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娛樂圈當中一位德藝雙馨的女藝人,李谷一做到了該做的一切,不管是事業還是精神正值都讓人敬佩。
59年的時間,一直都是兢兢業業,為自己打下一片天地,在那個眾星雲集的娛樂圈當中,不少明星看見她都要叫一聲「李老師」。
就是這樣一位老藝術家,曾經還直接揭發了一家歌舞團當中的黑暗。
李谷一出道的時間比較晚,是在她32歲的時候才開始跟著金嶽霖老師學習京戲,但別看入行比較晚。
沒多久就已經被中央樂壇錄取,成為了一名獨唱演員。
1979年,憑藉著一首《鄉戀》李谷一成功打開自己的市場,成為了家家戶戶都知道的一名歌手。
1996年,事業上順風順水的她再次成為了東方歌舞團擔任副團長。
而就在2000年的時候,李谷一因為一件事闖進大眾的視野。
2008年8月18日那一天,李谷一向東方歌舞團的領導班子寫了一封信,信中的內容就是為了揭發舞蹈團當中長期存在的一些腐敗行為。
1.1997年底至1999年9月3年的時間,約80萬現金不知去向;
2.有100萬收入未入公帳,某領導卻連買3輛新車;
3.有人吃回扣,從某公司長期領工資;
4.團裡有些人的手機、電腦、空調、傳真機及沙發,大都出自他們的暗箱收入;
5.團裡每次有演出領導都有150~300的提成,虧損也有,還有600塊錢「坐班費」;
6.歌舞團錄音棚的帳外收入從不入公帳;
7.團業務部曾有幾十萬現金,來源用途從不公布;
8.團裡給困難職工興建的住宅房被領導超額侵吞。
這件事在當時那個年代,轟動了整個娛樂圈是2000年最大的一件事。
不僅有以上羅列的8條惡行,還有在1999年去廣州演出的時候,一共30.5萬的現金收入,領導全部都沒有出團公章的發票。
這樣的事情被曝光之後,歌舞團的團長第一時間表示,歌舞團財務不符合相關規定他有一定的責任,但對於李谷一所說的那8大罪證是不存在的,而且還表示李谷一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當上團長。
並且田玉斌還說出狠話:
「李谷一不走,歌舞團永無寧日」!
不僅如此田玉斌還倒打一耙稱團裡的很多亂事和李谷一脫不了關係。
問心無愧的李谷一一直都正經不亂,還公開表示這件事可以從自己的身上查起。
事情一直沒有調查清楚,直到11月份的時候,李谷一自爆了自己手中的一份電話錄音。
電話當中的李谷一受到了死亡威脅。
李谷一,你這個倒黴的東西,你是鬼,我要槍斃你,sha了你……
李谷一,你該死!我sha死你!sha死你!
這件事甚至是鬧到了法庭上,不過最終還是在2002年的時候,以和解結束了這件事。
到最終這件事是誰的錯都無從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