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網友有疑問,繳納養老保險需要15年,時間太久了,繳了兩年可不可以退保呢?答案是:???
情況1:不能退。
在《社會保險法》中,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是,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按月領取養老金。
如果繳費不滿15年怎麼辦?
①可以繳費至滿15年。但是只能通過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方式,延遲退休繼續繳費至滿15年。
因為我們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以後,用人單位就不能夠繼續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了。
實施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企業無法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僱傭勞動合者終身的情況。而且,按照《勞動合同》有關規定,如果職工不勝任工作崗位,經調整或者培訓後仍然不勝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是按照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工資報酬,尤其是一些老職工,工作二三十年的話,賴著不退休。用人單位會非常頭疼,不合格又不能辭退,難道要養一輩子嗎?
②也可以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一個特性是到達60歲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然後辦理退休手續。這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成了養老保險的兜底線。能夠確保參保人能夠在60歲時領取養老金待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非常靈活,最低每年100元。即使一次性補齊15年也不過1500元,所以負擔不重。絕大多數人都是可以享受到這一部分養老待遇的。
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視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但是反過來不可以。養老保險合併時,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併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由於個人帳戶屬於個人繳納的部分,對於企業職工是不吃虧的。
對於靈活就業人員可要注意,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是個人行為,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停繳也可以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所以在參保繳費時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的情況能否交滿15年,否則吃虧可就需要自己負責了。
《社會保險法》中有完善的退休處理方式,能夠確保參保人能享受一份養老金待遇,所以,《社會保險法》中並沒有退保的有關規定。
情況2:去世後退個人帳戶。
養老保險繳納的錢,需要參保人退休後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
基礎養老金是有國家的統籌帳戶發放
個人帳戶養老金是按照退休時個人帳戶的餘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計算而來。相當於每月領取一份。不過,如果個人帳戶餘額領取完畢了,國家會補貼等額的錢數確保,養老金待遇不變。
如果參保人去世,不管領沒領取養老金,個人帳戶的餘額都可以返還給繼承人,另外還有一定的喪葬費和撫恤金待遇。
情況3: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離境時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唯一一種在世時可以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的情況,那就是非中國人,在中國境內時參加了養老保險,離境時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係的。
這種情況下,只能退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部分。由於沒有去世,也沒有撫恤金和救濟金。但是企業或個人繳納進入統籌部帳戶部分的錢數是不能退了,這也是參加養老保險的一種法定義務。
所以,養老保險的退保是非常麻煩。畢竟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是為了讓所有人都有一份穩定的養老保障,一般不會讓你退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