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百度百科,對於家暴的定義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父母對子女或者對自己的親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但我們在社會上,所理解的家暴都是狹義的家庭暴力,那就是發生在夫妻之間的。一般是丈夫對妻子實施家暴。
近日,據澎湃新聞報導,在四川廣元。楊月(化名)公開曝光丈夫對其家暴16年,「再也不隱忍,要揭發」。據悉,楊月和其丈夫一起開了一家建築公司,公司的股東就是夫妻兩人。在楊月的丈夫屢屢對楊月進行家暴之後,兩人的關係逐漸惡化,其還經常當著13歲兒子的面對楊月拳打腳踢。兩人的婚姻也走向了終點,就在這樣的一種背景之下,楊月的丈夫卻是巧立名目想要把公司的錢,轉到自己的卡上,想要轉移兩人的共同財產。楊月發現這種情況之後,便以股東的身份在銀行凍結了銀行卡。而楊月的丈夫在發現取不出錢後,竟然跑到了公司辦公室對其實施家暴,拳打腳踢還用椅子砸她。也正是在這次家暴之後,楊月忍無可忍,對媒體公布了此事。據了解,這已經是這一年內楊月丈夫第三次家暴行為了,也是第三次到派出所做筆錄。
楊月忍受丈夫的家暴16年之久,兩人的孩子都已經13歲了。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一方面估計是因為家庭孩子的原因選擇了忍耐,另一方面很可能是幻想自己的丈夫能夠改掉這樣的毛病。但估計她自己都沒有想到這樣一忍就是16年。
而在2000年4月23日,《今日說法》曾播出了一期名為《貞操鎖》的節目,這也是《今日說法》最早的一期關注家庭暴力的節目。這個案例極為典型。時年48歲的姚某在成都市武侯區開了一家診所,而女孩蓉蓉只是一個看病的普通病人,但誰也沒有想到,這一次的問診是蓉蓉悲慘命運的開始。據蓉蓉自己回憶稱,自己到診所看病之後,姚某就給她吃了一包藥,吃了之後就昏昏迷迷,就這樣不知不覺失身給了姚某。在20年前,女子失身之後就要跟隨這個男人過一輩子的思想還很有市場,就這樣蓉蓉和姚某開始了同居過日子。但讓蓉蓉沒有想到的是,兩人同居沒有多久時間,姚某就懷疑蓉蓉偷人,讓她按自己的要求寫檢討書,不寫就打。不但如此還給她上了一把真實的鎖,也就是所謂的貞操鎖。上鎖的時候,蓉蓉都已經懷孕了四個月了,最後蓉蓉實在無法忍受,才向鄰居求助,報了警。
報警之後,蓉蓉才知道原來姚某已經結婚十多年了,他的妻子就是忍受不住他的家庭暴力,帶著小女兒離家出走了。而蓉蓉就這樣成為了他施暴的對象。面對鏡頭姚某仍舊沒有一絲悔改,還口口聲聲說這是自己的家務事。有法律專家當場就反駁這位的論斷,說這並不是家務事,而是一種家暴行為。
在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訂,「禁止家庭暴力」首次被寫入法律。同時《婚姻法》還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向家庭暴力說不,再次也提醒那些忍受家庭暴力的人們,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