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儀
美女主播李文儀捲入王永慶長孫王泉仁與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婚變,李晶晶上月向臺北地院控告兩人各求償200萬,李文儀昨發聲明稿指控被抹黑,將循法律途徑處理。李文儀說自己不愛高富帥,只要疼她的男人。
李文儀指出,王泉仁、李晶晶任何糾紛均為其家務事,與她無涉,對不實指控、造謠、抹黑及任何手段之騷擾行為,今後不再忍讓,除非李晶晶自願撤告,不會同意任何調解條件。李晶晶昨晚也發聲明稿,表示王泉仁未撤回美、臺離婚訴訟,日前又對她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她為維護自身權益,不得已對王泉仁與李文儀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2005年王泉仁曾和李文儀短暫交往,分手後在2010年和李晶晶斥資舉辦千萬婚禮,無奈一年後婚姻生變,兩人在美國打離婚、交付子女官司。2012年1月王泉仁再以李晶晶打他等理由向北院訴請離婚,兩人關係一度惡劣,卻在7月傳出同遊新加坡嘗試修復關係,不料情況未見好轉。李晶晶8月得知王泉仁和李文儀密遊英國還牽手,9月即寄發存證信函警告道「別破壞我家庭」。
王泉仁去年曾委託律師發表聲明澄清,稱與李晶晶已在5月22日,於雙方的美國律師見證下達成「離婚協議」,當時前往倫敦是因工作開會需要,而恰巧得知友人也在當地便邀約見面,所謂「牽手」僅是現場人潮眾多而表現的禮貌舉動。此事讓李晶晶認為配偶權被侵犯,上月向臺北地院控告兩人各求償200萬元,北院將於本月31日進行調解。
而單憑牽手求償未必勝訴,必須有事證證明,李晶晶友人稱掌握李文儀和王泉仁的親密照片,「調解前不便對外出示證據,以後會給法官看,只能說他們做了什麼,我們就有什麼(事證)。」李文儀20日下午委託律師發表聲明,澄清報導為不實指控之抹黑及造謠,必將收證訴諸法律途徑、維護清白。李文儀寫道:「除李晶晶女士自願撤告外,本人不會同意任何調解條件。」還稱事件應由當事人自行解決,勿刻意牽連。
33歲的李文儀曾說,爸爸規定沒有要嫁男友別帶回家,她至今也沒帶男友回家過。擇友條件能相處最重要,對方要能接受她的個性、工作與家庭,「一旦走入家庭,一定會經營好,理想伴侶是朋友,我可以把最真實的一面給他看。我168公分,比我高、有正當工作就好。條件再好,不能相處也是假的,年薪上億但不能包容我,我也會跑掉。」
李文儀說「高富帥」只是外在,她寧要疼她的人,「很多時候,對的人在不對的時間,我滿感謝以前的男朋友讓我學會體貼與包容。」李文儀以前吵架時一定要對方先道歉,每天都因為什麼不等我、為什麼你先走等小事吵架。
李文儀30歲那年最想嫁,曾拜月老求紅線,「那年我常趕著參加朋友婚禮與月子中心,心想天啊!我有這麼落後嗎?我覺得月老很忙,遺忘我了。」現在李文儀已不排斥長輩介紹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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