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臻
拓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辦的合作社在健全社會化服務、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增加農民和村集體收入、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方面的重要作用。
合作社是要讓廣大普通農民受益的經濟組織,截至2020年6月底,山東省發展專業農民合作社21萬家,其中包括相當一批基層黨組織領辦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種植養殖合作社。但值得關注的是,如果這些合作社運行不暢甚至成為「空殼社」,不僅社員利益無法得到保障,也會損害基層黨組織的威信。
平原縣從破解合作社貸款難現實難題出發,從規範合作社管理、提升領辦人素質尋求突破,無疑是抓住了問題的關鍵。一些應當關注的問題和採取的舉措還包括,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既要實行公司化運營,還要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三重一大」事項經村黨支部研究審議後,提交社員或代表大會審議執行;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應儘量吸收貧困戶、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入社,成為村集體和合作社成員的「長期飯票」;要將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事項納入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範圍;加強動態監測,及時淘汰、清理不合格合作社和「空殼社」;合作社應將發展規劃、經營管理、財務收支、盈餘分配等情況,通過各種形式公開,接受社員質詢;既要注重發揮市場作用,提升合作社運營水平,又要注重發揮黨組織政治優勢,進一步強化產業利益聯結機制,解決好一村一社辦不了、辦不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