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珮嘉/傅又宣/高雪嵐:「其實我冇改名癮」
在傅珮嘉的演藝生涯中,她一共以三個名稱示人,分別是:傅珮嘉、傅又宣以及高雪嵐,當中傅珮嘉才是她的真實名字。對藝人來說,太多藝名可能會弄巧反拙,讓人搞不清誰是誰,不過Maggie卻說:
2014年去臺灣做國語碟,經理人公司建議用一個全新的身份去示人,就如張惠妹也有另一身份叫阿密特。當時我思考,一個人換了名字是否就可以用不同身份去做不同的的事情?於是我在香港便叫傅珮嘉,唱廣東歌、當餐廳老闆娘;而臺灣的傅又宣便是一個文青歌手。其實我沒有改名癮,只是機緣巧合而已。
從高雪嵐到傅珮嘉再到傅又宣,可能三個名稱會容易讓樂迷混淆。但正好也能讓大眾認識不同面向的Maggie。
歌手/傅又宣:「在香港當歌手很難」
雖然傅珮嘉過往在香港有不少著名音樂作品如《絕》、《轉》等等,但她深信在臺灣,沒有人會知道傅珮嘉、有什麼大熱作品,於是破斧沉舟以傅又宣的名字給自己一個再出發的機會。大概誰也料不到,當年推出一首《愛·這件事情》,在Youtube會有四千多萬點擊,Maggie坦言:
這在香港是很難做得到,並不是因為人口規模問題,而是香港人較難接受不一樣的事物。故此在香港當歌手需要一心幾用,除了唱歌,可能還要兼任發言者、拍電影,才能滿足觀眾對你的要求。臺灣會比較單純一點,即使你毫無名氣,只要音樂做得好,你便可以紅。
在香港當歌手難在身份的認同,單純只做歌手,大概會被外界覺得「唔紅」而被漠視作品及歌手本身的意願。
被嘲諷紅歌不紅人:「其實我只系比較早去做文青歌手」
作為一個歌手,Maggie由19歲開始便出道成為唱作歌手,當年香港也還未開始流行這類型的歌手,於是她被歸類為「另類歌手」,而非主流音樂的一部份。某程度這也可能是Maggie值得驕傲之處:
我寫愛情歌,比較少用直白的方式去講我愛你、你愛我。反而我會留有幻想空間,讓人天馬行空的想像,就如以前我有一首《幹掉你的胃》,當時交給公司,每個人只是聽到歌名也開始反對。但其實這首歌的內容卻非常實在,是訴說女生想引起男朋友注意,於是幻想自己潛入他的胃裡,令他不舒服要看醫生,從而引起他的注意。
到臺灣發展之前,其實Maggie早已是一個文青創作歌手,只是當年樂壇未流行這類型的歌手,故被認定為「另類歌手」。
想法較另類,令她的音樂路也走得較崎嶇,很多人說她是紅歌不紅人,以前Maggie會比較介意這樣的評價,現時看開了便覺得:
起碼大家也認識我的歌,有很多人唱了很多年也未必有一首代表作。說白一點,其實我也只是提早了一點去做一個文青歌手。
作曲人/傅珮嘉:「老公話好聽就可以做歌」
身為作曲人,主觀性很重要,因為這評定了一個音樂人的品味到底如何。傅珮嘉足足隔了14年才再次推出廣東新歌《絕望元年》,或多或少也是因為音樂人的偏執,不過Maggie卻深深被丈夫影響了她的看法:
香港是我音樂路中很重要的一段成長路,也是自己的家,所以當我要再推出廣東歌,自然會更加緊張,希望必需是最好的作品才能面世,於是一直蘊釀了很久。直至一次我和丈夫在車上聽歌,問他覺得幾首歌如何,他便直接答我覺得A好聽、B不好聽、C好聽。最初我有一點氣,因為他這樣的答案令我感到無所適從。
後來Maggie的丈夫卻跟她說:
其實你會不會想多了?你做一首歌,往往也只是在聽行內人的意見,但其實你是希望街外的人也喜歡你的作品,讓他們購買、廣傳,而對行外人來說,可能他們的世界就只有好聽不好聽,背後的創作概念、故事,未必有想像中那麼重要。或許他們在街上某間商店聽到一首作品,他們的第一印象要好聽,才有興趣發掘更多的內容。
一段說話,令傅珮嘉的音樂變得更純粹。雖然這次《絕望元年》是由陶山及袁詠琳作曲、黃偉文填詞,Maggie只負責主唱部份。不過在選曲時,Maggie同樣會讓丈夫聽一次演示,好聽?不好聽?丈夫說好聽便可以正式著手籌備。
現時Maggie做歌的真正幕後功臣,原來便是她的丈夫周思甫。
當日與Maggie訪問的場地正是她與丈夫主理的「三星臺菜食堂」,一邊聊天,Maggie也不忘老闆娘的本色,打理一下餐廳內的事務。大概這就是她口中從藝人生涯當中學會的任務,畢竟日間要應付歌手宣傳、錄歌、拍攝等工作,晚上又要回家盡母親的責任,還要抽空處理餐廳。我說:「大概香港不少女生也會很羨慕你這種充實的生活。」她卻道:
只是因為她們不知道背後有多累,要犧牲多少時間。
原來為了應付多種身份,Maggie每天比一般都市人睡得更少,能睡5、6小時已算是奢侈。
撰稿:彭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