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朗讀:佳音
(士13:1-5)「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這段經文是士師記當中,士師時代,上帝的使者向但支派當中的一個不孕的婦人發出預言,說她將要生一個了不起的兒子。這個孩子在母腹當中就被分別為聖,出生就做拿細耳人。也就是被上帝大大抬舉使用的人。這是何等的殊榮和恩典。那麼這個孩子將來真的像我們所期待的那樣,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了嗎?了不起確實有點了不起。因為他畢竟得到上帝的恩膏了。但是,卻算不上一個好器皿,蒙神使用。可以說他的一生是極其失敗的。這個失敗不怨上帝,而是怨他自己,也可以說是他咎由自取。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參孫因何失敗》?希望能夠使我們引以為戒。
一、因為任性妄為(詩19:13)
(詩19:13)「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這是詩人大衛向上帝的禱告。當時已經是君王的大衛,在上帝的面前,尚且謙卑謹慎的懇求,說明他看到自己的不足,希望借著上帝的光照,使自己凡事謹慎,更加完全。但是我們從士師參孫的身上,看到的不是謙卑,而是任意妄為。
1、婚姻上不聽勸阻(士14:1-3)
(士14:1-3)「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古代以色列人的婚姻,雖然不像古代中國的婚姻,需要「父母之命」,但是也要遵循父母的安排。參孫愛上一個非利士女子,他父母是反對的。或許他父母是從民族的角度考慮,覺得不合適。也或許是從律法的角度。因為(出34:16)「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之前,上帝就警告過他們。普通百姓尚且要遵守上帝的律法,何況參孫還是士師,更應該謹守遵行。但是參孫卻任意妄為,正符合士師時代,以色列人的光景——任意而行。參孫的任意妄為,也為他日後的失敗埋下隱患。
2、飲食上不守聖潔(士14:8-9)
(士14:8-9)「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以色列人潔淨的條例是很嚴謹的,何況他還是拿細耳人。(民6:1-6)「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作的醋。不可喝什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幹葡萄。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作的物,都不可吃。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發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參孫應該知道自己不應該碰觸死屍,但是他還是碰觸了,並且把蜜給不知情的父母吃,然後不敢告訴父母實情。從聖經利未記11章當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關於潔淨的條例。而關於拿細耳人潔淨的條例,我們也可以從民數記第6章看到。並且在參孫出生之前,天使都囑咐參孫的母親,要潔淨飲食,不可飲酒,不潔之物不可吃。可是參孫自己卻沒有遵守潔淨的條例。不僅要娶那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的女子,還肆意飲酒,吃動物屍體內的蜂蜜,後來更是與不潔的女子同居。可以說,參孫是一個完全破壞規矩的僕人。但是這樣的僕人,上帝居然也使用了。
(士14:4)「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有人就根據這節經文論證說,參孫所做的一切是神許可的。不然為什麼說「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其實是我們沒看明白。參孫後來一系列對非利士人的打擊是出於耶和華。因為參孫沒有像撒母耳等僕人那樣順服。可以說參孫在服事方面是失敗的,完全不像一個屬神的人。或許每一位上帝的僕人都會受到試探考驗。比方情慾,權勢等等。但是有人得勝,有人失敗。你是想上帝使用你的得勝,還是使用你的失敗呢?顯而易見參孫在情慾的試探上是失敗的。而他的失敗,沒有攔阻上帝的工作。上帝依然可以借用參孫的失敗,來拯救祂的子民。但是作為被使用的器皿,你想上帝使用你的失敗還是使用你的得勝呢?
我們再來打個比方,比如說以色列王掃羅,他雖然做了四十年君王,但是因為他的狹隘,嫉妒,他完全將自己從一個選手,折騰成為大衛的陪練。上帝也是借著他的失敗,來熬煉,打磨大衛成為合格君王。掃羅委屈嗎?自己作的!還有新約「賣主的猶大」。有人說,猶大不賣主,主耶穌怎麼從死裡復活,成就救恩?這是拿著「不是當理說」的典型表現。主耶穌都說了「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猶大賣主是為了完成上帝的旨意嗎?是為了他自己的私慾。所以,不能因為參孫擊殺了一些非利士人,就說那些任性妄為的失敗行為是正確的。
二、因為驕傲自大(箴16:18)
(箴16:18)「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我們中文有兩句話叫「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而聖經的話,則是更加精闢。驕傲不僅僅是落後了,而是要敗壞,要跌倒。還有一句俗語:天若使其亡,必先使其狂。意思就是,一個人要作死,是攔不住的。在參孫身上就顯而易見。
1、自詡聰明的挑釁(士14:11-13)
(士14:11-13)「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
參孫在婚宴上所出的這個謎語,與其說是娛樂,不如說是挑釁。而這裡的「陪伴」,有「伴郎」的意思。但是,誰家成親找三十個伴郎?十個童女的比喻當中,也只有十個伴娘而已。可是參孫娶這非利士女子,女方家竟然找來三十個伴郎。這是什麼意思呢?「請了三十人陪伴他」,七十士譯本翻譯為「當他們害怕他的時候」也就是說,保鑣是為防備參孫而派來的!是「震懾」參孫的。因此,依照參孫狂妄的性情,出個謎語挑釁,也就解釋的通了。
參孫是好戰的性子,說打就打。但是既然結親,是好日子,自然不能動武,那就文鬥吧!非利士人想鎮住參孫,參孫自然也想殺殺他們的威風。參孫出這個謎語實在是不公平的,除非是知道內情,不然誰會想到這種罕見的狀況就是謎底呢?三十套衣服的價格也相當昂貴,參孫不一定是想撈一筆。但是,讓非利士人感到肉痛是一定有的。他卻沒有想到,他不講究,非利士人更不講究,竟然逼迫新娘套出謎底。所以最後參孫也是非常氣憤的。
「母牛犢」是指「未生育過的小母牛」,通常不用來耕田。而是用來繁育。「用我的母牛犢耕地」是說非利士人利用新娘這條路來套出線索,不是正經渠道。還有人說「可能暗示非利士人與參孫的妻子有染。」因為後來畢竟參孫看中的這女子歸給了這三十個伴郎之一。但是怪誰呢?本身參孫這個婚姻是他一意孤行要求娶的。這個結果也是他挑釁的結果。
2、隨心所欲的報復(士15:1-5)
(士15:1-5)「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嶽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作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參孫的性格怎麼說呢?有點年輕人的衝動。一不高興就暴走,這在婚姻當中是大忌。因為七日婚宴雖然結束,但是新娘子還沒有娶到家,等於婚禮尚未完成。他這個新郎卻丟下新娘走了,這對新娘來說是極大的羞辱。因此新娘的父親將她嫁給別人,也情有可原。但是參孫卻覺得,這個新娘子已經是自己老婆了。所以等他氣消了,就又帶著禮物來老丈人家接媳婦來了。可不曾想,媳婦飛了。
老丈人或許覺得有點理虧,或許懼怕這個以色列的大能勇士。就提議將新娘妹妹替嫁。參孫盛怒之下怎麼能接受?他不是娶不上老婆,是真喜歡那個女孩。所以一怒之下,參孫就展開他的報復行動,火燒非利士人的莊稼。雖然打擊非利士人是上帝拯救祂子民的目的,但是參孫這種個人性報復,還是欠妥的。作為神的僕人,且不可依著自己的性子,任意妄為。
三、因為自視甚高(箴30:32)
(箴30:32)「你若行事愚頑,自高自傲,或是懷了惡念,就當用手捂口。」「行事愚昧」和「自高自傲」都是罪。是沒有神聖靈同在的表現。也就是憑著自己俗世的聰明自誇自義。這樣的人,這樣的心思,聖經說,要「用手捂口」。就是阻止自己的愚昧付諸於言行和要恐懼戰兢,及時悔悟。「用手捂口」也是害怕的表現。
聖經(士13:25)「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說明,參孫出生,乃至童年,耶和華的靈都並沒有感動他。聖經說耶和華的靈充滿他是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瑪哈尼但」的意思是「但的軍營」。「以實陶」是地名,位於瑣拉東北2.5公裡。參孫一生的活動範圍都在他出生地附近。而參孫雖然出生就是拿細耳人,但是耶和華的靈似乎是等到參孫長大,參與但支派軍隊時,才開始感動參孫。並且是階段性的感動,是在他為神做工的時候才感動他,賜給他能力。如果耶和華的靈一直與他同在,他也不會做出這些荒唐的舉動。
1、遇事靠己不靠神(士16:1-3、6-21)
正因為耶和華的靈沒有時時與他同在,參孫做事才完全憑自己的喜好。(士16:1-3、6-21)前面的我們已經說過了,就不提了。從士師記16章開始,參孫就開始遊戲人生,「為所欲為」了。或許是初戀的情傷,第一次婚姻的失敗,導致參孫在情慾方面,過著驕奢淫逸的糜爛生活。但正所謂「溫柔鄉,英雄冢」。參孫或許對女人向來沒有抵抗力,不然也不會被初戀纏磨套出謎底,不然也不會被套出力大無窮的秘密。他最終也失敗在女人身上。
在(士16章),我們看到先後有兩個女人被非利士人利用,來對付參孫。前一個是妓女,說明參孫已經徹底墮落。但是他自視甚高,覺得自己身懷絕技,因此面對非利士人的網羅,不屑一顧。你們在城門口埋伏,我就「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侖前的山頂上。」狂妄吧?非利士人簡直嘔的要命。沒辦法,誰讓人家力氣大?然後當參孫又找到一個對眼的女人大利拉,與其同居。這個女人當然也不是好東西,因為她可以為了錢財,出賣喜愛他的男人。又或者,她和參孫本就是錢財欲望的交易。
大利拉先後四次套參孫的底牌,難道參孫都不警覺嗎?會有這麼傻的男人嗎?或許會有被人賣了幫著數錢的男人,但是參孫絕不是。那他為什麼還不警醒,還任由大利拉繼續施為呢?只能說,參孫是藝高人膽大。可以看出來,前三次,參孫沒說實話,是抱著與大利拉嬉鬧的心。縱然真被捆綁,他也覺得是戲耍。因為他一用力就可以掙脫。但是當大利拉天天用這樣的話催逼他,「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他就煩燥了,說出心中的秘密。
他可能因為自負,並不覺得大利拉會出賣他,或者覺得自己並不能如何,因為一直以來,他都是所向披靡,一往無敵的。「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說明他一直對自己的能力非常自信,他覺得自己很厲害,他忘了,離了上帝,他什麼都不是。這也是許多靠自己天然的恩賜和能力服事之人的警戒。
2、身處絕境才禱告(士15:18、28)
我們看到,參孫雖然是拿細耳人,還是士師。但是他一生只有兩次禱告。一次是(士15:18)「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參孫沒有因為徵戰祈禱,卻為口渴而祈禱。或許這祈禱當中,還帶著一絲抱怨。抱怨上帝忽略他這個大英雄的肉體需要沒有得到滿足。
第二個禱告,就是參孫臨終的禱告。因為他不夠警醒,在情人大利拉口蜜腹劍的誘騙之下,暴露了自己的底牌,結果落得被捕受辱的下場。(士16:25-30)「他們正宴樂的時候,就說,叫參孫來,在我們面前戲耍戲耍。於是將參孫從監裡提出來,他就在眾人面前戲耍。他們使他站在兩柱中間。參孫向拉他手的童子說,求你讓我摸著託房的柱子,我要靠一靠。那時房內充滿男女,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也都在那裡。房的平頂上約有三千男女,觀看參孫戲耍。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阿,求你眷念我。神阿,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就抱住託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
虎落平陽,英雄末路,何等可悲?誰能想到,力大無窮的大能勇士,最終求告上帝,竟是為了和敵人同歸於盡。「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或許這是上帝最後對參孫的使用。依然是利用他的失敗。因為參孫等於「求死」的方式,和敵人同歸於盡。參孫的失敗是因著他的任性的開始,驕傲自大的行事方式,導致他人生最終的慘澹的結束。
【作者簡介】 高佳音,女,漢族,曠野呼聲作者。1978年出生於遼寧海城,2005年蒙恩,渴慕真理,蒙神恩典預備,聖靈呼召,牧長提攜,2008年參與傳道服事,2013年授受教師聖職,同年全職奉獻,擔任教牧工作,2017年1月建立「佳音工作坊」至今,現在本會參與牧會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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