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9日訊(記者 趙紅星)回收微信號通過低買高賣來獲利,警方在25個販賣個人信息微信群內確定9341個成員的身份。目前,黑龍江密山警方已對當地涉案的3人採取刑事拘留,7人進行取保候審。
2020年4月,密山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獲得線索,發現轄區內一男子孫某在網上高頻次發布回收微信號的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4月27日,警方將其傳喚到公安機關。
據孫某交代,自2019年8月開始,他就在網上發布收購微信帳號的廣告。利用老人、未成年人防範意識不強心理,便使用小利引誘,「巧」取他們的微信帳號,同時還在朋友圈、微信群瘋狂發布廣告「高價回收微信號,有意者電聯」。短期內,孫某通過誘騙、購買等方式,非法獲取大量微信帳號、支付密碼。截至案發,他已倒賣四百餘個帳號,非法獲利一萬五千餘元。
據了解,孫某將買來的帳號在賣給微信上家「雨某」。警方圍繞「雨某」的信息流、資金流進行摸排,發現其在本地還有七名「供貨」下家。警方通過調查,鎖定下家隋某,並將其傳喚到公安機關。據隋某交代,他初始也是將帳號賣給「雨某」,後期為了解「行情」,他加入25個專業販賣個人信息的微信群組,群裡均是販賣個人信息的「同行」。在微信群中認識了「風某」,」風某」告訴他,以後不要把信息賣給「雨某」,直接賣給他價格高出一倍。如此,靠著在群裡低買高賣,隋某販賣1000餘個帳號,獲利近二十萬元。
密山警方通過與上級公安部門合作,經過大量細緻工作,在25個微信群組中確定9341個活躍成員的身份,為全國公安機關斬破販賣個人信息暗網提供契機。截至11月末,密山警方已對本地涉案的3人採取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警方提示:不輕易丟棄個人信息票據,不輕易參與各種來歷不明的網上促銷活動,不輕易在各種網站、APP上進行註冊,不輕易連接公共WIFI,注意電腦、手機和U盤的病毒查殺,要設置複雜性較強的密碼,在社交軟體中保密個人信息。更重要的是廣大市民千萬不能隨意買賣、出租、出借身份證、銀行卡、電話卡及各種個人信息衍生物。對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存取工具要妥善保管,丟失要及時掛失,廢棄不用的不能隨意丟棄,及時銷戶,不給違法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