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

2020-12-28 澎湃新聞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黔府辦發電〔2020〕116號)相關精神,省文化和旅遊廳制定了《省級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獎補兌現工作實施細則》、《貴州省關於加大文旅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實施細則》、《貴州省強化文旅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實施細則》等八條相關配套實施細則,幫助文旅企業共渡難關,全力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

省文化和旅遊廳八條相關配套實施細則具體如下:

省級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獎補兌現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黔府辦電發〔2020〕116號)有關精神,為儘快兌現文化和旅遊財政獎補資金,按照「公開透明、客觀公正」的原則,規範工作流程,提高獎補效率,加強資金監管,接受社會監督,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範圍

重點支持受損嚴重且繼續經營的旅行社、旅遊運輸車隊(公司)、星級旅遊飯店、旅遊商品企業、文化旅遊演藝企業及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等困難文旅企業加快恢復發展;對2020年新增入統企業和2020年業務量排名全省前20位的企業進行獎勵。

二、獎補標準

(一)補助範圍及標準

1.旅遊運輸車隊(公司)。2019年12月31日前在省道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且2019年度正常經營的旅遊運輸車隊(公司)分三類進行補助。標準如下:

第一類:標記客位30座(不含30座)以上旅遊運營車輛補助3000元/輛;

第二類:標記客位16-30座旅遊運營車輛補助 2000元/輛;

第三類:標記客位15座及以下旅遊運營車輛補助1000元/輛。

2.旅行社(企業)。2019年度持續正常開展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並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完成2019年度財務年報填報工作的旅行社(企業),根據其遊客接待人數(組織和接待人數)、營業收入和投訴率等指標綜合測評排序後分三類按2:4:4比例進行補助,標準如下:

第一類補助標準:5萬元/家;

第二類補助標準:3萬元/家;

第三類補助標準:2萬元/家。

3.星級飯店、鄉村旅遊客棧。對全省2019年以來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二星級以上飯店、鄉村旅遊精品客棧、鄉村旅遊優品客棧進行補助。標準如下:

五星級飯店補助標準:10萬/家;

四星級飯店補助標準:6萬/家;

三星級飯店補助標準:3萬/家;

二星級飯店補助標準:2萬/家;

鄉村旅遊精品客棧補助標準:2萬元/戶;

鄉村旅遊優品客棧補助標準:1萬元/戶。

(2019年評定的45戶鄉村旅遊精品客棧因在2020年一季度另有補貼,故不在此次補助範圍)

4.旅遊商品企業。重點支持因疫情影響受損嚴重、未裁員減員或減員較少,近三年來未發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訴,企業信譽度較高,在疫情期間積極配合關停且在獲得補助後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標準如下:

(1)生產型旅遊商品企業。

根據其產值、稅收、就業貢獻綜合排前50位的給予每戶5萬元補助。

(2)銷售型旅遊商品企業。

根據其銷售貴州生產特色旅遊商品的銷售收入、稅收、就業貢獻綜合排名前50的給予每戶5萬元補助。

(各市州按生產及銷售型分類,分別推薦不超過50家企業名單上報)

5.文化旅遊演藝企業及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對在貴州省登記註冊、申報納稅、當前經營狀況良好且近三年未發生安全事故、重大投訴的文化旅遊演藝企業、各地組織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進行補助。標準如下:

(1)根據企業業績排名,省內大型演藝企業補助排名前10位的,每家補助20萬元;

(2)根據企業業績排名,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排名前10位的,每家補助20萬元;

(3)根據企業業績排名,縣級文化演藝企業排名前10位的,每家補助10萬元。

(二)獎勵範圍及標準

獎勵範圍:全省服務業企業中,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旅行社和相關服務企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文化藝術業、娛樂業企業。

獎勵標準:

(1)對2020年新增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文化旅遊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5萬元/家。

(2)旅行社和相關服務企業法人2020年1-10月份累計營業收入前20位並保持增長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5萬元/家。

(3)文化藝術及娛樂業企業法人2020年1-10月累計營業收入前20位並保持增長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5萬元/家。

三、獎補兌現

(一)申報時間

旅遊運輸車隊(公司)、旅行社(企業)、鄉村旅遊客棧、星級飯店、商品旅遊企業在3月25日前向所在地市(州)文化和旅遊局進行申報;文化旅遊演藝企業及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3月25日前向所在地文化和旅遊局申報。

需以業績申請獎勵資金,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和相關服務企業法人、文化藝術業、娛樂業企業法人2020年11月20日前向所在地縣(區、市)文化旅遊部門申報,縣(區、市)文化旅遊部門初審後報所在地市(州)文化和旅遊局。

(二)申報材料

1.旅遊運輸車隊(公司)申報材料包括《貴州省旅遊運輸車隊(公司)資金補貼申報表》、《車輛行駛證》和《車輛道路運輸證》原件及複印件、市級或縣級出具的車輛2019年正常經營材料。

2.旅行社(企業)申報材料包括《貴州省旅行社資金補貼申報表》、2019年納稅申報表及財務報表、組織和接待遊客人數等相關材料。

3.星級飯店申報資料包括《貴州省星級飯店補助資金申報表》、飯店營業執照、2019年納稅申報表及財務報表。

4.鄉村旅遊客棧、旅遊商品企業申報材料包括《貴州省鄉村旅遊客棧補助資金申報表》、《貴州省旅遊商品企業補助資金申報表》、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2019年納稅情況等相關材料。

5.文化旅遊演藝企業、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申報材料包括《貴州省文化旅遊演藝企業補助資金申報表》或《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補貼資金申報表》,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2019納稅情況等相關材料。

6.新增入統文化旅遊企業申報材料包括《2020年度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支持新增入統文化旅遊企業獎勵申領表(入庫獎)》及相關材料等。

(三)審核

市(州)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對旅遊運輸車隊(公司)、旅行社(企業)、鄉村旅遊客棧、星級飯店、旅遊商品企業、文化旅遊演藝企業、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企業補助名單和相關材料在4月3日前報省文化和旅遊廳。

涉及旅遊商品企業補助的,市(州)文化和旅遊局在省文化和旅遊廳分配限額內報送初審合格的企業名單,企業名單適當向參加國家和省級組織的旅遊商品實物大賽、文創產品和旅遊商品設計大賽以及特色旅遊商品評選等活動中獲獎的企業進行傾斜。

市(州)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對縣(區、市)文化旅遊部門初審的入統文化旅遊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覆核,並提出審查意見連同企業申報資料報省文化和旅遊廳。初審單位對新增企業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四)審批

省文化和旅遊廳組織相關部門對旅遊運輸車隊(公司)、旅行社(企業)、星級飯店、鄉村旅遊客棧、旅遊商品企業、文化旅遊演藝企業、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申報資料進行覆核,確定補助方案。

省文化和旅遊對擬補助企業名單及補助金額在官網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補助名單。

(五)資金撥付

省文化和旅遊廳審批後5個工作日內下達旅遊運輸車隊(公司)、旅行社(企業)、鄉村旅遊客棧、星級飯店、旅遊商品企業、文化旅遊演藝企業、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補助名單及資金,市(州)文化和旅遊局要在收到補助資金5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企業。獎勵資金另行規定。

四、監督管理

(一)申報獎補的企業必須依法經營,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享受獎補政策:

1.有偷稅、漏稅、侵權、假冒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2.2019年以來發生致人死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發生食品、消防等安全事故的;

3.覆核摘牌的鄉村旅遊精品客棧、鄉村旅遊優品客棧、星級酒店等企業。

(二)同時符合併申報兩項及以上獎補的企業,就高補助一次。(申報入統文化旅遊企業獎勵不受本條約束)

(三)企業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發放獎補資金的收回獎補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處理。

(四)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騙取、截留或挪用獎補資金,省文化和旅遊廳將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五)各單位要做好申報材料的保管存檔,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審計、績效評估等。

五、責任追究

(一)申報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被證實的,各市州文化和旅遊局直接取消其資格。情節嚴重的,各市州文化和旅遊局對其進行通報批評並納入文旅系統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享受文旅系統任何補助政策。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助資金的,各市州文化和旅遊局負責追繳。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履行本細則職責的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其主管部門或移送監察機關問責。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市(州)文化和旅遊局延遲兌現獎補資金,將嚴肅追責。

六、其他

(一)本實施細則由省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1.貴州省旅遊運輸車隊(公司)資金補貼申報表

1-2.貴州省旅行社資金補貼申報表

1-3.貴州省星級飯店補助資金申報表

1-4.貴州省星級飯店補助資金匯總表(主管部門)

1-5.貴州省鄉村旅遊客棧補助資金申報表

1-6.貴州省鄉村旅遊客棧補助資金匯總表(主管部門)

1-7.貴州省旅遊商品企業補助資金申報表

1-8.2020年貴州省支持旅遊商品企業補助資金申報匯總表(主管部門)

1-9.貴州省文化旅遊演藝企業補助資金申報表

1-10.承擔大型文化旅遊活動企業補貼資金申報表

1-11.貴州省文化旅遊演藝企業及承擔大型文化

旅遊活動企業補助資金匯總表(主管部門)

1-12.2020年度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支持新增入統文

化旅遊企業獎勵申領表(入庫獎)

1-13.2020年度貴州省支持達到一定規模的文化旅遊

企業獎勵申領匯總表(主管部門)

貴州省關於加大文旅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實現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0〕116號)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的信貸對象為貴州省內從事文化旅遊經營業務的旅行社、旅遊車隊、旅遊景區、旅遊購物商店、KTV、網吧等規模以上文化旅遊企業。

第二章 享受銀行信貸服務的政策

第三條 將文化旅遊企業納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信貸政策支持範圍,對符合條件的規模以上文化旅遊企業,2020年1月25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2020年省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中安排。

第四條 使用省綠色產業發展基金支持一批重點康養文化旅遊項目建設。由各市(州)、縣(區)文化旅遊部門牽頭會同當地綠色基金辦收集重點康養文化旅遊項目;報省文化和旅遊廳匯總,由省文化和旅遊廳統籌後,於3月20日前將相關項目材料報送省綠色基金辦。省綠色基金辦對項目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推薦給各金融機構。

第五條 省文化和旅遊廳與中國建設銀行貴州省分行聯合下發《支持文旅企業恢復生產提供金融服務的通知》,發布金融支持文旅企業恢復生產舉措,包括信貸支持、為小微企業提供「雲義貸」專屬服務;依託建行智慧社區管理平臺,為文旅企業提供免費疫情監測;完善A級景區金融支持常態化工作服務機制,提供主動上門服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旅企業度過難關,推進旅遊文旅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健康發展。

第六條 省文化和旅遊廳與中國工商銀行貴州省分行聯合下發《關於金融支持全省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通知》,發布疫情期間金融支持文旅企業復工復產政策,包括分類支持政策、小微企業專項政策、綠色通道審批政策、利率優惠政策;為省內文旅企業構建專項服務政策,包括專戶服務政策、信息共享機制、白名單機制;突出支持文化旅遊重點項目,包括長徵國家文化公園等「紅色」旅遊項目、「溫泉省·索道省」等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為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省內文化旅遊企業提供針對性地各項金融服務政策,著力推動文旅企業恢復生產。

第七條 省文化和旅遊廳與中國農業銀行貴州省分行聯合推出支持文旅企業恢復生產的工作措施,包括優先滿足有發展前景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文旅企業新增貸款,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優化支持文旅企業金融服務、加大信貸投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延伸服務渠道;重點推出「鄉村旅遊e貸」產品,發展白名單客戶,提高鄉村旅遊企業授信貸款金額,重點支持鄉村旅遊發展。推動文旅產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恢復生產,邁上新的發展臺階。

第三章 申報流程

第八條 申請與受理。符合條件的文化旅遊企業應向企業所在地銀行提交具體業務辦理材料,由企業所在地銀行受理信貸業務。

第九條 業務審查。由企業所在地銀行對企業遞交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企業相關資質進行初審,在滿足所在地銀行相關政策的條件下報上一級機構進行審核。

第十條 業務落地。對完成相關審批流程的業務,具體申報主體須儘快按照審批銀行要求完善信貸所需材料,相關審批銀行應在信貸材料完備後,優先保障資金規模,確保融資資金儘快落地。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申報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一經證實的,若融資已發放則合作銀行將有權提前收回貸款,違反相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若業務尚未落地,則納入合作銀行黑名單,取消其辦理相應業務的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貴州省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貴州省強化文旅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實現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0〕116號)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的融資擔保服務對象為貴州省內文旅企業,享受反擔保的企業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旅遊(旅遊景區、旅遊車隊、旅行社、旅遊商品企業、KTV、網吧等)中小型企業,且在2019年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

第二章 享受融資擔保服務政策及條件

第三條 文化旅遊企業同等享受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擔保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旅遊中小型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在疫情防控期內產生的擔保業務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省級財政給予1%擔保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第三章 申報流程

第四條 申請與受理。符合條件的中小型文旅企業向擔保公司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為企業提供擔保業務的擔保公司受理相關業務。

第五條 資格審查。由為企業提供擔保業務的擔保公司對中小型文旅企業遞交材料進行初審,在滿足所在地擔保相關政策的條件下,由擔保公司將相關資料報省財政廳進行審核。

第六條 資金核准。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根據中小型文旅企業擔保業務實情審核資金要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資料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第七條 資金撥付。省財政廳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審核通過的擔保業務,省財政廳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撥付給擔保公司。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申報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一經證實的,若保費補貼已發放,則省財政廳有權收回補貼並納入財政廳企業黑名單,違反相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實施細則由貴州省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貴州省文旅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實現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0〕116號)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的資金補助對象為各類文化旅遊企業、經營主體等(包括網吧、KTV、文創企業、景區、旅遊車隊、旅行社、旅遊商品企業、鄉村旅遊經營戶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但不限於前述生產經營主體)。

第二章 補助標準及條件

第三條 各類文化旅遊企業、經營主體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支付給勞動者工資(報酬)標準的30%給予補貼,原則上不超過每人每月500元,最長不超過6個月,政策實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第三章 申報流程

第四條 申請與受理。符合條件的文化旅遊企業、經營性主體向所在地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提交職工工資發放單,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等相關資料。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初核完畢,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培訓人員信息按照「逢補必進」的要求,全部納入貴州省職業培訓實名制系統進行規範管理。

第五條 資料核查。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同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審核後的資料進行抽查核實。

第六條 資金撥付。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定,逐月或根據實際累計吸納就業月數一次性撥付給文化旅遊企業、經營主體。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七條 申報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被證實的,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直接取消其申報資格,並納入人社系統誠信檔案,在兩年內不得申報。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要加強屬地文化旅遊企業、經營主體的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其如實提供相應申報資料,確保其真實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嚴禁多頭、重複申報和騙取、套取培訓補貼資金。縣級扶貧、移民部門要積極做好文化旅遊企業、生產經營主體吸納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人員信息核實工作。情節嚴重的,縣級文化和旅遊局將其納入文旅系統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享受文旅系統任何補助政策。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八條 本實施細則由貴州省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貴州省深化酒旅融合發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實現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0〕116號)要求,為確保「深化酒旅融合發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實施範圍

第二條 貴州省境內四星級以上旅遊飯店、售門票的國家5A級旅遊景區可享受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

第三章 實施原則

第三條 突出效益,方便遊客,提升遊客滿意度,提高酒店入住率和旅遊景區吸引力。

第四條 平等協商,貴州酒店集團有限公司、省旅遊投資集團責任有限公司、貴州惠群商貿有限公司與售門票的國家5A級旅遊景區、四星級以上旅遊飯店建立公平合理的協商機制。

第五條 合作共贏,通過市場機制,讓合作企業實現利益最大化,都能享受到政策紅利。

第四章 實施方式

第六條 2020年6月30日前在各市(州)一家四星級旅遊飯店(共10家)和省內6家五星級旅遊飯店開展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試點(不含貴州酒店集團旗下酒店和委託管理酒店),2020年10月1日前,推廣到省內其他四星級旅遊飯店。新評定的四星級以上酒店可以享受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

第七條 2020年6月30日前在省內一家國家5A級旅遊景區開展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試點,2020年10月1日前推廣到省內其他國家5A級旅遊景區。新獲評的國家5A級旅遊景區可以享受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

第五章 實施保障

第八條 由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商省國資委、省商務廳、貴州酒店集團有限公司、省旅遊投資集團責任有限公司、貴州惠群商貿有限公司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具體責任人,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統籌協調酒旅融合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第九條 貴州酒店集團有限公司商各市(州)文化和旅遊部門及四星級以上旅遊飯店制定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操作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第十條 省旅遊投資集團責任有限公司商各市(州)文化和旅遊部門及國家5A級旅遊景區制定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操作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貴州酒店集團有限公司、省旅遊投資集團責任有限公司將酒旅融合配額獎售政策操作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於2020年3月31日前報省旅遊發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二條 嚴格落實相關規定,對違紀行為嚴肅追責問責,違反法律規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省旅遊發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5-1.貴州省五星級旅遊飯店和國家5A級旅遊景區名單

5-2.貴州省四星級旅遊飯店名單

5-3.各市(州)和貴州酒店集團擬開展酒旅融合試點名單

貴州省A級旅遊景區門票優惠政策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有關精神,為進一步規範優惠政策實施工作流程,完善職能部門政策實施工作機制,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責任分工方案》門票優惠政策的實施工作。

第三條 貴州省內開放的A級旅遊景區(不包括溫泉景區和景區內特許經營性項目)負責實施本門票優惠政策。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的優惠政策對象為境內外全體遊客和全國醫務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員、村醫四類人群。

第二章 優惠政策內容

第五條 本實施細則優惠時間為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第六條 針對境內外全體遊客實施門票五折優惠政策。

優惠對象:包括貴州在內的全國所有省(區、市)遊客、港澳臺地區居民遊客、外籍遊客;

優惠憑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返鄉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優惠內容:貴州省內開放的A級旅遊景區門票掛牌價五折優惠(不包括溫泉景區和景區內特許經營性項目)。

第七條 針對全國醫務工作者實施門票免費政策。

優惠對象:全國醫務工作者;

優惠憑證:醫師證、護士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衛健委(原衛生部和計生委)共同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或其它醫務工作相關資格證件;

優惠內容:貴州省內開放的A級旅遊景區門票免費政策(不包括溫泉景區和景區內特許經營性項目);

第八條 針對全國疾控工作人員實施門票免費政策。

優惠對象:全國所有疾控工作人員;

優惠憑證:疾控工作人員工作證件;

優惠內容:貴州省內開放的A級旅遊景區門票免費政策(不包括溫泉景區和景區內特許經營性項目);

第九條 針對村醫實施門票免費政策。

優惠對象:全國所有鄉村醫生;

優惠憑證:鄉村醫生證或其它相關證件;

優惠內容:貴州省內開放的A級旅遊景區門票免費政策(不包括溫泉景區和景區內特許經營性項目);

第十條 線上購票流程。醫務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員、村醫無需網絡購票;其餘遊客在網絡購票時,需要輸入有效身份證件相關號碼:國內居民以本人身份證號碼作為身份憑證,外籍遊客以本人護照號碼作為身份憑證,港澳臺地區居民遊客以本人返鄉證號碼作為身份憑證。

第十一條 線下購票流程。在景區售票處出示個人身份憑證,半價或免費辦票,有序進入景區。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十二條 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制定優惠政策按程序送審後組織實施;負責優惠政策宣傳的總體策劃和協調調度推進各項工作,在客源市場媒體刊物上刊登推廣貴州優惠政策宣傳專版,結合新媒體精準傳播;負責收集匯總有關部門和地區政策落實情況,擬寫總結報告。

第十三條 省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省內外新聞媒體對本次優惠政策活動進行宣傳報導。

第十四條 各市州、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旅遊景區落實門票優惠政策及指導督查工作,堅決杜絕遊客投訴優惠政策不落實的情況發生;負責營造安全有序的旅遊環境,保障遊客的出行安全。

第十五條 貴州省內所有已開放A級旅遊景區:負責實施門票優惠政策,做好相關員工培訓指導工作,為醫務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員、村醫開設綠色通道和單獨窗口,在景區醒目位置進行優惠政策公示,保障遊客的優質遊玩體驗。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旅遊營銷推廣,確保遊客總量、旅遊總收入實現預定目標。要積極鼓勵景區參與實施門票優惠,引導各景區景點開展豐富多樣的活動,協調解決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第十七條 全力確保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優化旅遊服務環境,提高旅遊品質。要做好實時監測、分析、預警、應急等工作,落實景區開通醫務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員、村醫綠色通道和辦理窗口,確保旅遊期間的優惠政策活動順利實施,有序進行,堅決杜絕遊客投訴優惠政策不落實的情況發生。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由省旅遊發展改革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貴州省文化旅遊精準營銷創新舉措四十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黔府辦電發〔2020〕116號)第九條「強化精準營銷推廣」的具體要求,依照「省市縣三級相結合、政府企業相結合、宣傳營銷與節會活動相結合」原則,特制定創新精準營銷四十條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標

為激發文旅消費市場,助力全省脫貧攻堅,把耽誤的時間搶回來,遭受的損失補回來,完成「三增一減」指標任務,促進全省文化旅遊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措施

第一:加強與新媒體、OTA平臺合作,推出一批研學遊、親子遊、度假康養、精品鄉村旅遊等新產品。

1.圍繞「文旅扶貧、旅遊經濟、文旅融合、綠色健康遊、安全文明遊」等關鍵詞,加強與人民日報、新華網、央視、人民網、學習強國、中國旅遊報、貴州日報、多彩貴州網、貴州廣播電臺等主流媒體的新聞宣傳工作;在《中國旅遊報》等權威媒體推出「山地公園省·多彩貴州風」專刊專欄,宣傳推廣全省文化旅遊高質量發展,助推脫貧攻堅的好聲音、好經驗。

2.各市(州)充分運用當地黨報、黨網、電視臺等媒體資源,做好文化旅遊新聞宣傳工作,及時發布文化旅遊消息,展示文化旅遊好形象。

3.將全省3A級以上景區、鄉村旅遊點、特色旅遊商品、四星級以上旅遊飯店、精品民宿全部錄入百度、360、搜狗等搜索平臺,實現全省文旅產品「隨時搜索、一搜就準」。

4.運用視頻宣傳快速性、直觀性傳播效應,圍繞「生態貴州、人文貴州、開放貴州、健康貴州、好客貴州」等主題,全省文旅系統製作1000部小視頻,形成立體式宣傳格局,講好貴州故事、傳播貴州美景、展示貴州風情、謳歌貴州能量。省文化和旅遊廳在抖音、快手、國際社交平臺推特、臉書等開通「多彩貴州遊」帳號,及時傳播各類視頻。採取「省級建總群、各市州建分群、各縣建小群」的工作方法,充分運用媒體、企業、個人在抖音、快手等平臺帳號,全省形成200個自媒體帳號推廣聯盟,全年實現視頻推廣瀏覽量達到1億人次以上。

5.組建貴州文化和旅遊融媒體中心,承擔各類宣傳營銷推廣工作方案起草、文旅新聞通稿採寫、活動拍攝、視頻製作、攻略發布、宣傳統籌等職能,形成全國「100個微信號、100個微博、100個視頻號」營銷推廣自媒體矩陣。

6.深化與攜程、同程、飛豬、美團、大眾點評等旅遊OTA平臺合作應用,採取「資源合作、成果共享、線上銷售、線下體驗」的方式,協調做好各大景區、賓館酒店、特色商品(文創產品)生產企業加入線上推廣營銷,實現「龐大流量、轉化銷量」的工作目標,快速推動旅遊市場復甦。

7.在攜程、騰訊、同程、飛豬、美團、大眾點評等旅遊OTA平臺攻略專欄,以「山地公園省·多彩貴州風」品牌為統領,圍繞「六要素」發布推廣全省文旅產品攻略體系,推出省級10條、各市州10條精品旅遊線,做到「一部精美攻略,暢遊貴州無憂」。

8.聯合教育部門等單位,推出「長徵文化」「天文科普」「綠色生態」「民族文化」等主題研學產品;在貴陽啟動「百萬大學生暢遊貴州」研學產品發布推廣活動;各市州文旅局聯合教育部門,展開「大學生看貴州、中小學生贊家鄉」研學活動。

9.聯合林業部門等單位,充分利用省內各大森林公園資源,開展「一起『森』呼吸」「愛生活·走進自然」等系列活動,推出森林康養、休閒、露營等產品。

10.聯合水利部門等單位,充分利用省內豐富的水利資源,開展多彩貴州親水旅遊季系列活動,推出激情漂流、水上運動、水上音樂等產品。

11.聯合農業農村部門等單位,藉助「中國農民豐收節」開展「旅遊+農業」和「旅遊+美麗鄉村」等鄉村文旅活動,採取「1+9+N」的方式,「1」即一個省主會場,「9」即各市州設分會場,「N」即各縣(市)區舉辦的系列活動,引爆全省鄉村旅遊市場。

12.聯合省體育部門等單位,開展攀巖、徒步、自行車等山地戶外運動項目,吸引山地運動愛好者的參與。推出「多彩貴州徒步大賽」等遊客參與性高、體驗性強的戶外運動。

13.以生態公園、鄉村旅遊、主題樂園、溫泉康養等產品為重點,激活親子遊、陪伴遊消費市場,推出「周末,媽媽去哪兒」「歡樂童年在鄉村」「康養健身在田園」等專項產品體系。

14.做好「奇山秀水之旅」「療養靜心之旅」「山地運動之旅」「休閒康養之遊」「高鐵周末之旅」「紅色經典之旅」特色產品全攻略,制定系列產品手冊。

15.各縣(市、區)根據當地文化旅遊資源稟賦,推出「一部攻略、一張折頁、一個小程序、一個官網、一個航拍、一次主題採訪、一個視頻、一次直播、一個PPT推介、一次主題宣傳」「十個一」宣傳推介產品,用十全十美唱響貴州文化旅遊最強音。

第二:細分市場,緊緊抓住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雲南等周邊市場以及省內市場開展自駕遊、高鐵遊營銷。

(一)省內市場

16.以「愛生活、愛健康、愛旅遊——貴州人遊貴州」為主題,在貴陽舉辦產品展銷、專項推介等活動,採取「景區+酒店+餐飲+旅行社+運輸公司」點對點營銷方式,推出「田園觀光」、「生態休閒」「美食體驗」等專項產品;各市州開展跨區域聯動營銷,持續擴大「貴州人遊貴州」主題營銷影響力;各縣(市、區)聯合企業推出系列優惠政策,開展「身邊好風景·休閒在家鄉」主題活動,全面恢復文化旅遊市場。

17.開展「走鄉村·逛鄉場·購年貨」多彩貴州賀年匯主題營銷,推出「年貨商品展銷匯」「年味美食品鑑匯」「民俗表演體驗匯」等活動,吸引廣大市民走進鄉村、購年貨、看表演,促進村民致富增收。

18.支持和鼓勵各地運用豐富多彩的民族民間文化,舉辦形式多樣的旅遊營銷活動,做好「民間文化進景區」「文化演藝進景區」等活動,豐富文化旅遊市場產品供給。

(二)省外市場。

19.在成都、重慶、長沙、昆明等周邊市場,開展「周末度假哪裡去?乘坐高鐵遊貴州」品牌營銷,推動周末旅遊經濟發展,集中時段、集中力量,在短時間內形成宣傳攻勢,達到轟動效果。

20.在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等全國高溫省(市、區),開展「愛生活、愛健康、愛旅遊·生態避暑季」主題營銷推廣;採取「省級牽頭、市州分片」方式執行,做好「五個一」精準營銷(一場推介會、一場文化展演、一場快閃、一次政企座談、一次全媒體發布);做好文化旅遊產品「四進」(進社區、進高校、進超市、進企業)。

21.運用好「美麗中國行媒體採風行」成功經驗和媒體宣傳影響力,做好100家主流媒體夏季貴州採風行活動。

22.在避暑季期間,舉辦多彩貴州避暑產品採購大會,邀請做貴州專線的300家旅行社、電商平臺、夏季旅遊產品供應商前來採購貴州夏季旅遊產品,舉辦「避暑度假展銷」、「目的地營銷專項推介會」「旅行商線路考察行」等主題活動。

23.充分運用境內外貴州商會的平臺效應,組織實施貴州文化旅遊產品進商會、進企業,鼓勵支持商會會員企業到貴州舉辦年會、產品展銷會、發布會、員工休閒度假到貴州。

24.加強與省內外自駕旅遊組織、汽車銷售商合作,開展「賞山水美景·品黔中文化」自駕旅遊活動,發布10條貴州自駕旅遊精品線路。

25.在對口幫扶城市,開展「感恩回饋」的主題營銷活動,持續深化與對口幫扶城市的合作。

26、圍繞「春賞花、夏避暑、秋風情、冬康養」的四季旅遊品牌,根據客源市場制定專項營銷工作方案,開展精準營銷。

(三)國際市場。

27.針對重點客源市場和國際航線部署,邀請中程和近程重點客源市場旅行商、媒體赴貴州考察線路、採訪;推出一批適合不同市場的國際文化旅遊路線和產品,製作英語、日語、韓語和法語優質內容,在境外新媒體平臺、營銷中心平臺和航空公司平臺進行推廣。

28.組織參加文化和旅遊部舉辦的「歡樂春節」、「多彩貴州文化年」系列活動,舉辦專場推介會,推廣符合國際遊客需求的民族風情、文化體驗、研學交流產品。

第三:用好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國際數博會、中國—東協教育交流周、國際酒博會、國際山地旅遊暨戶外運動大會、國際山地旅遊聯盟年會等重大國際活動,邀請國際旅遊批發商和境外媒體來我省洽談採風,提高入境遊比例。

29.在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國際數博會、中國—東協教育交流周、國際酒博會期間,全面「植入」多彩貴州文旅元素,進行文化旅遊產品推介。

30.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期間,舉辦「生態貴州綠色健康遊」主題推介活動,發布生態貴州綠色健康遊精品線路。

31.國際數博會期間,推出貴州文化旅遊大數據系列產品,支持和鼓勵文化旅遊企業參展,推出「貴州文化旅遊產品電子書」「多彩貴州·精彩無限」小程序。

32.中國—東協教育交流周期間,發布多彩貴州研學旅遊產品體系,做好多彩貴州研學旅遊品牌主題推介。

33.國際酒博會期間,遵義等(市州)開展酒旅、詩旅產品推介;協調各大景區與白酒生產企業合作,做好「購貴州美酒·看山地美景」專項營銷,鼓勵白酒生產企業與旅行社合作,針對旅遊市場推出酒旅融合產品。

第四:對旅行社、景區和酒店等市場主體開展打折活動和市場營銷給予補貼,鼓勵景區、旅行社、酒店、旅遊運輸車隊(公司)等上下遊企業實施產品打包、價格打捆等聯動銷售模式。

34. 鼓勵文化旅遊行業協會發揮產品設計、內容製造、平臺營銷優勢,實施產品打包、價格打捆聯動營銷機制,推動文化旅遊市場活力。

35. 境內外營銷補貼。省內旅行社、景區、酒店等企業聯合在境內外開展精準營銷,做公交、地鐵、媒體等廣告,給予補貼支持。

36. 貧困縣營銷補貼。省內旅遊企業把2019年脫貧的縣(市、區)納入旅遊綜合目的地營銷,開展採風行、產品推廣。對組織遊客到貧困縣(市、區)旅遊成效突出的給予補貼支持。

37. 全域旅遊示範區營銷補貼。2019年驗收認定的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示範區推出特色化、差異化、個性化的旅遊產品和項目,打造全域旅遊目的地營銷,旅遊收入、遊客人次增長30%以上,給予補貼支持。

38. 年度推出「文化旅遊好新聞獎」「營銷經典案例獎」「組合營銷獎」「營銷中心突出貢獻」「境外貴州旅遊形象店獎」等獎項,對突出單位和個人進行全省通報表彰;鼓勵和支持各市州,推出各種不同的營銷創新獎勵;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各種不同的營銷創新獎勵。

39. 在全省星級以上旅遊飯店、民宿酒店房間擺放全省旅遊攻略書籍,當地旅遊折頁、口袋書等宣傳資料;開展貴州文化旅遊產品形象海報進餐館、進景區、進商超活動;在民航機場、高鐵(火車)站、高速公路、主要城區戶外推出旅遊公益形象廣告。

40.以「山地公園省·多彩貴州風」品牌為統領,對各市(州)子品牌進行整合,完善貴州文化旅遊圖片、視頻資料庫。構建涵蓋形象宣傳口號、形象標識系統、形象主題曲、宣傳畫冊、宣傳片等貴州文化旅遊系列宣傳資料。

三、措施保障

(一)組織保障。為確保創新精準營銷有序開展、紮實推進、取得實效,成立貴州文化旅遊創新精準營銷領導小組,由省文化和旅遊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部署、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省文化旅遊宣傳推廣工作;督查創新精準營銷工作事項落實。為保障精準營銷總體工作有人管、具體工作有人抓,省、市、縣三級成立專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文化和旅遊廳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處。

(二)資金保障。各級各部門要確保文化旅遊創新精準營銷經費及時到位,不做他用,根據需要做好資金調配,有效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嚴把經費使用關口,確保經費使用合法合規。

(三)政策保障。各級各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確保創新精準營銷工作有效實施。同時,把全年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納入績效目標考核,作為幹部、職工實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貴州省鼓勵各地出臺差異化支持政策的實施細則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20〕116號)要求,確保「鼓勵各地出臺差異化支持政策」這一條措施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明確責任主體

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出臺差異化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的責任主體。各市(州)人民政府在收到《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後,要在2020年3月31日前結合各地實際出臺差異化支持政策並制定相應實施細則。

二、鼓勵支持出臺差異化政策的方向

(一)各地在編制各級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充分考慮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布局,留足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空間。

(二)將重大文化旅遊項目優先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確保重大文化旅遊項目的用地保障。

(三)支持重點文化旅遊項目土地出讓起始價可按評估市場價適當降低,積極爭取更多符合市場需求的重點文化旅遊項目落地開工。

(四)各地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布局中適當安排一定建設用地支持鄉村民宿發展。

(五)鼓勵景區(點)針對轄區內居民開展錯峰、限時免門票等政策。

(六)各地可積極策劃或給予企業組織的美食節、採摘節和各類文娛活動適當補貼。

三、出臺差異化支持政策的工作和時限要求

(一)各地要制定如何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科學合理留足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空間的工作方案和考慮,明確在什麼功能區,為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留足多少發展空間。

(二)各地要制定將重大文化旅遊項目優先納入土地利用2020的年度計劃,明確2020年為重大文化旅遊項目計劃的土地指標。

(三)各地要制定支持重點文化旅遊項目土地出讓起始價可按評估市場價適當降低的實施細則,明確降低的比例、享受的範圍、申報的程序、實施的時限等內容。

(四)各地要制定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布局中適當安排一定建設用地支持鄉村民宿發展的具體計劃,明確規劃多少用地指標用於支持鄉村民宿發展。

(五)各地要收集轄區內收門票的旅遊景區出臺的對轄區內居民開展錯峰、限時免門票等方面的具體計劃或方案。

(六)各地要制定給予積極策劃或給予企業組織的美食節、採摘節和各類文娛活動適當補貼的具體補助方案和細則。

以上六項是各地出臺的差異化政策措施中應該包含的內容,請各地在2020年4月上旬前,將出臺的差異化政策措施,報省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鼓勵各地出臺更多更具操作性的政策。

四、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站在促進文化旅遊企業復甦、確保完成全年「三增一減」(增加入境遊客、增加過夜遊客、增加購物,減少投訴)目標任務、推動文化旅遊業為全省經濟增長做出更大貢獻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高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抓早、抓細、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地要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差異化支持政策,相關政策要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要求。

(三)各地制定的差異化支持政策要具有可操作性,要可落地,要真正讓企業按時享受到相關政策支持。

(四)各地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月及時調度和收集整理轄區內出臺的差異化支持政策的出臺和實施情況,並將有關情況於次月10日前反饋至省旅遊發展和改革領導辦公室。我們將根據各地出臺的差異化支持政策的實施情況和效果,擇優在全省推廣並向文化和旅遊部推薦。

內容來源: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

原標題:《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印發《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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