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他猶豫了!

2020-12-24 新聞夜航

車輛行駛在路上,難免發生磕磕碰碰,一旦撞到了人,更應該立即下車查看並及時報警,而下面這輛車的駕駛員在肇事後,發現被撞人傷勢嚴重,竟然迅速逃離了現場。

11月15日早上6點16分,大慶市交警支隊紅崗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在大慶市紅崗區薩大路上,有一名行人倒在路邊,傷勢嚴重。

接到報警後,紅崗大隊交警立即趕往現場,發現被撞人躺在路邊,已經停止了呼吸。根據現場情況初步斷定,這是一起交通肇事亡人逃逸事故。

大慶市交警支隊紅崗大隊事故中隊 中隊長 馮中昱

我們在現場發現有一些銀灰色的車輛碎片,我們初步懷疑此起肇事車輛是一輛銀灰色的車輛。

從現場視頻中可以看到,這輛車在行駛中突然停頓了一下,隨後隱約看到一個身影倒在了地上,車輛開出去一段距離後才停了下來,駕駛員下車後返回肇事現場,短暫停留後,將被撞人扔在路邊,再次駕車離開。

大慶市交警支隊紅崗大隊事故中隊 中隊長 馮中昱

初步鎖定了一臺銀灰色的長安牌小型麵包車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我們立即聯繫了車主遲某,在公安機關強大的壓力下,在案件發生四個小時之後,遲某主動到我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駕駛員遲某交代,當時駕車過程中視線不好,與同方向行駛的一輛自行車發生了碰撞。他將車輛停好後,本想將傷者抱上車送醫院救治,但發現對方已經停止了呼吸,因為車輛還存在問題,一時害怕,就離開了現場。

大慶市交警支隊紅崗大隊事故中隊 中隊長 馮中昱

沒有交強險,沒有年檢,並且人已經死亡了,擔心後期的經濟賠償壓力太大,所以當時頭腦一熱就選擇了駕車逃逸。

交警部門介紹,因遲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據最高法和最高檢關於辦理交通肇事亡人事故的司法解釋,他將面臨終身禁駕的行政處罰,同時將面臨更加嚴重的刑事處罰。

大慶市交警支隊紅崗大隊事故中隊 中隊長 馮中昱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車報警,而不是駕車逃逸,如果駕駛員心存僥倖,發生事故後選擇駕車逃逸或者棄車逃逸,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駕駛員 、逃逸者的一定是更嚴厲的法律制裁。

知危險,會避險,安全駕駛,文明行車。如果一時疏忽發生交通事故,也應該正確面對,先報警、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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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黑龍江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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