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洪泉
12月1日,據媒體報導,江蘇揚州21歲的女子小劉,已經懷孕6個月,與男友小張領了結婚證,即將舉行婚禮。然而,就在婚禮前夕,被丈夫趕出家門,還叫囂你們家不買寶馬車當陪嫁就別結婚了。小劉現因為受到了刺激動了胎氣,在醫院調整身體,但是夫家卻沒有一人前來看望。(河北青年報百度客戶端12月2日)
按照常理說,不用公眾支招,當事人和家長應該知道下一步如何去做。作為讀者和觀眾,不是自己家的事兒,反而越是參與討論,事情卻越亂了。對這個事件來說,靜觀其變最好。
時代變了,年紀逐漸大了,對於一些家庭,一些人的做派,越來越看不明白,看不清楚了。當年嶽父嶽母同意我和太太的婚姻,內心那種感激可以說是萬分,人家養育了一二十年的閨女,送到了咱家,對咱是一個多大的信任啊。至今,每次見到嶽父嶽母,比自己的親爹親娘都親,總不能讓老人家傷心、後悔吧。
現在階段,大多都是獨生子女,父母攢了半輩子的財富,自己留著也沒有什麼大用,在孩子結婚時,習慣性的送房送車。但並不代表父母就有給你這樣做的義務,給只是情誼;如果你照顧不好你媳婦,也就是人家的姑娘,贈送給你的東西,完全可以要回去。
年輕人談戀愛,未婚先育是一個大事,經常看到有媒體報導類似問題,這絕對是一個對自己、對孩子、對家庭不負責的態度和行為。不給你寶馬車,你就不管媳婦了,這個女婿還真不能要了,這樣的家庭也不靠譜,如何把女兒的終身給予託付呢?吃一塹長一智,不吃一塹能長一智才是有水平,讀者應該從這個新聞中,學到教訓,有所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