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士師記裡面,參孫算是最具有英雄色彩的人物,他不僅僅力氣很大,而且還很聰明, 讀他的故事就好像是在看金庸小說一樣,驚心動魄,扣人心弦。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透過騰訊或優酷視頻,看到好多關於參孫的電影、歌劇,各個年代的都有(當然也可以聽到許多牧師的講道)
華欣牧師用三句話來概括他的一生:生得偉大奇妙,活得精彩荒唐,死得慘烈悲壯。
士師記用了一章的經文來描述參孫的出生,而其他士師則完全沒有這個待遇(完全忽略)。他的出生是一個神跡,因為他的媽媽不能生育,所以上帝就賜她一個兒子,生來就要成為拿細兒人,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不可剃頭髮,並且不近死屍(包括人或動物)
參孫真的可以說是:力拔山兮氣蓋世。他赤手空拳就將雄師撕碎,也可以用一根驢腮骨殺死一千個非利士人,沒有人可以捆住他,也沒有人可以抓住他,他甚至可以將非利士人的城門卸下來扛在肩上,以一己之力勝過非利士人……在他之前,不管是俄陀聶、不管是以笏、不管是底波拉、不管是基甸、不管是耶弗他,都不及他有英雄主義的色彩。
但是,他的結局也是很悽涼悲慘的,被出賣、眼睛被挖掉,眼淚都沒有辦法流下來。仇敵將他當作是可以戲耍逗樂的……最後上帝憐憫他,使他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
當我在構思參孫的一生時,特別留意到一件事情:就是他的一生都和女人有關係。四章經文,四個女人就可以將他的一生分享清楚。第一位是他的媽媽,講到他的非同尋常的出生及人生使命。第二位是他的初戀,一個非利士的女子,記述了他的人生開始走下坡路。第三位是非利士的妓女,講到參孫是如何放縱自己,被情慾捆綁。第四位,也是四個女人中唯一有名字的妓女:大力拉。講到參孫是如何被困,又是如何悔改的故事。
首先,我們來看出現在他生命的中的第一位女性,第一位:參孫的媽媽
備註:因篇幅所限,請自行閱讀經文《士師記》13-16章(講道時引用到的經文,可在文章中看見)
參孫的故事以「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開頭。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句話在士師記一再重複出現(2:11;3:7、12;4:1;6:1;10:6)
不過這也是最後一次出現了……一開始士師記的作者還會比較詳細的去描述以色列人的罪惡(例如2:10-13節),現在作者對他們已經是無力吐槽了……或許是十分厭煩他們的「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個「又」表明再次進入一個惡行循環,並且越來越糟糕!
上帝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了,請注意以色列在非利士人手中受欺壓的年數,四十年!比以前各周期中最長的二十年(迦南王耶賓)整整多了一倍!然而就算是這樣,我們也不再看到以色列人因困苦而哀求神(還記得之前我們講的四件事嗎:犯罪—受苦—哀求……)很遺憾的是,現在他們連哀求都不再哀求了!連續四章經文中,他們連一次向神的呼求都沒有!由此可見已經墮落到何種地步?
這其中一個很大的可能是:他們在罪惡中也在受苦中,麻木了,既看不見自己的罪惡也沒意識到上帝的管教。
就好像在末日,大災難臨到的時候……人們是越發的尋求神還是阻擋神呢?聖經告訴我們說:越是苦難臨到人心會越發剛硬,越發抵擋神。你看在疫情期間,教會關門,人心惶惶……我心裡估算說:待到教會開門之時,人心必然尋求上帝、需要神,教會人數一定會增長……結果呢?恰恰相反,許多人不再來到教會。真的,不要誤以為苦難、管教會將人帶到上帝面前,也許只會叫人越發剛硬,死不悔改。除非上帝的憐憫臨到!
所以在這段經文中,我們才會看見當以色列在沉淪滅亡的時候,是上帝採取主動,恩典優先臨到!
神的使者找到了住在瑣拉城的但族人瑪挪亞的妻子,聖經特別強調他不懷孕、不生子(13:2)要知道,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下,不懷孕不生子是件特別難以啟齒的事情。然而上帝卻揀選了她,並向她宣告說: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13:3節)
關於參孫的出生,有四件事情足以顯明他的與眾不同!
1、 參孫在成長的過程中,有耶和華的賜福
經文在13章24節: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參孫的出生本身就是神跡;他媽媽原本在不能生育的婦人,在人看來是被詛咒的,是羞辱的,但因著上帝的恩典、賜福詛咒變祝福,羞辱變榮耀。參孫的成長也伴隨著上帝的賜福!
2、 耶和華的靈大大的感動參孫
參孫一生有四次這樣的記載,神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其他的士師最多也就一次這樣的記載,而參孫卻有四次,經歷神的靈大大的感動。因著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以至於他擁有無窮的力量,是以色列大能的戰士。在第14:6節,講到他力量大到一個地步可以把吼叫的雄獅殺死,15:4節,他可以空手抓到三百隻狐狸,15:11節,打死三千個非利士人……真的,武松打虎都沒有這麼厲害,他用一個驢腮骨就可以打死一千人。更加稀奇的是在16:1節,講到參孫去到非利士人的城,結果被包圍了……然而他卻在半夜睡醒的時候,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放在肩頭上扛到希伯倫前的山頂上,輕輕鬆鬆……真的,金庸小說都沒敢這麼寫。
3、參孫是蒙神揀選分別為聖作拿細耳人
神將他從母腹中就分別為聖,歸神所用,耶和華的使者特別向參孫的父母重複了三次拿細耳人的吩咐。根據民數記六章的記載,拿細耳人有三項規定
(1)、清酒濃酒都不可喝。表示生活要有節制,不要被酒精支配,要讓上帝來管理。在食物上有選擇、有節制是對人的保護。
(2)不可接近死屍。不論人或動物的屍體都不可接近,這表示要完全的聖潔,不能沾染汙穢。
(3)不可剃頭髮。長頭髮是一個外在的記號,可以讓人家一看就知道他是分別出來的拿細耳人。拿細耳人不是「出家人」,他們不是要逃避世界,躲進深山老林去修行。他們要在眾人面前把自己獻給神,讓世人都看見他是如何為神而活的。長發表明他們屬於上帝,也表明願意接受眾人的監督,為上帝的榮耀而活。
民數記第六章特別記錄了拿細耳人的條例:「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民6:1-2)。」
所謂拿細耳人就是強調「完全歸主」的意思。
4、參孫被揀選,作以色列的拯救者。
今天大多數人出生的時候是稀裡糊塗的(不客氣的講,活了大半輩子也還是稀裡糊塗)。參孫不一樣,他一出生就有神特別的呼召和揀選,他的人生使命非常清楚:就是要作士師,將以色列人從罪惡中、從痛苦中解救出來。
一個人如果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究竟為什麼活著,一定不簡單。你身邊如果有這樣的人,我建議你一定要謙卑下來,請他吃飯,聽聽他是如何確定人生方向的!
綜上所講的四個方面,我想各位已經完全認同他真的是天子驕子,自帶光環的出生。正如他的名字:參孫(太陽之子的意思),出生就蒙揀選,像太陽一樣能夠照亮黑暗,帶來光明與盼望。
然而我們在參孫的身上,卻看見了事與願違的悲劇:他雖是拿細耳人,卻將所有拿細耳人不該觸犯的規條統統犯個遍;他來自虔誠的家庭,卻沒有辦法建立自己的家庭;他力大無窮,卻淪為情慾的奴僕;他殺敵無數,卻沒有為以色列人帶來真正的平安;他作了士師20年,卻沒有一個跟隨者,一直都是單打獨鬥……真是可憐!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我們接下來看參孫生命的中的第二個女人,解讀他人生的下坡路。
14章1節記載了參孫長大成人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去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非利士人的女兒。這大概是參孫的第一段感情(初戀)。從1-10節的經文中,「下去、下到」重複出現至少有五次之多,作者似乎也再次暗示說:參孫的人生一直在走下坡路,正所謂,高開低走。
在這裡經文並沒有提及這個女人的名字,只是特別強調她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從考古資料來看,我們知道非利士女人在衣著方面非常開放,在許多古代的繪畫中,她們總是露出巨大的胸部和纖細的腰身,非利士人的文化,是充滿著性誘惑的文化。
參孫那無處安放的眼睛,因為「看見」所以就「想要」……眼目的情慾必然引發肉體的情慾(難怪敬虔的約伯會禱告說:我與我的眼睛立約,豈能戀戀瞻慕處女)他找到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很顯然,參孫的父母比較有信仰意識,認為此事不妥。看3節: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
「未受割禮」是關鍵字。割禮是一個與神立約的記號;上帝禁止的不是跨國婚姻,而是不同信仰的聯姻。
不過,參孫很顯然聽不進去這些話。他任性的強調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因為我喜歡她」這句話的直白翻譯就是:只要我喜歡就好。這句話也可以說是當時以色列人的真實光景。在這裡,我們看見兩個提醒:1、參孫非常衝動任性。他完全是憑著感覺、喜好行事。整個人是受到情慾支配的……沒有思考、沒有反省,沒有等待,看見了就想要。2、參孫不受教。他輕看父母的權柄和勸告。箴言書教導我們愚昧人是藐視權威的,是不聽勸告的。
3、參孫的父母是參孫的屬靈遮蓋,本應對其加以引導和勸誡;結果卻隨從了他的意思(也許是老來得子的寵愛吧);這似乎也提醒我們這些做父母的,愛孩子也是需要講原則的;有時候說不也是一種愛。
那麼,弟兄姐妹,參孫的任性衝動為他帶來了什麼樣的後果呢?
1、玷汙了自己
14章5節、10節講到參孫在亭拿的葡萄園裡擺設筵席,筵宴這個詞是同喝字聯繫在一起的;由此可見參孫在這裡違背了拿細耳人的條例:不能吃葡萄也不能喝從葡萄來的酒(生活沒有節制,放縱自己)
14章8節講到參孫在下亭拿的路上,徒手殺死獅子,過了一段時間再去看的時候,發現有死獅身體裡面有蜜,他就用手取蜜一邊走一邊吃。各位弟兄姐妹,在這裡我們看見他不僅吃了不潔淨的食物,還觸碰屍體(對於拿細耳人的條例,完全不在乎,換句話來說他壓根就沒有看重自己的身份,不在乎上帝的吩咐)
2、得罪父母
14章9節講到參孫不僅僅自己吃了那蜜,還給父母吃,並沒沒有告訴父母蜂蜜的來源。我小時候去姑姑家做客,她們家不是基督徒,所以會特意囑咐我:這個菜你不能吃,因為拜拜過。很顯然參孫的行為令父母難堪,陷父母與不義。
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參孫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拿細耳人呢?知道!1、他的長頭髮2、他告訴大力拉的秘密3、刻意不告訴父母蜜的來源。
講到這裡,真實叫人不得不去想一個問題:參孫到底在乎不在乎自己的父母呢?我認為不在乎!
3、傷害婚姻
參孫不在乎父母,自然也不會在乎別人。故事講到在參孫的婚禮上,他突發奇想要玩猜謎語的遊戲。
參孫對陪伴的人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難題),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三十人欣然接受挑戰。
謎語是: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這個謎語太難了……三十個非利士人絞盡腦汁也想不出來。由於當時的衣服太過昂貴,所以他們就使詭計去威脅參孫的未婚妻——「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否則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
參孫的妻子在受到威脅之後,沒有第一時間講事情的原委告訴丈夫,而是使勁渾身解數哭哭啼啼,一連七天套出參孫的謎底。參孫的軟肋就是經不住女人的眼淚,所以他終於說出來了。
第七日黃昏,打賭分勝負的時刻到了。非利士人以問代答,不慌不忙地說出了一個新的謎語:「有什麼比蜜還甜呢?有什麼比獅子還強呢?」
參孫心裡明白是妻子洩了密,恨恨地說:「你不使我的母犢耕田,你怎使我的謎語解開!」(意思是,你們不是我肚子裡的蛔蟲,不可能知道這個秘密,一定有詐)
參孫趁夜色跑了幾十公裡,到了非利士人聚集的亞實基倫。在那裡他作了蒙面大盜,劫殺了三十個人,奪了衣服,還了賭債。
很顯然參孫很生氣,這件事不僅沒有讓他大出風頭、炫耀一把,反而灰頭土臉,輸了一局,他將問題的原因怪罪給妻子,自己不負責任的走了,令妻子陷入危機當中(古時候沒有丈夫保護的女人是很危險的,隨即就許配給了伴郎團中的一人)
我會思想到兩個問題:
(1)如果妻子能夠第一時間將問題告訴丈夫,會怎樣?
(2)如果參孫在妻子犯錯之後,選擇保護而非怪罪結果又會是怎樣?
無論如何,人的失敗不能阻擋上帝的得勝!雖然在這一切的事情上,我們的的確確看見了上帝使用參孫,擊殺了不少非利士人。但無論如何,參孫的人生一直下滑、墜落也是不爭的事實。參孫不是我們應該去相仿的對象,因為他並沒有以上帝的呼召使命為優先考慮,而是完全活在自我裡面,附帶著的去完成使命(不是帶職服侍,而是帶職上班)
下面我們再來看參孫生命中的第三個女人,迦薩城的妓女,看他是如何徹底放縱自己的。
參孫的生命每況愈下。士師記16章1節講到:參孫到了迦薩,這是非利士人的地方,是個大城,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與他親近。
第一個女人表示參孫婚姻的破裂,第二個女人則顯示出參孫性格的缺失。
在亭拿參孫看見他的妻子,在迦薩,參孫看見一個妓女,並且決定與其親近。在士師記裡面給我們看見:參孫是一個讓眼睛主導思想的男人,憑著眼目帶出行為的人。當參孫與迦薩妓女親近的時候……有人告訴迦薩人說:「參孫到這裡來了!」他們就把他團團圍住,終夜在城門悄悄埋伏,說:「等到天亮我們便殺他。」(16:2節)
這裡讓我們看見,參孫為著自己的私慾,再次將自己陷於危險之中。其次,我們也看見以色列的敵人從來不放棄對付參孫的任何機會。由參孫與妓女的故事裡,我們可以看見一個很重要的屬靈功課:雖然參孫對自己的生命毫不警醒,但他的敵人時刻留意危機的來臨。任何一位信徒,若不警醒自己的生命,便會與參孫有同樣的錯誤與結局,因為敵人永不懈怠。(魔鬼總是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從他在亭拿遇見的女子,也就是初戀妻子到最後的大力拉,也就是真正的死亡之戀……中間有20年的時候,在這20年裡面,聖經雖然沒有提到參孫是否有和其他女人糾纏過,但依據文本的記載,我們不難看出這是他習慣性的行為。
從一件事到一個習慣,中間一定有許多的事情發生。第一次出差去按摩店是一件事件,或許有罪疚感,基督徒怎麼會來到這些地方,但第一次變成第二次、第三次,結果成為習慣,每次出差必去的地方,這是第三個參孫的女子的故事。
許多時候,弟兄姐妹沒有讀經、禱告,或是來到教會敬拜,可能只是一件事:但是這一件事也許會有很多次,慢慢就成了習慣。(聚會就變得可有可無)疫情後的一個危機就是:一開始沒有線下聚會的時候,弟兄姐妹紛紛問我:什麼時候聚會啊?奉獻怎麼辦啊?聖餐怎麼領啊?但時間一久,一件事竟然成為了一個習慣。
很喜歡一個猶太拉比對罪惡的解釋:「罪首先是個過客而已,接著成為流連忘返的客人,最後搖身一變,成為房子的主人。」(一個謊言到習慣性謊言)
各位親愛的弟兄姐妹,當參孫這樣任憑自己,放縱自己的時候,他的結局會如何呢?我們最後來看第四個女子:大力拉——參孫的死亡
參孫是太陽之子的意思,而大力拉則是黑夜的意思。(四個女子中唯一有名字的人)當太陽之子遇見黑夜的婦人,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關於參孫與大力拉的故事,有不少人將其描繪成偉大的愛情故事。講到參孫為愛拋棄一切,不要江山只要美人……願意為大力拉付出一切。很可惜這種劇情雖然迎合現代人的胃口,卻不是真的。
16:5節明顯提到大力拉是被收買的間諜、殺手。非利士人的首領上去見那婦人,對她說:「求你誆哄參孫,探探他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我們用何法能勝他,捆綁克制他,我們就每人給你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
非利士人最少有五個的領袖,有五個主要的城市,每人給1100舍客勒銀子。所以可能總數是5500舍客勒的銀子(第17章裡面那個宗教神棍,利未人的年薪也就10舍客勒銀子)這是大利拉一生用不完的金錢,是巨額的財富。所以參孫與大利拉不是什麼偉大的愛情故事,是一個令人厭煩嘔吐的陰謀,是色權的買賣。
大利拉問參孫,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當用何法捆綁克制你(16:6)。參孫不但力大,而且很聰明,既能說出獅子的謎語,又能想到火燒狐狸的尾巴。但他竟然毫不警覺,沒有防範大利拉,敷衍她說用七條未乾的青繩子捆綁他,他就像常人一樣軟弱。大利拉果然趁參孫睡著的時候用繩子綁住他,可是參孫一醒來就掙脫了繩子。
第二次,大利拉又問參孫,他說用新的繩子可以綁住他。第三次,大利拉再問,參孫說將他頭上七條發綹與緯線同織就可以了。
為什麼經過了三次,參孫一點也沒有防範?正如陷在色情網羅中的人,難道不知道這是不對,對自己和家庭都不好?一個人在罪惡當中,到了理性完全失控的地步就難以自拔。結果大利拉乘勢而上,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這句話太厲害……意思是,愛我你就要聽的我話。
大力士參孫,可以徒手拆掉城門的勇士,經不住大力拉的軟磨硬泡……就全盤託出:「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16:17)
請你注意,參孫對大利拉說的話語與四十年前耶和華的使者對他父母所說的話一模一樣,一字不漏地告訴大利拉:
參孫完全知道神的吩咐,一清二楚,但他卻是故意選擇,不要神,把神看作糞土,不要神。與非利士人一樣,不受任何限制,任意而行,喜歡喝酒,就喝酒,喜歡吃,什麼就喝什麼,喜歡與誰人交合,找妓女,做作什麼,就做什麼
縱觀參孫的一生,享樂最重要;自己最重要;欲望最重要……完全不看重上帝的吩咐,也不看重上帝的吩咐。
16章19節:大利拉使參孫枕著他的膝頭睡覺,使人剃除他頭上的頭髮,神的靈就離開他了。20節,但非常可惜參孫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他醒來看見敵人,還以為他的力氣像以前一樣,他並不知道當他違背了神的吩咐,把力氣的原因告訴大利拉,把頭髮剃掉之後他做失去了從神而來的能力,他的能力不是屬於他的,是從神而來,他以為他的能力是他的,他可以隨己意使用,喜歡什麼時候用就用,喜歡用在什麼事情上就用,參孫一生使用超人的力氣,每一次都是隨己意而為,從來沒有問過神給我的力氣是要我做什麼的,他以為他的力氣是他滿足自己欲望的工具,可以任意而為,隨己意而為,對神給他一切能力的原因,不聞不問,故意忘記,而為自己而活,從未響應從神來的召命。
結局:失去能力,雙眼被挖,在大袞廟推磨,讓非利士人戲耍,甚至令非利士人大聲讚美他們的「假神」。
講到最後,我們要特別提到一件事情:像參孫這樣的人,怎麼會出現在希伯來書11章,信心偉人英雄榜裡面呢?我們可以從他的兩次禱告中找到答案。
在參孫的那個時代,沒有人呼求神,只有可憐的參孫兩次向神禱告。第一次在他口渴時的禱告。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士15:18)
第二次是在他被挖去雙眼的時候禱告。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士16:28)
縱觀參孫的一生,我們會發現:他兩次禱告,都是在軟弱的時候。
強壯時,他任意而行,違背神「趕出迦南人、不可與他們通婚」的命令(申7:1-6)。口渴、瞎眼、被捆綁和戲耍時,他才看見自己的有限,轉向神尋求幫助。
上帝真是有恩典有憐憫,當人迴轉仰望他的時候,上帝就給人機會。以至於參孫與非利士人同死。他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
參孫有力量不是因為頭髮重新長出來,而是再次投靠神。
什麼是投靠神?耶穌有一次講道說,有兩個人上聖殿,一個是法利賽人,有豐富的聖經知識,和道德標準,自誇履行了聖經的要求,覺得自己比稅吏好。另一個是稅吏,在當時被認為是賣國賊,令人生厭,他祈求神凱開恩可憐他這個罪人。試想一下,神會更喜歡哪一個呢?神悅納心靈破碎,肯在他面前謙卑的人。參孫敗壞到這個地步,神仍然在聽他的禱告,也許我們還沒有差勁到參孫這個地步,但我們何嘗不是在許多的事情上得罪神……參孫唯一的榜樣,就是在人生最後一刻迴轉歸向神。悔改在今生永遠不會遲到!
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 6:2 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