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的功能定位為:以召開各種類型的會議為主,並能兼綜合性文藝表演。
各種燈光工藝設備,是按照系統的定義進行設計配置的,由此使得舞檯燈光系統準確的圓滿為藝術展示所服務。
由於設計配置由系統工程進行操作的,使得舞臺的燈光系統更為準確,藝術展示服務更為完美。
以往的燈光設計採用的是三點布光法,懸吊控制和燈光配置都採用了環形布光的方式,根據景區和節目的不同,可以調整部分燈光,實現所需功能。
設計原則
1. 創造完全的舞臺布光自由空間,適應一切布光要求;
2. 為使該系統能夠持續運行,適當加大儲備和擴展空間;
3. 系統的抗幹擾能力和安全性作為重要設計指標;
4. 高效節能冷光新型燈具被引入系統設計中;
5. DMX512數位訊號網絡技術被引入系統設計的各個環節之中。
工藝要求
1.綜合劇場的使用功能包含了設備配置和系統工藝設計,可以在短時間內輪換多種 不同劇種的燈光操作方案。
2.該系統設計可以在2小時內以一種快速地照明方案轉換到另外一種照明方案。
3.該系統可以使用全部配置的各種類型燈具和其它補充設備。
4.該系統設計有足夠的安全性和存儲容量,整個系統在不中斷主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對主控臺進行持續的診斷檢查。
5.該系統中的設備完全符合舞臺背景噪聲的技術要求,空場狀態下,所有燈光設備 開啟時的噪聲及外界環境噪聲的幹擾不高於NR25,測試點1M效果器材的噪聲不 大於30dB。
6.系統的擴展能力是該系統設計之初有意預留的,如電力矽控容量、網絡容量,待 日後資金充裕或新技術出現,使本系統不至於因設計不足而大面積修改或更新, 達到節省資金和快速適應變化的需求
總而言之,舞檯燈光設計的初衷是圍繞舞臺的搭建而發展的,目的就是能更好的展示舞臺藝術效果及舞臺搭配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