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實中用卡逾期後,大多數人往往最擔心的只有一個問題,就是自己的行為會不會涉嫌信用卡詐騙,會不會被抓等等,其實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我怎樣去還這筆錢,什麼時候能還的上這筆錢,該怎麼去計劃性的創收,增加目前並不是很樂觀的收入情況,怎樣去改善自己糟糕的經濟情況,而給自己有個清晰的計劃。卻往往把時間精力都浪費在怎麼去跟催收去周旋,今天收到了什麼簡訊,明天平臺發函件到我戶籍地了等等~~
信用卡詐騙定義主要有4大種行為表現明確規定在刑法196條中分別如下:
但是,這畢竟是刑事犯罪,不可能像銀行說的那樣簡單,凡是逾期超過3個月都會犯罪。因為國家法律對於這個定刑是非常慎用的,不可能老百姓一欠銀行的錢就屬於犯罪。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給過一次司法解釋,列舉了六種屬於「惡意透支」的情形,也就是今天文章我要講給大家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非法佔有為目的。2、欠款超過1萬或逾期超過3個月。3、經銀行兩次以上催收。
顯然,後兩個條件很容易滿足,基本上只要欠錢還不上都會滿足的。但是第一個主觀上的東西確是非常難以舉證的,誰也不可能證明你在借錢之初就抱著一個不還的態度是不是,所以一般情況下,大家的欠信用卡行為是構不成刑事犯罪的。那民事訴訟是避免了的,長此以往的案例表明大概率基本都是糾紛為主,起訴到開庭——到判決——到時執行——到凍結名下流動資金——在到失信名單這個居多。
所以負債不管多少一定要有個清晰的思路給自己債務梳理清楚,儘量避輕就重從而制定一個長期的還款計劃才是解決債務本身的根源。
當然一般能涉及刑事立案的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微乎其微,只要自己正面面對自己的逾期問題,沒有惡意透支,惡意逃避,且材料都是真實的,那麼在逾期以後積極進行了溝通還款的,這個機率也是非常低的。
很多逾期的小夥伴都在問,我逾期了還沒到那個份上被起訴執行階段,我應該怎麼做比較符合自己的情況呢?
其實大家都知道,信用卡逾期這個問題說大也不算多大,說小也不能置之不理,都知道信用卡逾期面臨的是雙重認定責任:
其一民事責任(法律上的還款義務)其二:涉及刑法196條信用卡詐騙(即是刑事犯罪有量刑標準)
建議一:如果欠款金額較小1-3萬,建議攢夠了一次性解決,這樣可以降低債務還款成本,要求銀行減免所有違約金利息。
建議二:如果涉及金額較大5萬以上且10-20萬以上這類,建議儘量選擇分期來還,儘量主動聯繫銀行尋求協商還款意願。這樣降低債務裂變速度,二來緩解當下還款壓力,避免被起訴執行。
如果實在沒有還款能力,目前吃飯都快成問題了,那麼你就把心思動力精力全部放在增加創收上來,只有增加了一定的收入能力,你的問題才能迎刃而解,哪怕去協商都有個前提在,不要去跟委外方催收什麼的去耗費自己本該應有的精力,這樣會內耗了自己。先保住生活活下去才能有翻身的機會,可能很多人都有聽過這麼一句話俗話,人不死總會有出頭之日。因沒有創收能力,收入太低你跟他們談也談不出一個相應的結果出來的,他們要的是你儘快的還款,你的訴求可能延緩幾個月或者不要起訴你等等,但看來這個一切都是徒勞的。大家有什麼問題可以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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