了。但是她沒有任何精神異常的表現。
(3)偷情:有人認為周末半夜老公在家睡覺時,她穿了睡衣,不帶手機就跑出去和大樓內的某個男性偷情。我認為這只在浮誇的情感肥皂劇裡才有的情節。她難道是餵許先生吃了安眠藥才這麼自信他不會半夜醒來上廁所發現她不在?她為什麼不帶手機?為什麼到第二天中午都不回家?……
二,為什麼不是遭到綁架或者被外人殺害?
雖然來女士大女兒認為可能是綁架,但這可能性近乎為0。就算綁匪真看上他們家的存款了,那也應該選擇單獨睡一間臥室的小女兒,而不是從一對夫妻睡覺的床上帶走其中一個。來女士本身睡眠就很淺,她必然會大聲呼喊、掙扎,就算許先生真睡那麼死,鄰居也必然聽到了。
確實有一些騙局會哄騙受害人切斷聯繫方式跑到賓館獨自呆著,然後由騙子向TA家屬勒索錢財。但通常當天,要錢的信息就來了。現在已經半個多月,並無勒索錢財的信息。
如果來女士是被簡訊之類臨時誘騙出去後殺害呢?我也實在想不出能以什麼理由騙一個中年婦女在凌晨只穿睡衣、不告訴丈夫、不帶手機就悄悄出去。大家可以想一些理由來騙自己試試。而且如果她收到這樣的信息,她沒理由刪掉,警方應該在手機上會找到相關線索。
她如果是出去早鍛鍊或者買菜時遇害?那麼,她應該換合適的衣服、出門帶傘、帶手機、坐電梯……而且下著雨,也不會出門鍛鍊吧?
三,拖延報案沒有合理解釋。
伴侶不見了,有人不想搞動靜那麼大,或許會等上一兩天才報案,但是這不代表TA不會焦慮,不會尋找。那本案的丈夫找了沒呢?
和我見過的其他失蹤者家屬接受採訪不同的是,他從未在採訪中提過自己做了哪些尋妻的努力。
我在上一篇寫了,如果他要找妻子,第一個會打電話的是大女兒——那是妻子最親的人。但是他直到36個小時以後,等來女士單位都來找人了,才聯繫了大女兒。若是連大女兒都沒聯繫,那他還去哪兒找過呢?
朝夕相處的夫妻對一方的徹夜不歸、莫名失聯「不好奇」、「不在意」、「不著急」,是反常的。顯然,許先生給不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有人或許會說,如果他是兇手而且是有預謀的,應該想到拖延報警會被懷疑,他應該趕緊報警才是啊,他為何還這麼做?
不,這種想法是把兇手當成了一切朝理想狀態執行的機器。人不是機器,是有弱點的。任何精神正常的兇手都會本能地想迴避那一刻到來,拖延事情的暴露。他對接下來面對警方、家屬和大眾是充滿了緊張、焦慮和害怕的(雖然可能也有對未來獎勵的興奮和喜悅)。
我打個比方,這就像一個恐高的人為了贏得100萬不得不去蹦極。他知道遲早要跳下去,但站在蹦極臺上時,他會自然而然地想拖延:再等等,讓我再多一點心理準備……
最後,總是旁邊的人等不及了,催促甚至推一把,他才飛下去。
這個「催促」放在季夢琪的案子裡,就是季夢琪的閨蜜找上門來了,放在這個案子裡,是來女士的單位找上門了……於是他們知道,自己不得不跳了。
四,為什麼房子內沒有任何痕跡?
我此前排除了激情殺人,激情殺人的話一般當天會因為吵架或者突發事件引發。首先,這個房子隔音差,女兒也在家,但誰都沒有聽到爭吵、掙扎和奇怪的聲音。
這個案子更可能是蓄謀已久,至少在罪犯腦海中排練了許多遍,可能已經很多次觀察過監控的位置和路線。挑那天動手,可能是下雨天氣適合,目擊證人少,江漲潮。讓來女士陪女兒過完生日再走,或許也算是對她和對女兒的一點仁慈。
來女士更可能是在睡夢中(有無使用安眠藥就不知道了)被突然掐住她的脖子或用枕頭悶。(另一種是餵大量安眠藥)
我寫過的克裡斯·沃茲殺妻滅女案 是如此,《冷血動物》上海冰櫃藏屍案始末 無不如此,因為男性力氣有優勢,較容易實現。
我採訪上海冰櫃藏屍案時,那個房子特別老舊,隔壁說點啥都很清楚。但在朱曉東殺害妻子的當晚,周圍鄰居沒一人聽見異常的聲音。可見採用窒息死亡不會有太大的動靜,也不會留下血跡。
同時,我認為不太可能分屍。以現在的刑偵技術條件,分屍要處理的完全不留痕跡是幾乎不可能的,哪怕實現也是需要大量的準備工作、時間、細心以及運氣。更何況,她家那個居住條件(擁擠、女兒在家、隔音差、時間倉促)基本上是不可能實現的。
採用機械性窒息死亡或者安眠藥的方式把整個屍體轉移出去,房子內自然可以不留下任何線索。查到死者DNA和毛髮之類又如何呢?她本來就住這裡。
五,兇手為什麼不處理手機、錢包、鑰匙?
很多人認為兇手這麼厲害能躲過監控,怎麼會這麼粗心連手機錢包什麼都不處理?他要偽造成離家出走,不應該想得更周到嗎?
我們總是傾向於在事後替兇手設計完美方案。我此前提到的季夢琪一案就是如此,除了她丈夫聲稱少了錢包外,她的手機、證件等等都在家裡。那埃利奇又是為何不處理手機、證件呢?
一些兇手在慌亂之中沒考慮那麼多,另一些是真的不知道該拿這些東西怎麼辦。和屍體放一起處理嘛,他擔心屍體被陌生人找到後可以通過手機、證件查到死者的身份,加速破案。若沒這些東西在身上,沒準還當成無名屍。
不放在一起處理嘛,萬一在其他地方被人撿到了呢?他好不容易處理屍體沒人發現,但若在處理其他物品時反倒被人撞見或者被攝像頭拍到,豈不弄巧成拙。
手機是最棘手的。人一旦失蹤,警方首先會對手機進行定位,丟哪兒都不合適。如果關機取走SIM卡呢,信號在哪兒消失也會提供線索。還有其他一些,我就不細說了,以免模仿作案。
出於這些擔心,他們可能採取迴避心理,不去處理那些東西,以免自己做多錯多。
最後,我想說網上的各種推測已經很多了,目前都只是推測。我也有朋友一直相信來女士只是出走,過幾天會自己回來了。我們還是等待官方通報吧。
我會繼續寫另一個案子,感興趣可以讀下哦。
案件 | 殺人犯是製造出來的嗎?
案件 | 製造殺人犯(二):特麗莎的失蹤
【最新消息補充:20:59分杭州公安首發通報,結果終於出來了,來女士確認已遇害。願逝者安息,法律能嚴懲兇手。】
來源:沒藥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