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人身損害、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最新依據
(數據更新日期2020年3月)
根據2020年河南省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
2019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00.97元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1971.57元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63.75元
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545.99元。
(數據來源:2020年3月10日河南省統計局《2019年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http://www.ha.stats.gov.cn/sitesources/hntj/page_pc/bwtt/article294c965b88a44a9f8f2281e8a49fe6bf.html)
與此相關聯,人民法院在處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計算賠償金額時要作相應調整,律師在代理訴訟過程中為受傷者主張權利計算請求項目時也要做相應調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受此影響的賠償項目主要有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
更新後賠償清單參考如下:
一、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票據、病歷、診斷證明等確定。
二、誤工費
誤工天數=住院時間+門診複診時間+出院後遺囑休息時間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計算,需提交工作證明、誤工減少證明。2、沒有固定工作,按三年平均收入計算。3、不能證明工資標準的,按上年度同行業平均工資標準計算。4、從事農業生產的,按照上年度農林牧漁業收入標準計算。
三、護理費
護理天數=住院期間+出院後護理天數
護理人數按照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出具的證明意見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僱傭護工的,參照居民服務業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
因住院治療產生的實際費用,以票據為準,也可按每天20或30元主張。
五、住院夥食補助費
根據本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助標準確定,可按每天50元主張。
六、營養費
可按住院每天20或30元計算。
七、殘疾賠償金(數據更新)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
構成傷殘,需要拐杖、輪椅、支架等,根據醫療機構意見及票據。
九、死亡賠償金(更新)
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城鎮20年金額:684019.4元;農村20年金額:303275元。
60歲以上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按5年。
十、喪葬費(更新)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六個月計算
64148元÷12個月×6個月=32074元。
(數據來源:河南省統計局《河南統計年鑑2019》4-17職工工資及指數)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構成傷殘的,可按傷殘等級,每增加一級增加3000——5000元計算。
十二、被撫養人生活費(2020年更新)
計算公式: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傷殘係數÷撫養義務人數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1971.57元
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545.99元
1、未成年人,計算至十八周歲。
2、其他無勞動能力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特別提醒:
根據2019年12月1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統一城鄉標準試點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自2019年12月20日起,全省法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件、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件,其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
所以,從上述通知施行開始,上述三類案件不再區分受害人住所地因素的影響,統一按照城鎮標準進行計算賠償金及撫養費。
除上述三類案件之外其他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仍然區分居住地因素,按照不同標準計算賠償金及撫養費。
注意:具體數額的計算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該文僅作參考!如有需要,請在律師指導下依據具體案情、書面材料進行分析!
附件1
2018年河南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分行業年平均工資
本表格數據更新時間:2019-06-05單位:元
數據來源:
河南省統計局2019-06-05 《2018年河南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快速增長 》
http://www.ha.stats.gov.cn/sitesources/hntj/page_pc/tjfw/zxfb/articlea0ffc8af166b49968103854a2bf42b00.html
附件2、
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一次性工亡金847180元)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20-01-17 《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001/t20200117_1723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