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我說,如果兩個人分開了,那麼一定是某個人受的委屈太多,連老天都看不慣,所以放你走。你值得更好的人愛,最後會給你一個好的安排。
我問,那為什麼要安排兩個人相遇呢?是為了讓我不再相信愛情嗎?
一直以為,在別人面前才要懂事。沒有想到在喜歡的人面前要更懂事,不然他就不喜歡你了。
以前和他在一起時,我像個愛哭鬼。他打電話語氣兇了我會哭,他打遊戲不回我信息會哭,他和我吵架不哄我會哭,他刪了我們朋友圈合照會哭,他換了我們的情侶頭像會哭。
但他卻總能在傷了我之後若無其事找我,還問我為什麼那麼愛生氣。值得慶幸的是,我情緒恢復得比以前快了。不會因為他的一句話悶悶不樂一整天,不會因為他不接我電話一整夜都睡不著。
我想我已經沒那麼喜歡他了。
他知道我有多喜歡他,他知道我放不下,他知道我一直很想念他,他知道只要他一回頭我就會跟他走,他什麼都知道,但他就是要離開我。
都說真正喜歡過的人,沒有兩三年根本走不出來。
我喜歡他了兩年,也整整失望了兩年。
他每離開我一次,我就在紙上寫一遍他的名字,如今那張紙上已經寫滿了他的名字。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其中一個人總是難過,那一定是有一個人說了謊。
既然不喜歡,為什麼要說喜歡。既然不想在一起,為什麼要回來。
那些我輾轉難眠的夜,你真的問心無愧嗎。
但願你能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