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裴昱 北京報導
全國版負面清單再度修訂,除進一步縮短清單長度外,2020年版負面清單徵求了更廣泛的意見,清單體系更加科學嚴謹。
近日,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修訂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以下簡稱「2020年版清單」)正式印發,放開了「森林資格資產評估項目核准」「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等措施,刪除了「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等措施,清單共列入事項123項,相比2019年版負面清單,減少了8項,進一步放寬了市場準入限制。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負面清單的修訂出臺,有利於進一步放寬準入限制、實現平等準入,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加快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縮減18%
負面清單的長度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自2018年正式發布全國統一的負面清單以來,負面清單經過三輪修訂,長度越來越短。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道,2020年版清單較2018年版清單相比,事項數量由151項縮減至123項,縮減比例達到18%,與2016年試行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328個事項相比,縮減比例達到62%。
而這些刪減與修訂,是在徵求了更廣泛的意見後最終確定的。一位參與清單制定的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今年的清單修訂廣泛徵求了各部委、地方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的意見,收到的近700條意見,大部分得到了體現。」
從2018年頒布清單,並實行動態修訂製度以來,由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組織相關領域的部門、專家,完成動態修訂過程。「這些專家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經濟領域、行政管理類還有法律類等。一起從完善清單框架、縮減清單措施,進一步規範精準表述等方面進行修訂。」一位熟悉清單制定的專家告訴本報記者,「清單的合法合規是修訂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內容,現行的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是清單的主要依據,也涉及一部分地方性的許可措施。」
此次清單修訂調整規範部分措施表述,就是這一修訂原則的體現。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研究員郭麗巖告訴記者,對照法律法規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部門權責清單,清單修改完善了72條措施表述,就是從更加合法有效的角度來規範表述,銜接部門規章制度,使清單制度更成熟。
在此基礎上,繼續強化全國一張清單的權威性和一致性,也是清單修訂的一大特點。
「全國有清單,各地方政府也有清單,這對我們企業來說,增加了負擔。」一位地方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此前相關部門一再強調要全國一張清單,但仍有部分地方存在「不止一張」清單的情況。
對此,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會同各地方部門持續清理和規範違規制定的準入類負面清單,3年來,取消各地區自行編制發布的市場準入類負面清單23個。
郭麗巖表示,禁止各地區和各部門自行制定發布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禁止擅自增減調整清單管理措施,有助於及時疏通阻礙經濟循環的堵點,促進供需互促、產銷並進的良性循環,加快完善國內統一大市場,塑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放寬準入
「在保持清單體例架構總體穩定的基礎上,新版清單對所列事項措施堅持應放盡放、當改則改、審慎增列。」孟瑋表示。
在此基礎上,2020版清單直接放開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核准」 「礦業權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3條管理措施。
「這些領域大都是核查評估行業,這是中國服務業開放的一個重要領域,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市場主體,增強行業競爭力。」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副院長趙萍說。
前述專家認為,中國將力爭在2030年前使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努力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清單刪減有利於推進碳排放市場化交易,以市場化手段促進節能減排。
郭麗巖告訴本報記者:「放開和刪減這些管理措施,有助於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協同推進強大國內市場和貿易強國建設,提高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水平,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推進碳排放市場化交易。」
此外,清單還刪除了「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業務的檢驗許可」「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審批」「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等14條措施。
趙萍認為,放開證券公司董監高任職資格核准是拓寬金融開放的空間,減少行政幹預,增強了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有利於證券公司在全球範圍內整合高管人才資源。
清單還刪減了不符合清單定位或設立依據不足的事項措施,例如, 「非銀行業金融機構運輸人民幣出入境審批」因設立依據不足,已從清單中刪除。
值得注意的是,清單還審慎增列了少數事項措施。例如,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將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相關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單。清單還新增了「未獲得許可或資質,不得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準入事項。
「在整體縮減的基礎下,雙向動態調整是未來清單修訂的一大趨勢。」前述參與清單修訂的人士稱。
(編輯:孟慶偉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