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7月15日,對去年轟動一時的幼師投毒案進行開庭審理。2019年3月27日,焦作市解放區萌萌學前教育幼兒園幼師王某(女,漢族,36歲),在中班幼兒的早餐八寶粥內投放亞硝酸鈉,致23名兒童中毒。其中,22名兒童輕傷二級,1名幼童王某熙離世。幼兒家長李先生稱,自己的孩子是輕傷二級,現在抵抗力差,希望法院公開審理,嚴懲投毒者。「我們是民事和刑事一起訴訟,園方也脫不了干係,怎麼賠償按法律來。一位家長出示的傳票顯示,王某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故意傷害罪,案件將於7月15日在焦作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據悉,該教師投毒原因係為報復另一名老師,在給對方班級孩子們吃的八寶粥內投毒。下毒的是致癌物亞硝酸鈉。退一步說,即使孩子們現在安然無恙,誰也無法擔保他們以後有沒有生命安全隱患。更何況中毒的孩子們現在是輕傷二級呢?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導致內源性亞硝化條件下攝入的亞硝酸鹽列為2A類致癌物,亞硝酸鹽具有較強的毒性,食入0.3~0.5克便會引起中毒,3克導致死亡。
幼童的受傷和離去讓人痛心,投毒的幼師令人憤怒。孩子何其無辜!雖然這是個案,但也折射出許多問題。有關部門在培育和選拔幼師時,應該更多向教師的素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傾斜。對於常常面對頑童的幼師,她們更加需要情緒管理技能的提升和心理釋放與疏導。
對於本案來說,小編希望以下這幾個問題能得到妥善的解決:
一、賠償問題。
從某種程度上說,即使是天文數字的賠償也無法彌補對孩子們健康的損傷。但不論如何,也只有用刑罰和賠償來解決此事了。
不難看出,園方和兇手都應有賠償。但他們能賠償的數額和賠償能力值得關注。萬一他們即使就是砸鍋賣鐵也拿不出那麼多的賠償款,誰來買單呢?
二、懲罰問題。
小編希望依法嚴懲。這個幼師的行為是典型的對未成年人犯罪。固然犯罪嫌疑人是因為同事之間的矛盾而傷害的孩子,這也是妥妥的故意傷害罪,甚至是故意殺人罪。作為一個成年人,她對亞硝酸鹽應當有點常識,她應當能夠預料到自己行為所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
三、影響問題。
孩子們是家長的希望,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僅僅是對孩子的傷害,更是間接抹殺了一個家庭的未來。無論是對犯罪嫌疑人的懲罰還是對受害家庭的賠償,都應考慮到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