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男生在下課的時候和自己的同學嬉戲,不想褲襠被對方踢了一腳,當時這一名小男生就感覺到有異常的疼痛感,馬上就捂住褲襠,並且還蹲下來哭泣,過了一會兒之後趴在桌子上休息,等到上第2節課時老師發現小男孩一直都在哭泣,也覺得有一些不對勁,所以非常關切的詢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當時小男孩也說根本就不需要去醫院。
這個14歲的小男孩家裡離學校的距離太遠,只有放假的時候才會來到鄉下老家。後來的幾天,小男孩發現自己下體疼痛感更為嚴重。所以也把這個情況告訴了老師,老師立刻把小男孩送到了醫院,第2天小男孩的奶奶也來到了醫院,在經過檢查之後才知道原來是左側睪丸嚴重扭轉,醫生也告知現在只能夠選擇手術治療,否則就可能會有生命危險,在接受手術治療之後的半個月小男孩已經康復,並且回到家中休養。
小男孩的父母認為,自己的孩子是在和其他孩子玩耍的過程中被人用腳踢傷,才造成今天的局面,而當時的老師沒有引起重視,所以才會導致傷情如此的嚴重,而且在事情發生之後,學校也沒有第一時間採取有效的治療措施,這就導致小男孩左側睪丸已經錯過了目前最佳的治療時間,這不僅造成了身體的危害,同樣也會導致心理出現不可恢復的創傷。
在法庭上,另外一個小男孩也表示在玩鬧的過程中並沒有傷到對方,並且還提供了相應的證據。根據調查可以發現這名受傷的小男孩也曾經參加過長跑,這就表明小男孩的受傷不是很嚴重,否則怎麼可能會完成長跑呢?法院卻認為根據被調查人的描述,這件事情確實存在著很多的疑惑。
法院也認為這名受害的男孩當時就告訴了老師,但是老師並沒有引起重視,也沒有第一時間送到醫院,同樣也沒有和受害者的家長取得聯繫,所以在這件事情上學校本身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不是因為疏忽也不會有今天如此嚴重的局面,作為安全教育人員,那麼在這一方面就應該盡到自己的責任。
而且小男孩在受傷過程中也曾經回到家中住宿或者是吃飯,但是卻並沒有告訴家人自己的受傷情況,另外家人也沒有察覺,家人的忽視也導致小男孩的情況變得更嚴重,因為小男孩受傷的時候年齡已經14周歲,所以對於自己的情況還是有所了解的,可是當老師在詢問的時候,他卻什麼都沒說,從受傷一直到住院中間花了14天的時間,而他的父母卻從來沒有發現孩子的身體異常,這也真是讓人覺得有一些奇怪,父母本身就應該起到應盡的責任。
最後當地的法院也結合這件事情的引發因素,還有結果確認踢人者需要承擔50%,而學校就要承擔30%,而剩下的一部分就要有受傷的還自己承擔。踢人者目前被判11.4萬,但是這位孩子的家長表示並不能夠接受,很明顯可能也並不是孩子所造成,那麼對此你有著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