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相信每個人都有個「一夜暴富」的夢,於是買彩票成了很多人致富發財的寄託,但能中大獎的人少之又少,一定要注意不要動歪心思哦!近日,安徽合肥有一男子在彩票店看到中獎彩票後居然選擇玩狸貓換太子,偷了3張合計中獎13萬元的彩票。具體情況如何?一起看看!
【案例說法】:
近日,安徽合肥一家彩票店內3張中獎彩票被搶。上午11點鐘彩票開獎,經過核對,一位彩民留在店中的三張彩票中獎了,總金額中獎是13萬5。
得知此事後,店內正在買彩票的某男子稱想看看中獎的彩票,拍個照發朋友圈。當時店主沒多想,就把彩票給了他。男子一招「狸貓換太子」,就偷走了那3張中獎彩票離開。老闆發現不對時,隨即追上男子並質問,但男子拒不承認。老闆提出搜身,男子拔腿就跑,老闆沒追上。當日下午,民警將前來兌獎的嫌疑人抓獲。男子到案後,仍然拒不供認。
【律師普法】:
一、男子構成搶奪罪、搶劫罪還是盜竊罪?
男子構成盜竊罪而非搶奪或者搶劫罪。
雖然新聞報導時稱該男子的行為為「搶」,但其實他的行為應該算是「盜竊」,為什麼呢?因為在法律規定中盜竊罪的定義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的行為。該男子通過「狸貓換太子」的手段,調包中獎彩票,是屬於「私密竊取」的盜竊行為。
被發現後男子逃跑行為如何評價?
(1)在盜竊過程中被他人發現並制止,行為人沒有使用暴力強行奪走財物----搶奪
(2)在盜竊過程中被他人發現並制止,行為人當場採取暴力強行搶走財物----搶劫
(3)在盜竊過程中被他人發現並制止,行為人為抗拒抓捕、毀滅罪證、窩藏贓物而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搶劫
(4)在盜竊過程中沒有被發現,但財物竊到手後即被發覺,並公開攜帶財物逃跑的,仍然屬於秘密竊取----盜竊
在上述案例中,男子被發現後沒有使用暴力搶奪,只是攜帶財物逃跑,屬於上面列舉的第(4)種情況,應該以盜竊罪論處。
二、男子行為該如何量刑?
男子行為在上面我們分析過,屬於盜竊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1000元至3000元以上)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3萬元至1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我國《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盜竊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應當按票面數額和盜竊時應得的孳息、獎金或者獎品等可得收益一併計算盜竊數額。
彩票就屬於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誰都可以拿去兌獎,按照彩票中獎數額13萬元計算盜竊數額,男子盜竊數額超過十萬,達到盜竊數額巨大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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