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以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推進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工作,在積極開展文明勸導的同時,著力整治不「禮讓斑馬線」等交通違法行為。為進一步引導廣大市民參與到城市文明交通管理中來,監督交通參與者自覺遵法守法,昆明公安交警在「昆明交警星級服務」微信服務號開通了交通違法舉報功能,便於廣大市民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需注意
1.舉報信息需在違法發生後的24小時以內;
2.如果照片不能反映整個違法的過程,建議上傳視頻(視頻大小在200M以內)。舉報違法上傳的證據圖片或視頻應包含以下內容:上傳的3張違法證據圖片或一段視頻,需反映出車輛明顯發生位移,並包含能夠清晰辨認的機動車全貌的全景特徵、明顯的標線指示特徵、違法地點、違法時間、違法行為特徵、號牌號碼等信息;
3.如果上傳的圖片或視頻重複、沒有違法車輛的號牌號碼、未反映出車輛和行人的位移關係、不能反映出正在人行橫道通行的行人與車輛位置關係、不能反映出信號燈所處狀態,則不能被成功通過舉報認證。
不「禮讓斑馬線」的判定依據
昆明交警表示,在認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交通違法行為時,將以下3點作為判定依據:
1.抓拍的視頻、圖片中應當反映出違法車輛通過時,有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違法車輛明顯妨礙到行人正常通行。其中,認定「明顯妨礙」的標準為: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因機動車未停車讓行導致行人停頓、避讓機動車;
2.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未違反交通信號燈信號,處於行人優先通行的狀態,機動車行經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右轉或左轉時,未停車讓行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
3.機動車行經設置有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
4類情形不受理舉報
而以下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在先的4種情形,對於機動車不禮讓的行為交警部門電子眼不抓拍,且不受理舉報:
1.在設置有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路段,行人未從人行橫道通行的;
2.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
3.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人行橫道騎行,未下車推行的;
4.未設置人行橫道的路口,行人未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的。
違法舉報三步走
1.首先,註冊成為「昆明交警星級服務」微信服務號用戶;
2.註冊成為用戶後,進入昆明交警微信星級服務平臺,點擊「違法舉報」,進入舉報人責任頁面;
3.按照相關要求填寫違法舉報信息並提交。最後,點擊「提交」按鈕,頁面跳轉到「操作成功」提示頁面即完成舉報。(記者 劉嘉)
【來源:川報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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